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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政府建设工作总结范文六篇

数字政府是指在现代计算机、网络通信等技术支撑下,政府机构日常办公、信息收集与发布、公共管理等事务在数字化、网络化的环境下进行的国家行政管理形式。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数字政府建设工作总结范文六篇,欢迎。

数字政府建设工作总结范文六篇

数字政府是指在现代计算机、网络通信等技术支撑下,政府机构日常办公、信息收集与发布、公共管理等事务在数字化、网络化的环境下进行的国家行政管理形式。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数字政府建设工作总结范文六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第1篇: 数字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为进一步加快我市“数字政府”改革建设,通过理顺机制体制和完善平台建设,推动政务数据共享开放和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做好“数字政府”建设统筹管理

数字政府建设工作总结范文六篇

     (一)编制“数字政府”建设三年规划。 以购买服务方式聘请专业机构编制全市“数字政府”建设三年规划,制订详细的建设目标任务和实施路径,为全市“数字政府”改革建设提供规划指引。[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各相关部门配合,完成时间:20xx年12 月底前]

     (二)设立“数字政府”改革建设专家库。专家库成员为我市“数字政府”改革建设提供决策咨询、技术支撑。专家库成员从机关事业单位、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电信运营商、互联网企业等选聘。(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市各相关部门配合,完成时间:20xx年6月底前)

     (三)建立健全“数字政府”建设制度规范。

       ⒈出台《梅州市市级政务信息化服务项目管理办法》《梅州市政务数据资源共享管理办法》《梅州市政务服务数据安全管理暂行办法》《梅州市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方案》《梅州市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管理暂行办法》等制度以及相关实施细则。(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市各相关部门配合,完成时间:20xx年10月底前)

      ⒉完善我市《网络安全管理制度》《信息和数据安全保密制度》等。(市委网信办牵头,市保密局等市各相关部门配合,完成时间:20xx年6月底前)

     (四)强化安全管理保障。建立健全“数字政府”网络安全工作协调、关键信息基础设

  备保护和网络安全通报预警与应急响应工作机制。建设“数字政府”云平台密码服务资源池、内容安全监管平台、政务网络安全态势监测平台,加强“数字政府”政务网络重点部位保密技术监管,提升“数字政府”网络安全运营保障能力和安全监测监管能力。(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市委网信办、市保密局、市公安局等各相关部门配合,完成时间:20xx年12月底前)

        二、夯实“数字政府”基础设施

      (一)推进政务外网建设。统筹推动全市政务外网升级改造,按统一标准完成“市—县—镇”纵向政务外网骨干网建设,推进各级政府部门与同级政务外网骨干网接入,实现市、县、镇、村四级政务外网全覆盖。[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牵头,市各相关部门配合,完成时间:20xx年12月底前]

     (二)推进政务云服务应用。完成广东“数字政府”政务云梅州节点挂牌运转和与省级政务云对接。推进50个以上(含县级15个)非涉密政务信息系统迁移上云。[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牵头,市各相关部门配合,完成时间:20xx年12月底前]

     (三)推进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应用。统筹推动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升级改造,联通省政务大数据中心数据资源80个服务接口。各级各部门编制本部门政务数据资源目录,并依托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完成政务数据归集、实时更新。[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牵头,各级各部门配合,完成时间:20xx年12月底前]

        三、提升“互联网+政务服务”应用水平

      (一)提升信息化应用实现减负便民。围绕群众办事“三少一快”、基层干部“减负提效”,开展基层服务事项梳理优化、审批便利化改革,深化电子证照、数据共享服务的应用,推行基层证明网上开具服务,把大数据服务支撑能力延伸到基层,让数据跑腿代替群众和基层干部跑腿,实现基层办事提交证明量大幅度降低。[市司法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各相关部门配合,完成时间:20xx年12月底前]

      (二)提升自助终端服务覆盖面。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在市、县两级政务服务中心部署政务服务一体机,在每个县(市、区)不少于10个镇(街道)或行政村(居委会)党群服务中心等基层场所部署政务服务一体机,基层服务事项入驻不少于100项。[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各相关部门配合,完成时间:20xx年12月底前]

      (三)提升梅州特色“粤省事”移动政务服务品牌。

       ⒈推进高频政务服务事项上线应用。做好214项国家、省、市三级垂直业务系统事项接入上线工作。(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牵头,市各相关部门配合,完成时间:12月底前)

       ⒉推动本地特色服务实现“指尖办”。新增22项惠民补贴申办服务事项进驻“粤省事”(梅州)移动政务服务平台,实现189 项梅州特色服务事项进驻。[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各相关部门配合,完成时间:20xx年12月底前]

       ⒊开设三农专题助力乡村振兴。推动涉农政策、特色乡村旅游、特色农产品、现代农业产业园、扶贫项目和农技服务等乡村振兴发展服务事项在“粤省事”(梅州)移动政务服务平台“指尖办”。[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扶贫开发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等各相关部门配合,完成时间:20xx年12月底前]

        ⒋打造政企沟通平台。建设政企沟通电子平台,帮助企业协调解决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密切政企关系,助推企业发展。[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梅州高新区管委会、蕉华工业园管委会等各相关

  部门配合,完成时间:20xx年6月底前]

       ⒌推进财政电子票据服务应用。按照全省统一部署,积极配合省财政厅推进我市电子票据管理改革试点工作,加快我市非税收入解缴与省财政电子票据管理系统一体融合,促进教育收费电子票据运用,有序推进重点民生领域财政用票服务保障落地与拓展。(市财政局牵头,市教育局等各相关部门配合,完成时间:20xx年12月底前)

       (四)提升“一网通办”服务能力。配合省升级广东政务服务网,改造市统一申办受理平台,提高市内业务“一网通办”服务能力,实现市县级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不低于70%,镇村级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不低于50%,市县级100个高频事项“最多跑一次”。[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各相关部门配合,完成时间:20xx年12月底前。]

       (五)提升实体大厅服务水平。推动市级服务大厅扩容提质,全面落实“三集中、三到位”,实现市县两级70%以上的政务服务事项“一窗受理”;开发智能客服平台预约系统,实现线上预约与大厅现场排队叫号系统一体化;运用“互联网+监督”手段,加强对审批服务的全过程监督,提高行政效能。[市级实体大厅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市各相关部门配合;县级实体大厅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牵头,完成时间:20xx年12月底前]

       (六)提升可信身份认证服务能力。进一步完善“互联网+可信身份认证”服务平台,整合出入境证件身份认证信息,推进居民在政务服务、企业开办、住宿登记、婚姻登记、社保领取、公共交通等领域的可信身份认证。(市公安局牵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民政局、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等各相关部门配合,完成时间:20xx年12

  月底前)

      (七)提升跨部门跨层级办公协同水平。整合全市自建的办公系统,建成全市统一的协同办公平台,逐步接入各县(市、区)、各部门自建的办公系统,并实现与省协同办公平台的对接,实现部门横向协同、省市县纵向互通。[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各相关部门配合,完成时间:20xx年12月底前]

      (八)提升“12345”政府热线服务品牌。拓展12345政府服务热线服务功能,力争即时解答率和转办准确率分别达到98%、95%;推动热线与行政效能平台整合,强化通报机制,力促作风效能大提升。[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各相关部门配合,完成时间:20xx 年12月底前]

      (九)提升审计数字化水平。配合建设“金审三期”项目,推动预算执行、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环保、企业等审计所需的数据汇聚共享至审计机关,提升审计服务决策、质量管理能力。(市审计局牵头,市财政局、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市生态环境局等各相关部门配合,完成时间:持续开展)

      (十)提升空间地理信息支撑决策能力。对接全省通用的空间地理公共支撑和综合应用平台“粤政图”,提供地图产品、地图工具、个性制图模板和及时、高精度的遥感影像服务,实现空间地理数据管理“仓库化”,平台应用“超市化”。推动“粤政图”在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水政执法、应急指挥、河湖监管等工作中的运用,充分发挥空间地理信息支撑政府决策作用。(市自然资源局牵头,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等各相关部门配合,完成时间:20xx年12月底前)

       四、努力优化营商环境

       (一)推动解决中小微企业贷款难问题。完善风控模型和中小微企业征信体系,推进投融资一体化平台建设,与在梅州区域内的银行建立中小微企业信贷数据共享机制,为中小微企业提供贷款服务,实现市场主体贷款覆盖率、中小微企业贷款数量、贷款规模显著提升。(市金融工作局牵头,中国人民银行梅州市中心支行等各相关部门配合,完成时间:20xx年12月底前)

       (二)推动“互联网+监管”全面实施。加快推进“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推动省市县三级市场 监管业务一体化,实现与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联通对接和数据共享。编制监管事项目录清单,汇聚各类监管数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市各相关部门配合,完成时间:20xx年12月底前)

     (三)推动“信用+”应用。对接全省信用信息库。探索推出“信用+投标担保”,实现守信企业投标“网上办”“零跑腿”。探索推出“信用+商品条码”,加强对食品、药品、婴幼儿用品等领域企业监管。继续深化“红黑名单”在联合奖惩中的应用,让失信者寸步难行、守信者处处受益。(市发展改革局牵头,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各相关部门配合,完成时间:20xx年12月底前)

     (四)推动企业登记注册便利化。深化“证照分离”一窗通、“多证合一”备案信息采集系统、“开办企业一窗受理系统”的应用,实现对涉企审批事项全覆盖,统筹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和“多证合一”改革,将企业开办全流程压缩至1个工作日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市各相关部门配合,完成时间:20xx年12月底前)

      (五)推动不动产登记便利化。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建设,全面开展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集成服务”,为企业群众提供线上线下一体化办理体验,将不动产登记服务窗口延伸至4家以上银行网点,实现抵押登记3个工作日内办结、一般登记类型(除历史遗留问题、非公证的继承不动产登记除外)5个工作日办结。(市自然资源局牵头,市

  各相关部门等配合,完成时间:20xx年12月底前)

      (六)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便利化。建设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全方位覆盖,通过流程优化、系统整合、数据共享、统一配套服务等举措,实现全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政府投资项目压缩至90个工作日以内,社会投资项目审批时间控制在60个工作日以内。其中,带方案出让土地及小型社会投资项目审批时间控制在45个工作日内。[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各相关部门配合,完成时间:20xx年12月底前]

      (七)推动网上中介超市高效应用。大力推动中介服务机构进驻,年底实现50家以上中介服务机构进驻;积极引导使用财政性资金购买服务的项目进入中介超市,服务项目交易完成率达100%,力争走在粤东西北各地市前列;规范和公布中介服务事项及业务流程,强化中介监管及财政性资金在中介超市购买服务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市各相关部门配合,完成时间:持续推进)

      (八)推动公共资源交易规范化管理。整合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停止县级平台运行,实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扩容提质;提高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电子化水平,完成第三方机构对交易系统国家检测认证工作;推动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平台与行政监督部门管理的电子政务系统联通互认。[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各相关部门配合。完成时间:持续推进]

       五、深化行业部门重点应用

       (一)推进粤企政策通建设。依托省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搭建市级跨部门涉企政策“一站式”网上发布平台,为广大企业提供政策发布解读、精准推送、咨询反馈和政策评估等服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市各相关部门配合,完成时间:20xx年12月底前)

       (二)提升社会治理智慧化水平。通过具备可信身份认证能力的“智慧新民生”平台,对全市网吧、出租屋等提供实名认证能力,强化实名寄递、实名上网、实名租住出租屋、实名二手交易、特种行业从业人员管理等。通过“智慧新警务”的移动应用,为基层民警、辅警和治保力量开展社区网格化管理和服务提供支撑。(市公安局牵头,市各相关部

  门配合,完成时间:20xx年12月底前)

      (三)加强在线行政执法能力建设。积极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和行政执法监督网络平台建设,实现行政执法案件网上办理、执法信息网上查询、执法活动网上监督,不断提升行政执法效率和透明度。(市司法局牵头,市各相关部门配合,完成时间:20xx年12月底前)

      (四)建设立体化环境监测体系。利用无人机、物联网等新技术,探索建立天地人一体化遥感监测体系,整合环境质量、污染源等环境数据,逐步建成环境大数据分析决策支持平台、生态环境监测物联网集成与综合管理平台。20xx年重点建设梅州市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系统、梅州市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管理系统、梅州市生态环境监测网络综合管理系统,升级改造梅州市机动车尾气监控平台,实现各类环境要素监测结果质量可控。(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各相关部门配合,完成时间:20xx年12月底前)

      (五)创新“互联网+河长”管理模式。共享整合河湖信息资源,推进河长制应用支撑服务和河湖数据服务平台建设,实现河道乱采、乱堆、乱占、乱建行为的识别,河湖健康与河长履职的分析与监管响应时间低于5秒,为用户提供高效、便捷的政务服务。[市水务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各相关部门配合,完成时间:20xx年12月底前]

     (六)提升退役军人工作信息化水平。对接省退役军人综合业务管理系统,推动建立省市县镇村五级全覆盖的退役军人服务保障管理平台。助力全省退役军人数据库建设,实现“一人一档”。加快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平台建设,提升服务退役军人就业创业能力和水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各相关部门配合,完成时间:20xx年12月底前]

      (七)构建综合应急管理指挥体系。整合交通、水系、地理、人口、气象等数据,统筹建设应急指挥“一张图”信息资源库,提升对各类灾害、事故的主动监测预警能力,构建扁平化的综合应急管理指挥体系,提高应急灾害或事故状态下指挥、调度、救援的综合响应和处置水平。(市应急管理局牵头,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气象

  局、市卫生健康局等各相关部门配合,完成时间:20xx年12月底前)

     (八)促进医疗保障信息共享协同。推动全市医疗、医保、医药数据互联互通、实时共享,完善全市统一参保、征缴、药品集中采购等数据源采集机制,实现对医院全民健康档案库、电子病历库、药品库、医用耗材库以及定点药店“进销存”等数据源全口径采集并完成对接省系统。逐步建成标准统一、数据汇集、规范协同的一体化医疗保障信息化支撑体系,促进医疗保障信息共享共用和业务流程优化协同。(市医疗保障局牵头,市各相关部门配合,完成时间:20xx年12月底前)

       六、强化“数字政府”改革建设保障

      (一)做好组织保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直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工作,要指定一名分管领导和一名负责同志具体负责对接落实。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督促和指导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相关单位按要求完成今年我市“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各项工作任务。[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各相关部门配合,完成时间:20xx年12月底前]

      (二)做好资金保障。市、县两级财政部门要把“数字政府”建设专项经费纳入同级政府预算;整合部门信息化项目年度预算,统筹资金管理使用;用好用活省支持原中央苏区发展的政策,积极多渠道争取国家或省专项资金支持。[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财政局等各相关部门配合,完成时间:20xx年6月底前]

       (三)做好人才保障。加强“数字政府”人才队伍建设,有计划地引进专业技术人员,有目的地培养本地人才;加强交流学习,主动到先进地区学习取经;将“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列入领导干部和各级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学习培训内容。[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委组织部等各相关部门配合,完成时间:持续开展]

      (四)加强建设运营支撑能力。加强资源整合,强化市政务大数据管理中心职能,选优配强专业技术人员。不断提升运营人员政治意识、廉政意识和保密意识。充分发挥基础电信运营商、互联网企业以及其他优秀企业在“数字政府”建设中的作用,不断提高“数字政府”建设运营支撑能力。(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市各相关单位配合,完成时间:20xx年12月底前)

       (五)加大舆论导向宣传。 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融媒体平台等,广泛宣传“数字政府”建设、服务新理念、新做法,加强对“数字政府”建设的舆论引导;大力推广“粤省事”(梅州),提高公众认知度和平台活跃度。[市委宣传部、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市广播电视台、梅州日报社等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配合,完成时间:持续报道]

       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本要点部署的各项任务,结合实际制订实施方案,细化任务目标和进度安排,提出具体工作措施,认真抓好落实。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要加强督促检查,定期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工作推进情况,适时组织开展工作落实情况评

  估。

第2篇: 数字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近日,我市印发《清远市“数字政府”改革建设20-年工作要点》,明确今年我市“数字政府”工作方向。近年来,我局坚持把“数字政府”改革建设作为转变政府职能、优化营商环境的着力点和突破口,推进“放管服”改革。通过数据治理拉动应用提升,推广“粤省事·粤康码”等粤系列应用,加大对疫情防控的支撑力度,便民利企,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推动营商环境和民生服务不断改善。

      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建立疫情防控“一张表”在线数据填报平台、政策兑现服务信息系统、疫情数据实时共享机制以及加强防控数据分析应用、优化在线政务服务和应急指挥,让数据多跑路,让企业、群众办事少跑腿,更好实现网上快捷办事、平安办事、健康办事。

      推动营商环境再优化。深入拓展“粤商通”企业服务事项,实现平台服务事项超过500项,深化审批制度改革,配合搭建全省统一的规划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完善中小企业融资平台,力争实现平台注册企业数1000家以上,提供融资服务的金融机构数量10家以上,上线金融产品30款以上,中小企业通过平台申请并获得金融机构授信审批金额5亿元以上。充分利用数字政府集约化建设规模效应,打破“数据壁垒”,打通政务服务关键环节,优化平台使用体验,为企业、群众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推动政务服务再提质。推广“粤政易”平台应用,推进非涉密电子公文交换系统全市全覆盖,实现100%镇(街)、村(居)接入。推出“秒批”政务服务,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实现一般登记3个工作日内、抵押登记1个工作日内办结。推行“数字财政”综合管理平台应用,探索12345热线智能化建设。

      推动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再提升。推广“粤监管”平台应用,推进“智慧应急”体系建设,积极提升生态环境监测监管一体化能力,加快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深入实施“互联网+人社”行动计划,积极提升交通运输综合指挥和航道管理数字化水平,实现全市内河高等级航道桥梁净高检测服务100%覆盖,提升全省航道通行效率和行业数字化治理水平。持续推进“智慧水利”建设,积极构建智慧农业新模式,完善精准扶贫数字化管理服务体系,全面提升法治信息化水平,大力提升社会治理智能化水平。充分发挥数字政府改革的支撑牵引作用,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等重点工作一体部署、一体推进,以点带面推动其他领域改革取得新突破。

      夯实数字政府基础设施建设。继续推进政务云、网及数据中心建设,构建数据治理共建、共治、共享工作格局,力争今年年底本地业务系统迁移上云率不低于50%,云资源整体使用率不低于60%。加强新技术在政务服务领域的应用,提升自主创新核心能力,守住安全底线,进一步夯实数字政府基础能力。

      完善数字政府改革保障机制。完善规划和制度,提高建设运营支撑能力,加强培训宣传。

第3篇: 数字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为做好2021年我市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工作,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数字政府”改革推向纵深的工作部署,进一步夯实我市数字政府基础能力,打造出“数字政府”改革建设的欠发达地市样板,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和水平,推动营商环境不断改善。

  一、夯实数字政府基础支撑能力

  (一)完善政务大数据中心建设。加快政务大数据中心阳江分节点和大数据分析平台建设、部署和使用,开展运维运营。依托省市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中心门户、目录管理系统、需求管理系统、数据中台,加快建立全市一体化政务大数据共享应用体系,实现跨层级数据共享。深入开展省级回流数据和本地汇聚数据治理,加快完成法人、人口、信用、空间地理信息基础库建设,结合本地营商环境和民生服务,主题库、专题库建设和共享应用。加快开展公共数据普查,拓展公共数据的实际应用。推进数据可视化建设,依托政务大数据分析应用平台用动态实时数据图表方式展现政务服务运行情况及服务效果,为政府各级领导提供直观的、可视化的分析结果,协助领导更好地进行决策。〔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市有关部门及各县(市、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强电子政务外网网络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开展阳江市电子政务外网网络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按照等级保护相关要求,在电子政务外网适度增加部署防火墙、入侵防御设备、入侵检测设备、WEB应用安全设备和抗全网行为管理系统等安全设备,完成市级电子政务外网的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健全网络安全管理运行机制,搭建电子政务外网的安全运营平台,实现阳江市电子政务外网的全网威胁可视化、通报预警与处置和统一安全管理等运营能力。〔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市有关部门及各县(市、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构建泛在普惠的“一网通办”政务服务体系

  (三)推动政务服务事项精细化梳理。深入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工作,场景化、精细化编制办事指南,提升办事指南的可读性和易懂性。梳理与企业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且办事频率较高的事项,编制形成市、县(市、区)、镇(街)三级“高频事项”清单。在高频事项清单基础上,按照“分类推进、效率优先、节约优先、协同优先、便捷优先、智能优先”原则,进一步梳理即办事项清单、零跑动事项清单、一件事主题服务清单、全市通办和跨市通办事项清单、“秒批”事项清单等。〔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市有关部门及各县(市、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推动政务服务事项智能化管理。建设事项优化任务管理系统,依托大数据中心数据分析,循环、动态监测相关事项的办件信息情况,动态推进单事项精细化梳理,智能化制定优化方案,自动记录每个事项的优化进度,实时反馈部门事项优化落实情况,更好督促跟进部门落实事项优化工作,形成事项优化提升的良性循环。〔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市有关部门及各县(市、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深化一体化政务服务专题应用

  1.“四免”专题应用。依托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切实开展好我市政务服务“四免”优化专项工作,实现政府部门核发的材料原则上免提交、政府部门形成的业务表单数据原则上免填写、用电子印章的免用实物印章、可用电子签名的免用手写签名。2021年新增600项市县两级自建业务系统办理事项实现“四免”优化。〔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市有关部门及各县(市、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2. “一件事”专题应用。依托“一件事”综合服务系统,在阳东区率先试点“一件事一次办”事项改革。推动跨部门、跨层级、跨领域业务协同,实现“一张表单、一套材料、一次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一次办结”,最大限度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办事环节、缩短办理时限、精简办事材料、减少跑动次数。2021年新增100个“一件事”主题式在线申办服务。〔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市有关部门及各县(市、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3. 跨区域通办专题应用。基于统一申办受理平台,适应人口流动的需要,在对高频政务服务事项研判分析的基础上,分批梳理我市全市通办、跨市通办、跨省通办事项清单,建立健全跨区域通办工作机制,通过全程网办、授权委托、收件转办等多种形式,打破户籍地或居住地限制,让群众在就近的办事大厅均能办事,让办事群众少跑腿,打通为民服务“最后一公里”。2021年拓展200项“全城通办”服务,同时推动江城区与湖南省郴州市、阳春市与湖南省湘潭市、阳江高新区与云南省曲靖市率先实现“跨省通办”,阳东区与恩平市率先实现“省内通办”。〔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市有关部门及各县(市、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4. 智能“秒批”专题应用。学习借鉴深圳、广州等先进城市智能秒批的经验做法,对我市秒批事项进行攻坚,分批梳理秒批事项清单,完善建设“智能秒批系统”。申请人提交申请后,自动完成审批,即时出具审批结果,提升群众办事体验。2021年落地实施的“秒批”事项30项。〔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市有关部门及各县(市、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一网通办”。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按照《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一网通办”主题集成服务接口规范》开发系统接口,接入省工程建设项目“一网通办”主题集成服务,全面实现工程建设项目“一个入口、一张表单、一套材料、并联审批”,分阶段全流程“一网通办”,推进部门数据共享,开发申请用电、水、燃气等功能模块,实现水电气外线工程建设项目并联审批,切实提升企业群众办事满意度,推动营商环境不断改善。(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市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深化“粤系列”平台型应用建设。拓展粤省事平台服务事项覆盖范围,推广政务数据和电子证照自主授权凭证化使用,探索市场主体公共服务进驻粤省事平台,实现实名注册用户突破200万,日均活跃用户突破5万。完善粤商通平台涉企服务功能,拓展粤商码应用场景,开展为中小企业赋能系列专项行动,实现注册市场主体用户超过7万,日均活跃用户超过6000。推动政府机关内部依托“粤政易”平台,全面推行网上审批,最大限度减少文件流转环节、简化审批程序、压减审批时限,提升政府内部办事效能。加强粤政图平台支撑服务能力,持续丰富地图产品应用。加强“粤系列”平台管理和运营,促进平台健康高效广泛应用。〔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市有关部门及各县(市、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推动政务服务向基层群众延伸。借助银行自助一体机,推动智慧政务在银行网点及镇(街)、村(居)党群服务中心落地,创新服务模式,构建“互联网+政务+金融”新业态。考虑不同用户需求,重点关注使用智能技术存在困难的老年人等群体,坚持线上服务与线下渠道相结合,有效解决“数字鸿沟”问题,推动服务实现普惠化、均等化。(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市有关部门、各大银行部门配合)

  (九)强化政务服务指导监督。全面实施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健全评价、反馈、整改监督全流程闭环工作机制,实现所有评价对应到办事人、办理事项和承办人,强化评价数据综合分析和结果应用,确保差评整改率达到100%,促进政务服务质量持续提升。〔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市有关部门及各县(市、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优化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规范热线服务流程,深入开展领导接访周、现场核单、疑难工单协调会、工单办理结果审核等工作,进一步提升粤省心政府热线12345平台接诉效率与质量。推动热线受理与后台办理服务紧密衔接,打造便捷、高效、规范、智慧的政务服务“总客服”。将12345平台入口纳入粤省事、粤商通,畅通互联网咨询和投诉举报渠道,提高智能应答能力。〔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市有关部门及各县(市、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加强政府网站的管理维护。建立完善政府网站内容保障机制,推动网站改版建设,规范信息发布流程,推动我市政务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推动市政府门户网站与广东政务服务网深度融合,加强政民互动,提升政务服务响应能力。(责任单位:市府办公室、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三、开启“一网统管”政府治理新模式

  (十二)加强“一网统管”市级统筹。出台全市“一网统管”工作指导性文件,围绕经济运行、科技、金融、能源、国有资产、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水利、市场监管、平安建设、应急管理、消防救援、住房城乡建设、交通、农业农村、民生警务、教育、民政、人社、卫生健康、文化旅游体育等领域,全面部署专题应用建设,提升政府治理“一网统管”水平。〔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市有关部门及各县(市、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推进“智慧城市运行管理”平台建设。依托政务大数据中心推进全市通用的“智慧城市运行管理”平台建设,对上接入省“一网统管”通用平台,实现省市县三级平台联动。实现算法、模型、平台和应用接入、数据汇聚、可视化分析等集中管控和调度,提供可感可视可控可治能力,为试点应用专题接入和完善提供技术支撑保障。〔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市有关部门及各县(市、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加快“一网统管”试点专题建设。围绕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应急指挥、智慧水利、消防救援、经济运行等领域,推动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数据融合共享,依托政务大数据中心阳江分节点加强专题数据库建设,形成一批示范专题应用,初步构建“一网统管”体系,不断提升政府治理能力。(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水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统计局分别牵头)

  (十五)申请“一网统管”地市试点。各地各部门结合本地业务创新专题应用建设,在生态环境、应急管理、政务服务、行政执法两平台、城市治理等方面,积极申请“一网统管”试点,在全市范围内打造一批示范区,以示范引领推动全市“一网统管”工作全面开展。(责任单位:市有关单位、各级政府分别牵头)

  四、加快政府运行“一网协同”

  (十六)推广应用“三大主体”——粤政易移动办公平台、电子公文交换平台、办公系统(OA)。

  1. 通过“粤政易移动办公平台”实现随时、随地、移动高效办公。推动各地各部门业务系统接入“粤政易”,实现移动办公。各地各部门原则上不新建移动办公APP,已建APP逐步迁移到“粤政易”。

  2. 通过“电子公文交换平台”搭建省、市、县(市、区)、镇(街)、村(居)五级横纵连通的公文交换体系,实现全市公文交换秒达。非涉密公文原则上通过电子公文交换平台交换,各地自建OA、电子公文交换系统逐步接入省平台,实现数据互联互通。

  3. 统筹全市标准版办公系统,全市统一标准、集约部署、集中运维,各地各部门一网协同、统一应用。(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市有关部门配合)

  (十七)开发“多项应用”。根据需要,不断完善“粤政易”功能,以黏性应用推动“粤政易”移动办公平台用户活跃度。充分发挥粤政易安全沟通协作平台的能力,按照保密管理规定,要求各地各部门将属于工作性质的文字、语音、视频、工作群组、资料传输共享全部转移到粤政易移动办公平台,确保政务信息安全。深挖应用场景,大力推广粤视会、广东网院、知识库等19个省统建应用。创新建设行政执法文书集约送达、智慧后勤、数看阳江、内部“跑一次”等适用于我市的高频黏性应用。(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五、推动重点领域工作提质增效

  (十八)优化疫情防控数据支撑体系。完善数据采集链路,加强与本地企事业单位的沟通协调,按照“应采尽采”的原则,大力开展本地医院、运输、客运、停车场等防疫相关数据实时采集共享,强化涉疫核心数据汇聚;健全防疫数据动态采集、实时共享、深度加工处理、结果及时反馈共享机制,形成业务数据使用闭环;强化大数据分析研判,深入研究疫情态势变化特点,优化排查模型,积极配合做好突发疫情流行病学调查、密切接触者查找、源头追溯、重点区域划分、核酸检测等工作,同时政务服务部门将已汇聚的各类数据共享到公安部门,为落地核查提供有力的数据支撑,有效支撑疫情防控工作。(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十九)建设舆情大数据平台。设置大数据图文展示屏(展示区),将粤省心12345热线平台的话务情况、部门的办件情况、群众反映的热点、焦点问题、部门的行政效能情况等数据实时展示,使我们更直观地全面掌握群众诉求分布及诉求办理情况,每月出具热点问题大数据分析报告,提供给市委、市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让平台成为一个数据准确的舆情收集站、了解民情民意的“领导视窗”。同时,通过大数据的深度分析,对热点问题及政务舆情找准症结所在,提前做好预判预警,把“接诉即办”转型为“未诉先办”,实现群众诉求与民生大数据的融合,赋能城市管理、社会治理、民生保障工作等,将大大提高政府工作效率及人民群众的满意度。(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二十)构建智慧信用应用体系。加快社会信用建设,丰富信用应用场景,将信用报告功能接入粤政易,利用粤政易扩大信用报告使用及面,方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随时查询主体的信用状况,提高人员工作效率,提升主体对社会诚信环境感知度。依托市政务信息共享平台,归集形成守信激励对象信息库,在“粤省事”“粤商通”等平台上建设守信激励专区,通过完善守信激励工作机制,丰富守信激励措施、拓展守信激励领域、创新各类“信易+”惠民场景,使守信主体在各类服务中获得更多优惠便利,提升公众对信用建设的获得感、荣誉感,促进形成诚实守信的社会环境和营商环境。(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二十一)深化“互联网+监管”平台应用。加快推广应用省“互联网+监管”平台,加强民生、安全、食品 药品、教育、扶贫等领域监管数据归集、治理、分析、应用,推进与各行业专业监管系统对接连通,实现市、县(市、区)、镇(街)三级监管全覆盖。加快部署我市执法“两平台”,有序推进相关单位入驻,全力做好行政执法“两平台”在我市的推广应用,着力实现省、市、县(市、区)、镇(街)四级行政执法主体的执法程序网上流转、执法信息自动采集、执法活动网上监督和执法情况网上查询,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二十二)强化财政数字化监管能力。开展“数字财政”系统建设,通过“数字财政”推进财政制度改革,逐步实现财政管理水平的显著提升和财政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责任单位:市财政局牵头,各县(市、区)财政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三)着力提高公共资源“智慧化交易”水平。在建设工程和政府采购现有的电子化交易基础上,加快升级完善建设工程和政府采购业务电子交易系统功能,实现各类公共资源交易全面全流程电子化。进一步提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监管功能,为我市公共资源交易动态监管、违法违规行为联防联治机制提供平台支撑。(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二十四)提高生态环境精细化管理能力。建立“三线一单”数据管理及应用平台,实现对“三线一单”成果数据填报审核、综合管理和可视化展示。(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二十五)提升自然资源数字化管理能力。建设阳江市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推动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数据治理工作,构建统一的自然资源数据底板、底图和底线。加快建设阳江市自然资源一体化应用平台,推动自然资源政务服务事项全流程网办,实现与其他政务系统及省级相关平台共享对接。为各项自然资源业务管理和领导决策提供数据和技术支撑。(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二十六)提高气象服务保障能力。推动气象预报预警信息AI发布系统的落地,将阳江本地的气象预报预警信息与粤政易、粤商通等平台实现无缝对接。(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二十七)深化智慧新警务建设应用。实施“雪亮工程”市级共享平台项目,充分发挥视频监控系统的作用,进一步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实施市区智能交通二期项目,夯实、巩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打造城市现代化交通环境;推进公安事项上线“粤省事”平台,深化新时代公安派出所和民生自助服务建设,搭建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立体服务网络;持续深化“减证便民”改革,推进公安政务服务“无证件(证明)办事”,推行公章刻制业治安管理优化服务措施,探索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公安政务服务优化提升新措施,切实提升企业以及群众办理公安业务便利度。(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二十八)推动应急指挥系统精细化。搭建应急指挥信息骨干网,接入“广东省应急指挥调度系统”并推广应用。依照“一级建设、多级共用、本地扩展”的思路,依托“广东省应急指挥调度系统”的标准架构和基础应用功能,开展阳江市本地定制化建设,建立一个统一覆盖全市的应急指挥系统,全面提升我市突发事件应急指挥和处置能力的科学化、专业化、智能化、精细化水平。(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二十九)构建消防新型信息化架构。建设消防救援支队大数据平台,开展数据治理及数据可视化,全面开展基础数据采集。建设政务网消防专区,支撑指挥网和政务网应用。将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和消防志愿活动分别纳入“南粤家政”培训工程和“社会主义文明实践示范所”建设内容。依托“粤省事”开展实名登记制培训和知晓率调查,建设线上消防科普馆。利用“粤商通”平台推行消防安全预约上门服务,全面推行重点场所消防安全线上大承诺和自查报备。(责任单位:市消防救援支队、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三十)推动企业开办一站式服务。通过微信平台为公众提供22个商事登记事项和与开办企业关联的4个事项(公安刻章、申领发票和控税设备、员工参保登记、公积金企业缴存)等服务,深化线上开办企业服务功能拓展,实现开办企业“一次采集,一步办结”,实现企业设立登记“智能审批”,秒批秒取营业执照。同时,探索推广“政银通”一体机智能服务,在商业银行网点布设“政银通”一体机,实现企业开办“就近办”。(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三十一)推动民政业务一体化建设。根据全省民政业务一体化平台建设要求,针对养老、儿童福利、慈善、殡葬、城乡社区等业务,全力配合省民政厅对相对分散的民政应用系统进行整合升级,构建一体化平台,进一步提升民政数字化应用和服务水平。开展数据治理和深化民政数据综合应用,提升内部运作效能和科学决策水平。加快推进婚姻登记业务“全市通办”,满足群众跨区域办理婚姻登记的需求。(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三十二)强化住房数字化管理。根据全省加快推动“数字住房(粤安居)”一体化平台建设要求,积极主动加强与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的沟通衔接,全力配合省项目组推进“数字住房(粤安居)”平台的开发使用,围绕住房全生命周期进行信息化管理和服务,实现市民和企业住房业务全程网办。汇聚房地产管理核心数据,建立完备的房地产行业数据库,全方位满足政府服务监管需求和行业应用需求。(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三十三)提升不动产登记信息化服务能力。利用政务云、公共支撑能力等建设成果,通过引入区块链、大数据分析、电子签章(名)等技术手段,进一步开展“区块链+不动产”、智能审核的探索建设,并通过提升数据共享应用、拓展“交房即交证”“农房一体批量登记”业务等多个方面,推动阳江市不动产登记服务能力的持续提升。(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三十四)推动公积金业务网上办理。推进偿还纯公积金贷款、纯商贷和组合贷款历次提取网上办理。依托粤省事平台上线公积金贷款部分提前还款、公积金贷款提前结清、按月提取还贷签约、离职提取、退休提取、异地公积金转入申请、还款计划查询、提取明细查询等八个事项。推进公积金业务系统与电子证照系统对接,在电子证照的支持下进一步精简办事所需材料。(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三十五)构建“互联网+退役军人”服务模式。根据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工作部署,推动综合服务平台建设,进一步完善退役军人一站式服务、双拥工作管理、优抚信息管理、退役士兵安置等功能模块,完善退役军人数据库。(责任单位: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三十六)提升教育考试招生信息化水平。配合省教育厅推进教育考试招生信息化建设工作,全面完成中高考标准化考点建设工作并正式投入使用。(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三十七)提升农业农村局数字化管理水平。依托省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信息服务平台,建立“互联网+”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服务体系。做好我市农田建设项目上图入库等相关工作,不断完善农田建设管理信息系统,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供有力支撑。协同推进广东农业农村资源综合管理大数据平台应用,不断提升农业农村大数据服务能力。(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三十八)强化国有资产数字化管理能力。建立市属国有企业信息化监管体系,不断优化监管方式,对财务等关键环节实施实时监控、动态监管,积极主动加强与省国资委的沟通衔接,全力配合省逐步建立和完善面向全国国资国企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实时动态监管体系。(责任单位:市国资委)

  六、完善政务服务体制机制建设

  (三十九)推动政务服务大厅标准化建设。对政务大厅进行合理分区,升级改造24小时自助服务区、网上办事服务区“数字政府”体验区等,完善服务制度,规范服务流程,全面提升政务大厅软、硬件水平。〔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各县(市、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十)推进线下政务服务事项全面进驻政务服务大厅。按照“应进必进”原则,除有特殊场地要求的服务事项外,凡纳入广东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的依申请办理的市县级政务服务事项须全部授权各单位进驻政务服务大厅窗口或授权委托政务服务中心进行审批(受理)。〔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市有关部门及各县(市、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十一)推进政务服务事项90%以上实现“一窗”分类受理。提高综合窗口人员业务水平,推动综合窗口从分类主题“专窗”向无差别“全窗”转变,提高一窗受理率。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改革,推进“一个窗口”、“一支队伍”和 “一套机制”,完善协办制度,加强培训,提升专窗业务受理能力和精准服务能力,逐步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一窗受理”。〔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市有关部门及各县(市、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十二)完善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认真落实《关于建立健全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加快推进数据有序共享的意见》要求,全面构建政务数据共享安全制度体系、管理体系、技术防护体系,彻底打破部门信息壁垒,推动数据共享对接更加精准顺畅。

  各地、各部门要根据本工作要点,结合实际提出具体措施,细化任务目标和进度安排,认真抓好落实。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要牵头加强督促检查,每半年组织开展一次第三方评估,并通报结果。

第4篇: 数字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2020年是广东“数字政府”改革建设攻坚之年。做好我市2020年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工作,要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数字政府改革建设2020年工作要点的通知》(粤办函〔2020〕20号)工作部署,按照“全省一盘棋”工作思路,进一步夯实数字政府基础能力,擦亮“粤系列”移动应用品牌,强化省市县改革协同,加大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重点工作的支撑力度,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和水平,改善营商环境和民生服务。

  一、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充分发挥数字政府平台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支撑作用,在信息发布、数据分析和在线服务等方面持续发力,让数据多跑路,让企业、群众办事少出门,更好实现网上快捷办事、平安办事、健康办事,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一)加强疫情数据共享。围绕严格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保护易感人群等业务需求,做好防疫数据动态采集。配合省的工作部署,依托公安专网及时接收、归集我市防疫数据,分类、分级开展防疫数据的共享和应用,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信息支撑。(市公安局、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

  (二)加强防控数据分析应用。依托疫情数据分析平台,对相关数据进行实时监测和动态分析,实现对重点地区来揭人员精准追踪、管理和服务。利用“粤省事”平台的“入粤登记”“省内通行登记”“粤康码”和疫情防控专区等服务板块,提高数据采集和分析效率,及时发布和推送权威疫情信息,为群众提供疫情线索寻人、个人健康申报、疫情群众监督、行程卡等便民服务。(市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别负责)

  (三)优化在线政务服务。依托“粤省事”“粤商通”“广东政务服务网”等数字政府一体化平台,梳理群众常用、急用的高频服务事项,进一步优化在线服务流程,让更多事项实现在线办理、不见面审批、不出门办事。加大“粤政易”协同办公平台的推广应用力度,实现在线审批、远程开会,减少人员聚集。(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

  二、擦亮“粤系列”移动应用品牌

  在省的统一部署下,充分利用数字政府集约化建设规模效应,打破“数据壁垒”,打通政务服务关键环节,优化平台使用体验,进一步擦亮“粤系列”移动应用品牌,为企业、群众和公务人员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四)粤省事。拓展“粤省事”服务事项覆盖范围,继续大力推动214项高频民生服务事项上线,积极开展中小学生入学报名、特殊门诊医保报销等与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特色服务上线。明确“粤省事”运维单位、进驻事项所属单位的职责分工,完善上线事项办理流程,进一步提升群众办事体验。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加快推进“场景应用”,力争实名注册用户数突破200万。(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市教育局、社保基金管理局等单位配合)

  (五)粤商通。按省统一部署,推动市场监管、税务、海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科技创新、公共资源交易、用能报装、金融等领域企业高频服务事项入驻“粤商通”平台。以公积金业务为试点探索创新开展本地特色服务上线。开展多形式宣传推广活动,积极引导企业注册应用,为企业办理日常业务提供“掌上服务”。(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牵头)

  (六)粤政易。全面推广使用政务微信移动办公平台和非涉密电子公文交换系统,切实提升办公办文效率。加快“粤政易”实名注册应用,确保政府序列公务人员全覆盖实名注册。加快建设全市统一OA平台,对接政务微信移动办公平台、非涉密电子公文交换系统,实现跨部门、跨层级的协同办公。(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

  三、支撑重点领域改革建设工作取得新突破

  充分发挥数字政府改革支撑牵引作用,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等重点工作一体部署、一体推进,以点带面推动其他领域改革取得新突破。

  (七)深化审批制度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完善工程建设审批管理系统,推动我市工程建设项目基本信息和审批数据全面共享和实时同步。加快建设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充分利用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基础支撑能力,推进企业用水用气报装“一网通办”,实现全流程不见面审批。完善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构建不动产登记“网上办”服务体系,实现24小时“不打烊”。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实现一般登记3个工作日内、抵押登记1个工作日内办结。(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自然资源局、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

  (八)优化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强与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对接,抓好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健全政务服务“好差评”评价体系。优化“办成一件事”主题集成服务,实现不少于100项高频服务“一张表”“一套材料”办理。拓展电子印章、电子证照等在网上办事中的应用,推动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办理结果电子化。部署80台以上的政务服务一体机,推动服务下沉,实现政务服务一体机市、县(市、区)全覆盖和部分重点镇(街)覆盖。(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

  (九)加强政务热线智能化建设。加强政务热线体系建设,推进政务热线平台智能化建设,优化人员配置,整合全市政务热线并延伸至基层,与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深度融合,对事项上线、政务办件、证照共享、结果送达等事项服务,开展全程监督、评价、投诉并及时反馈。(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

  (十)推动规划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建设。积极开展我市规划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前期调研工作,并按省的统一部署,加快启动平台建设,对接国家、省规划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及省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管理平台等系统,推进规划信息互联互通、归集共享。(市发展改革局、自然资源局牵头)

  (十一)配合做好“数字财政”综合管理平台部署应用。按省统一制定的财政核心业务规范和技术标准,梳理现有财政业务系统,建立全市“数字财政”建设协调工作机制,做好各项前期准备工作,确保“数字财政”综合管理平台在我市顺利部署,实现系统平稳过渡、业务无缝衔接,全面提升财政制度建设和治理能力水平。(市财政局牵头)

  (十二)加快中小企业融资平台推广应用。加强“中小融”平台的服务宣传推广和数据归集共享工作,出台相关配套政策,引导金融机构聚集和中小企业注册使用。依托该平台提供中小微企业融资一站式服务,探索提升P2P风险预警和监管信息化水平。(市金融工作局牵头,市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单位配合)

  (十三)深化“智慧应急”体系建设。按省统一部署,围绕应急管理全链条,加快建设应急管理综合应用平台,编织全域覆盖的感知通信“一张网”和预测预警预报综合防控“一张图”,打造扁平高效和移动便捷的管理服务工具,开展应急数据治理,建设融合通讯系统、“一张图”指挥决策系统,提升重点专项领域应急能力,构建快速响应和综合协调的应急指挥体系,打造共建共治共享共创的应急管理信息化新模式。(市应急管理局牵头)

  (十四)提升生态环境监测监管一体化能力。根据省生态环境厅部署做好大数据专题数据中心、智慧生态云平台揭阳节点及有关站点站房建设工作,研究探索构建我市生态环境个性创新应用,充分用好生态环境监测、环评审批、固废管理、执法应用、固定污染源统一数据库等全省一体化业务系统,实现我市生态环境监测数据资源的集中管理、统一发布。加快推动信息化与治污攻坚深度融合,更好服务污染防治攻坚战。(市生态环境局牵头)

  (十五)加快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围绕服务健康广东战略部署和重大传染病防控要求,加快各级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及村卫生室接入政务外网,健全完善全市卫生健康业务网络。启动我市全民健康信息综合管理平台建设,与省全民健康信息综合管理平台互联互通,实现公共服务、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物管理、公共卫生、计划生育、综合管理等七大业务应用协同和监管。推广使用电子健康码,实现8家省试点医疗机构支持使用电子健康码。构建医疗保障信息化平台,提升待遇保障、医药服务管理、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基金监管等方面数字化水平,助力建设具有广东特色的“智慧医保”“阳光医保”“安全医保”。(市卫生健康局、医保局牵头)

  (十六)推进“智慧人社”建设。加快我市“智慧人社”项目建设,融入全省一体化“智慧人社”体系,实现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业务在省一体化信息平台上统一办理、数据共享、服务协同。加强“互联网+”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平台建设,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数字化终身教育,提升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精准服务水平。探索推动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的“一卡通”服务管理模式,实现社会保障卡覆盖率100%的目标,推动社会保障卡线上线下应用融合,深化社会保障卡在人社、民政、惠农、扶贫、医疗等领域应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

  (十七)提升交通运输数字化管理水平。利用数字化手段开展车辆超限超载改装治理、道路运输达标车辆核查和现场执法监督等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道路运输行业安全持续发展。推进港口码头指挥调度信息化建设,充分发挥信息化在转变交通运输发展方式、提升交通运输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方面支撑保障作用。(市交通运输局牵头)

  (十八)推进“数字水利”建设。启动“互联网+河长制”建设,打通信息共享通道,实现协同治水。利用覆盖省、市、县三级全业务、全流程水政执法综合业务管理应用平台,实现涉水违法案件发现、跟踪、报警自动化,水行政执法定时、定点、可视化以及案件处理规范化、标准化、精细化。(市水利局牵头)

  (十九)发展“数字农业农村”模式。建立完整可视的市、县两级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农村承包地经营权管理一体化平台,积极对接省农业农村大数据平台。抓好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完善益农信息社建设,提升全市美丽乡村建设信息化管理水平,努力发展“数字农业农村”模式,为广东构建智慧农业新模式提供支撑。(市农业农村局牵头)

  (二十)完善精准扶贫数字化管理服务体系。围绕“六个精准”要求,加强扶贫建档立卡信息系统和大数据平台的信息管理工作,健全扶贫信息动态公开机制和扶贫数据会商制度,建立对返贫及新增贫困人口的监测预警机制,加强扶贫与行业部门之间协调联动、数据共享,凝聚合力打赢脱贫攻坚战。(市扶贫办牵头)

  (二十一)提升法治揭阳信息化水平。配合省做好法治广东一体化信息平台建设工作,争取尽快在我市部署应用,提升我市法治建设信息化水平,提高行政立法、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行政复议等方面工作效能。推广行政执法“两平台”应用,深化行政执法大数据分析应用,丰富信息化、智能化执法手段,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市司法局牵头)

  (二十二)提升社会治理智能化水平。加强和规范人口、车辆等公安基础数据的采集工作,推进公安基础数据与政务数据的深度融合应用,深化“打防管控服”智能化应用,推动社会治安防控从事后被动应对向事前精准预警、趋势预判和主动服务转变,从“单打独斗”向“共建共治”转变,积极支撑平安揭阳建设,切实提升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市公安局牵头)

  (二十三)推进国土空间规划信息化建设。利用省自然资源一体化数据库建设成果,整合我市国土空间数据,建设完善市、县两级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实现与上级平台规划数据共享和同步更新,服务国土空间规划工作,为政府部门提供自然资源数据支撑,提升国土空间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水平。(市自然资源局牵头)

  四、积极学习样板地市先进经验

  根据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扬长计划”推荐的典型案例,积极组织学习样板地市经验,加强交流沟通,结合本地实际,复制推广相关试点经验和典型案例,努力推动我市营商环境再优化、基层减负便民再深入、政务服务水平再提质和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再提升。

  (二十四)推动全市营商环境再优化。

  学习东莞、肇庆市典型案例,推广不动产智能化申办、电子化审批;(市自然资源局牵头)

  学习佛山市典型案例,推广工程建设项目网上全流程审批;(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

  学习江门市典型案例,推广“微信+智能审批”在商事登记中的应用;(市市场监管局牵头)

  学习广州市典型案例,推广共享盾在公共资源交易中的应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牵头)

  (二十五)推动全市基层减负便民再深入。

  学习广州市越秀区典型案例,推广在城市社区的基层减负便民应用建设;学习韶关市典型案例,推广在市县村镇四级的基层减负便民应用建设。[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牵头]

  (二十六)推动全市政务服务水平再提质。

  学习肇庆市典型案例,推广“一次办成一件事”智能精细化政务服务模式;学习深圳市典型案例,推广无人干预自动审批(秒批)改革;学习佛山市典型案例,推广政务热线智能化。(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

  (二十七)推动全市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再提升。

  学习佛山市高明区典型案例,推广基于智慧市场监管平台实现“互联网+监管”;(市市场监管局牵头)

  学习珠海市典型案例,推广“城市运行一网统管”;(市自然资源局、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

  学习深圳市龙华区典型案例,推广“党建+科技+治理”的基层社会治理模式。[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牵头]

  五、夯实数字政府基础能力

  继续推进政务云、政务网和数据中心建设,构建数据治理共建、共治、共享工作格局。加强新技术在政务服务领域的应用,提升自主创新核心能力,守住安全底线,进一步夯实数字政府基础能力。

  (二十八)继续推进政务云、政务网和数据中心建设。按照“全省一片云”规划,完善广东省“数字政府”政务云平台揭阳节点的建设管理,按照“先易后难、成熟一个迁移一个”原则,有序推动我市非涉密政务信息系统部署上云。按照国家、省有关技术规范和工作部署,进一步完善我市政务外网建设,积极推进政务外网IPv6改造和边界安全建设。按省统一部署,配合推进省政务大数据中心省市一体化地市分节点建设,推动全省政务数据资源纵向贯通和共享共用。(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

  (二十九)全面深化数据治理。依托省政务大数据中心和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提高市直部门共享数据挂接率、数据鲜活率,推动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公布我市政务服务事项免证办清单,“免证办”事项不低于150项。优先开通常用证照发证服务和高频事项用证服务,以“粤省事”电子身份认证为基础,把电子用证落实到审批环节,实现群众办事“免证办”。(市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别负责)

  (三十)不断提升安全防范能力。利用省级网络安全罩、政务外网互联网出口APT监测、威胁情报分析等方式提升政务外网边界安全监测能力,开展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逐步提高政务云平台及业务系统的密码防护水平。加强信息系统上线前风险评估,强化网络安全审计,确保广东省“数字政府”政务云平台揭阳节点安全合规运行。完善应急响应机制,加强应急响应演练,持续优化网络安全应急响应能力。(市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别负责)

  (三十一)探索推进区块链技术应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区块链技术应用的重要讲话精神,以提升政务服务和行政管理水平为目标,探索研究推进基于区块链技术的数据共享体系和政务应用平台建设,并在协同办公、精准扶贫、不动产登记、重要商品监管、金融服务与监管、取水许可证电子证照流程管理、跨境物流监管、行政执法监管等领域开展探索,初步形成具有代表性的区块链技术创新政务服务应用场景。

第5篇: 数字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2022年是我省实施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十四五”规划、迈进新阶段的关键一年。做好2022年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全省数字政府均衡协同发展为抓手,以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为引领,聚焦省域治理与政务服务两个着力点,全面深化“数字政府2.0”建设,推动我省数字化发展持续走在全国前列,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再上新台阶,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促进全省均衡协同新发展

  加大对粤东粤西粤北地区数字政府建设支持力度,打造全省统一移动政务门户,强化政务应用创新,推进部门业务流程数字化再造,推动实现全省数字政府协同均衡发展。

  (一)加快数字政府基础能力均衡化发展。全面启动全省数字政府基础能力均衡化发展工作,印发均衡化发展实施方案,科学设定发展任务和目标,以地市为主体建设落实。加大资金和技术支持力度,研究出台资金管理办法,探索建立对口帮扶机制,不断提高粤东粤西粤北地区数字政府建设水平。(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相关地市政府牵头)

  (二)完善全省政府统一协同体系。推进“粤政易”平台自主管理能力建设,支持各地各部门业务应用自主进驻平台。完善“粤视会”平台功能,支持各地各部门视频会议系统高效接入,提高平台分级管理、互联互通和标准流媒体服务能力。全面推广省数字政府填表报数系统,实现基层干部填表报数工作量压减60%。(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

  (三)探索部门业务流程数字化再造。全面梳理各级部门事项清单和业务流程,探索制定适应数字化发展要求的业务流程标准,推动部门业务流程优化再造,并在珠海、佛山、惠州、江门等地开展试点。(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相关地市政府牵头)

  (四)深入推进“省统市建共推”工作。在全省复制推广数字政府基层应用建设试点优秀成果经验。支持广州、阳江、云浮市探索“城市码”“省事码”应用,支持深圳市探索统一身份认证平台深圳分中心与省平台互信、备份,支持珠海市探索公共数据资源治理能力成熟度评估模型(PDMM),支持惠州、肇庆市探索“免申即享”“无感办理”模式,支持东莞市探索建设基于区块链的证照查验平台,支持中山市探索政银数据融合创新应用场景。(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相关地市政府牵头)

  二、实现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新突破

  全面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进一步健全公共数据管理和运营体系,完善数据交易流通平台和机制,加强数据要素相关标准和技术研究,探索构建个人和法人数字空间,力争在年内取得新突破,推动数字经济创新发展。

  (五)完善公共数据管理体系。建立健全首席数据官制度试点评估体系,组织开展试点评估工作,推动首席数据官制度在全省全面推广。(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

  (六)创新公共数据运营模式。加快建设公共数据运营机构,建立健全公共数据运营规则。推进公共数据资产登记与评估试点,研究制定公共数据资产登记相关制度。指导各地各部门开展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评估(DCMM)。加强公共数据资产凭证规范化运营管理,不断拓宽公共数据资产凭证应用场景。(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

  (七)促进数据交易流通。依托现有交易场所建设省数据交易场所,搭建数据交易平台。推动数据经纪人、“数据海关”试点。支持深圳市设立数据交易市场或依托现有交易场所开展数据交易。(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省交易控股集团,深圳市政府牵头)

  (八)强化标准和技术体系研究。搭建结构清晰、系统高效的数据要素标准体系,形成一批可复制推广的标准化成果。探索运用区块链、隐私计算等新技术强化数据安全防护。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大数据中心,健全大湾区数据基础设施体系。(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深圳市政府牵头)

  (九)探索数字空间创新应用。开展存证链、数字空间相关技术和理论研究。发布政务版个人和企业数据空间,通过“粤省事”“粤商通”平台对外提供可信授权访问服务。探索推动设立数字法人,实现数字化业务运营。(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

  三、开创省域治理工作新局面

  强化省市两级政府治理协同,聚焦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五大职能,持续深化各部门专题和行业应用建设,初步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闭环的数字化治理体系。

  (十)完善“一网统管”省市联动体系。

  1.提升“粤治慧”基础平台支撑能力。完善平台功能,建设指挥调度中心、协同联动中心、监督管理中心,实现省市两级平台互联调度。探索建设“会议会务”专题应用,为重点专题会议提供有力支撑。开发PC端、移动端应用,强化领导决策辅助等功能。(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

  2.全面推进市域治理“一网统管”。加快市、县(市、区)“一网统管”基础平台建设,推进基础平台互联互通。深化智慧城市综合改革试点。推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与工程建造技术深度融合,加快建设自主可控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础平台,探索构建“数字孪生城市”。(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住房城乡建设厅,各地级以上市政府牵头)

  (十一)提高经济调节科学化精准化水平。

  1.提升科技创新数字化治理能力。完善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加强业务场景数据深度应用。开展“一网统管”科技创新专题建设,实现对全省科技资源状态的态势感知、形势分析预判和宏观决策。(省科技厅牵头)

  2.构建战略性产业集群数据图谱。加强全省战略性产业集群数据归整和重点细分领域研究分析,绘制重点产业链全景图,构建集群概况、产业链全景、产业提升、工作协同等模块。依托广东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综合平台,深入实施产业集群“链长制”。(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

  3.强化财政智能化管理能力。优化完善省数字政府公共财政综合管理平台,逐步纳入资产管理、政府采购、非税管理等业务。建设财政大数据管理平台和智能财政业务拓展平台,加强财政运行数据统计分析,强化风险防控、监督预警和智能应用。(省财政厅牵头)

  4.推进审计数字化转型发展。完成“金审三期”建设,完善审计大数据中心可视化应用,加大审计数据资源利用,增强大数据审计能力。加快“数字审计机关”建设,实现审计作业和机关管理协同高效。(省审计厅牵头)

  5.创新金融智慧监管方式。建设地方金融组织非现场监管系统,实现行业和机构监管全景图、机构监管评级、机构风险预警等功能。运用大数据开展地方金融风险监测防控工作,动态监测、及时预警省内非法集资及非法金融活动。(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牵头)

  (十二)提高市场监管精准化规范化水平。

  1.推进智慧市场监管。建设市场监管综合应用支撑平台、智慧决策中心、市场监管大数据专区,初步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智慧监管体系。全面汇集市场监管数据资源,提升食品、特种设备等突发事件的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助力精准监管、靶向监管。(省市场监管局牵头)

  2.加强智慧药品监管。建设“智慧药监”一体化平台,实现许可管理、监督检查、监测和风险管控、追溯管理等业务应用。完善药品监督管理数据资源体系,探索构建基于区块链、大数据的药品安全风险管理模式。(省药监局牵头)

  3.深化行政执法“两平台”应用。优化完善“两平台”功能,推动省、市、县(市、区)、镇(街)四级行政执法主体全面应用。打造行政执法大数据分析应用,加强执法部门领域监督、政府层级监督,为乡镇综合执法提供指挥业务协同。(省司法厅牵头)

  4.深化“互联网+监管”。优化升级“互联网+监管”平台,推动建立省、市、县(市、区)、镇(街)四级监管事项一张清单,理清监管责任链条。建设完善行政执法综合数据主题库,统一归集共享行政执法综合数据,减少监管数据重复报送、多头报送。推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现监管数据互认共享,促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信用监管有效衔接。创新非现场监管手段,对重点监管对象实行全时段动态监管,减少监管盲区、提升监管能力。(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司法厅、市场监管局牵头)

  (十三)提高社会管理精细化智能化水平。

  1.推进平安广东信息化建设。推动“粤平安”社会治理云平台建设应用,打造综合网格管理、矛盾纠纷化解、态势分析决策等应用,推进省市平台对接。加快研判分析、全景视图、平安指数等应用推广,推动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建设。(省委政法委,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

  2.深化公安大数据智能化应用。构建网上网下一体化合成作战体系,提升社会稳定风险预防预测预警能力。开展“一网统管”公安专题建设。在全省实有人口服务管理中推行“粤省事码(粤居码)”,开展全省户籍信息电子化、户政业务标准化建设应用。(省公安厅牵头)

  3.强化提升智慧应急能力。深化“一网统管”风险防控与应急指挥专题建设应用。打造工矿重点企业安全风险监测预警、智慧森林火灾防治监测预警、雨量致灾智能分析应用等系统。加强应急通信保障能力建设,强化省灾害现场应急救援能力。(省应急管理厅牵头)

  4.提升数字乡村综合服务管理水平。建设“田头智慧小站”,组织开展数字农民大培训。打造乡村振兴综合服务信息平台,健全大数据管理服务体系,为乡村振兴工作提供数字化智能化服务。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管理云平台,构建全省美丽乡村数字管理模式。(省农业农村厅牵头)

  5.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数字化管理。打造广东数字供销,整合全省供销系统农业社会化服务数字化平台,探索农业社会化服务资源协同管理和融合创新,提升全省供销系统农业社会化服务能力。(省供销合作社牵头)

  (十四)提高公共服务管理数字化规范化水平。

  1.构建人社管理大数据体系。建设大数据监管监控平台,实现对社保基金、就业创业资金补贴、人事考试等实时监控及预警。探索建立趋势分析、形势研判等辅助决策体系,提升人社行业管理能力。(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

  2.强化疫情防控信息化支撑。建设完善新冠病毒大规模核酸检测信息系统、疫苗流通与接种管理信息系统,满足大规模检测、接种和监管要求。加强“粤康码”运行保障,确保粤澳通关凭证稳定运行,结合粤港恢复通关工作安排加强系统支撑保障。(省卫生健康委、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

  3.提升住房城乡建设管理数字化水平。构建“数字住建”数据资源中心,推进“粤安居”平台建设应用,提升房地产市场监管能力。打造建筑市场综合监管平台,实现建筑市场全过程监管。推进“数字建造”项目建设,提升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信息化管理水平。(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

  4.深化交通运输行业数字化治理。加快交通规划、建设管养、综合运输业务协同等平台建设,有序开展省“两客一危一重”车辆智能监管系统、“智慧航道”、“数字农村公路”等重点项目建设运营工作,不断提升交通行业管理和服务水平。(省交通运输厅牵头)

  5.推进文化旅游智慧化监管。构建全省文化旅游智能综合监管平台,辅助行业监测与应急指挥。完善文旅应用专题数据库,推动全省文旅系统政务数据汇聚融合,探索文旅行业多源社会数据融合创新。(省文化和旅游厅牵头)

  (十五)提高生态环境保护系统化科学化水平。

  1.强化智慧自然资源管理能力。构建省域自然资源时空数据支撑体系,推进自然资源一体化管理与服务平台建设。加强国土空间规划数据治理,完善国土空间规划配置与协同服务应用。持续完善自然资源业务应用,加强不动产登记、土地利用市场等监测监管能力。(省自然资源厅牵头)

  2.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信息化水平。加强生态环境智慧云平台建设,构建成品油管理、天地车人一体化、水污染防治综合业务应用,强化环境管理业务协同。完善环境与应急监测、固体废物等管理应用体系建设,提升生态环境业务全链条精细化管理水平。(省生态环境厅牵头)

  3.提高智慧水利管理能力。推进智慧水利工程(一期)项目建设,提升江河水系、水利工程感知监测能力。深化“一网统管”水利专题业务应用场景建设,加强水利数据资源集约汇聚和共享应用,提升水旱灾害防御、水资源管理和调配、河湖管理智慧化水平。(省水利厅牵头)

  4.提升节能管理信息化水平。优化完善能源管理中心平台,建设能耗在线监测、节能监察、节能规划、节能考核等模块,为节能业务管理提供支撑。构建能效指数、能效评价、节能形势分析等数据分析模型,实现能耗双控精准监测预警。(省能源局牵头)

  四、彰显数字政府服务新成效

  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流程、创新政务服务方式,增强“粤系列”政务服务平台应用广度和深度,提升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水平,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更大程度利企便民,更好满足企业需求和群众期盼。

  (十六)优化政务服务机制。

  1.深化政务服务事项管理。在全省各级推出高频“一件事”主题集成服务,在教育、民政、商事登记、人才引进等领域探索高频事项秒批、秒办。优化升级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建设全省事项运营中心,推动各类系统对接联通,实现电子证照免提交全流程闭环管理,有序推进“四少一快”政务服务优化。(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

  2.持续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跨境通办”。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泛珠三角区域“跨省通办”专区和移动端专区。建立泛珠三角区域“跨省通办”窗口授信协作机制,推动政务服务大厅与政务服务平台线上线下融合。在大湾区内地城市和港澳互设粤港澳大湾区“跨境通办”专窗,推进一批高频事项“跨境通办”。(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

  3.创新构建车载政务服务平台。打造基于车载场景的(V端)移动政务服务大厅,建设“事项创新+数字赋能+车端支撑+场景提升”的车载政务服务平台,提供“一站式”移动政务服务,推动数字政府建设与新能源汽车产业、政务服务创新研究的深度融合。(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

  4.强化政务服务指导监督。持续拓展“好差评”评价渠道,进一步提升数据分析研判能力,强化差评的督促整改。深化政务服务监督平台建设,推动全省市级、部分区县级政务服务大厅纳入平台管理,逐步实现大厅监督可视化和线上线下政务服务监督管理。持续打造市县级政务服务标杆大厅,整体提升政务服务环境。(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

  (十七)深化“粤系列”政务服务平台应用。

  1.强化“粤省事”平台开放集成能力。建设完善“粤省事”APP,支持各地各部门新进驻服务一次开发、多端复用。丰富移动端集成套餐式服务、“扫码亮证”、“一证通办”、“无感通办”等应用场景。不断优化平台使用体验,提高老年人、残疾人等群体使用便利度。(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

  2.提高“粤商通”平台涉企服务水平。推广应用“粤商码”免证办、业务授权、消息推送、云勘察等平台基础能力,开展3至5个行业专题服务提升行动。持续推动高价值服务事项接入,实现广东活跃市场主体全覆盖,平台月均活跃用户超过200万。(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

  3.深化“粤省心”平台应用。健全咨询投诉服务体系,加快推动“粤省心”省级平台与各地市平台、政务服务平台互联互通,开展多渠道运营。强化智能客服、智能质检等智能化应用,加强数据分析研判,有效发现挖掘社会民生、营商环境中的“弱信号”和“强触点”。(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

  4.全面部署“粤智助”政府服务自助机。在全省行政村和镇(街)持续投放自助机,实现全省行政村和镇(街)全覆盖。新增上线100项高频服务事项,推动实现自助机服务群众超过1500万人次、累计业务办理量超过4000万笔。试点通过自助机开展“跨省通办”。(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

  (十八)提升数字化民生服务水平。

  1.构建教育大数据应用体系。推动基础教育线上线下融合,建设完善优质数字资源服务体系。加快教育大数据建设,加强教育大数据分析,探索互联网环境下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助力教育决策精准化、科学化。(省教育厅牵头)

  2.加快互联网医疗发展。加强智慧医院建设,深入开展“互联网+医疗健康”便民惠民服务。深化远程医疗服务应用,建设完善多学科整合型疑难病综合诊疗服务平台,丰富业务场景,提升平台服务能力。(省卫生健康委牵头)

  3.提高人社数字化服务水平。探索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的居民服务“一卡通”服务模式,探索推进社保卡“全省通”“湾区通”“跨境用”。升级改造省集中社保系统,优化社税、社银平台,实现省内业务协同、跨省业务联动。推广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无感认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

  4.强化民政信息化服务能力。构建民政业务综合信息管理平台,开发养老、慈善、儿童福利、殡葬、城乡社区、救助、婚姻登记等民政业务系统,为民政业务办理提供信息化支撑。推进残疾人证全流程网上办理,推动残疾人服务“跨省通办、省内通办”。(省民政厅、残联牵头)

  5.深化“互联网+医保”服务。升级完善医疗保障信息平台,为各项医保政策平稳落地提供信息化保障。加强医保电子凭证应用推广,推进电子处方流转和线上移动支付,实现医保电子凭证激活率达65%以上。(省医保局牵头)

  6.推进“互联网+退役军人”服务发展。推广退役军人服务平台,实现军休服务、烈士评定申报服务“一网通办”。强化数据对退役军人工作科学决策、精准施策、精细服务的支撑。基于退役军人综合管理平台集约系统应用,构建全省联动的退役军人事务治理体系。(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牵头)

  (十九)助力营造一流营商环境。

  1.推进“一照通行”涉企审批服务改革。对关联许可事项实行“自由组合、一表申请、并联审批、限时办结”。推进省有关系统与国家垂直审批系统之间的互联互通,推动数据向地市回流,在试点城市完成第二批16项改革事项。(省政府办公厅,省市场监管局、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

  2.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升级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优化审批流程、精简审批事项,加快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在线审批。扩展项目审批结果信息,提升审批数据共享交换能力,不断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效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

  3.持续提升办税缴费便利度。提升电子税务局服务水平,推动电子税务局实现政策速递精准推送,提升退税电子化水平。推动涉税涉费数据“一次采集、共享共用”。全面推进税收征管数字化升级和智能化改造,加快推进发票全领域、全环节、全要素电子化。(省税务局牵头)

  4.推进财政补贴(补助)“一网式”办理。加快广东财政惠企利民服务平台建设应用,推动第二批省级项目上线和试点地市平台建设推广,年内实现相关省直部门全覆盖。推进平台对接“粤系列”平台和省政务大数据中心,不断提升审批效率,保障各级财政惠企利民政策快速落地。(省财政厅、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

  5.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升级电子口岸平台和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为全省进出口贸易企业提供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标准版应用、广东“单一窗口”地方特色应用、粤港澳大湾区通关便利化应用、口岸通关大数据应用等服务,不断降低企业通关成本、提高通关效率。(省商务厅牵头)

  6.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升级“信用广东”平台2.0,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应用,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研究制定公共信用信息目录和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措施清单。推动信用报告代替无违法违规证明改革向纵深发展。在28个重点领域深入推进信用监管,推动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省发展改革委、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

  7.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水平。打造知识产权保护直通车平台,建设公证在线、仲裁在线、海外知识产权保护等模块。推广知识产权“一件事”集成服务,构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管理和保护的综合管理平台。(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牵头)

  五、夯实数字政府基础支撑底座

  完善全省“一片云”“一张网”架构,提升政务云、政务网络精细化管理能力,强化公共数据供给能力,健全公共支撑平台,筑牢数字政府安全防线,为数字政府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二十)提高政务云服务能力。推动省级政务云资源规模升级扩容达到30万核。构建安全可靠、异构统管、一云多芯的国产政务云服务环境,为数字政府应用系统开发部署提供可信国产政务云服务。强化全省“一片云”统筹管理,提升政务云资源精细化管理水平,不断完善政务云管理制度。(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

  (二十一)强化政务网络承载能力。以省财政厅为试点,加快推进“管理1+N”模式落地及网络集约化建设。推动市、县(市、区)政务外网多业务平面建设,开展政务外网标准化建设工作。加快推进服务型政务外网升级改造,逐步整合各类专网。探索5G无线政务外网切片应用,推动在“粤政易”移动办公、应急指挥场景下移动终端安全高效接入政务外网。(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

  (二十二)完善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建立权威高效的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实现共享数据平均3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接,累计支撑全省超过10万个政务服务事项实现证照和纸质材料免提交。推进省视频和感知数据共享管理平台建设,实现130万路以上视频联网共享。(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省委政法委,省公安厅牵头)

  (二十三)优化公共应用支撑能力。创新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认证服务和身份核验方式,探索省市两级认证管理模式。强化电子证照系统支撑能力,优化证照签发和共享业务流程,扩大证照应用范围,提升证照应用效率。建设全省企业电子印章管理服务平台,强化电子印章、电子签名支撑能力保障。(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

  (二十四)加强数字政府网络安全保障。强化省市政务云一体化安全运营能力,加强政务网络安全管控。加强重要数据和个人隐私信息保护工作,完善安全检查审计、风险评估机制,提升数据安全运营能力。加快推进政务信息化项目密码应用。编制发布2022年数字政府网络安全指数,开展“粤盾”数字政府网络安全攻防演练。强化政数部门与网信、公安、通信管理等部门网络安全协同联动机制,全力做好党的二十大召开等重点时期数字政府网络安全保障工作。(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

  六、强化数字政府改革建设保障

  加快法规制度和标准规范体系建设,推动公共资源交易体制改革,进一步优化数字政府建设运营机制,提升行业管理规范化水平,加强数字政府培训宣传,为数字政府改革建设保驾护航。

  (二十五)健全数字政府法规制度体系。研究起草《广东省政务服务条例》《广东省数据条例》《广东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办法》,出台《广东省公共数据开放暂行办法》《广东省公共数据安全管理办法》。加快制定数字政府标准规范、政务服务事项、政府服务自助机、政务服务监督、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填表报数、公共资源交易监督、视频和感知数据资源共享、电子印章等相关管理办法。(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司法厅牵头)

  (二十六)推进省公共资源交易体制改革。将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承担的公共资源交易业务交由省交易集团统一开展运营。强化全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加强全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一张网”建设与管理,健全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标准体系。进一步提升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领域在线监管水平。(省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别牵头)

  (二十七)优化数字政府建设运营模式。优化数字政府改革建设体制机制,不断提高行政管理效率。持续强化对数字广东网络建设有限公司的指导,制定数字政府建设运营中心管理细则。进一步规范企业参与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形成开放多元、能力互补的建设运营格局。构建政务信息化项目全要素管理体系,实现项目全要素信息线上管理和分析研判。(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二十八)健全数字政府标准规范体系。加快标准化工作信息平台建设应用,强化标准落地实施跟踪考核。加强政务信息化项目标准符合性审查,推动项目建设标准化、规范化。发布数字政府标准目录,加强“一网通办”、“一网统管”、“一网协同”、数据管理等相关标准建设,制修订标准规范不少于40项。(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

  (二十九)强化政务信息化行业管理。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化咨询、监理、测评等第三方服务体系。充分发挥专家委员会决策参谋和智力支撑作用。支持广东数字政府研究院做大做强。培育发展相关行业协会。加快组建和完善数字政府建设产业联盟、数字政府网络安全产业联盟、广东大数据发展联盟。推动全省完成信创工程验收,搭建信创应用保障服务体系,组织开展政务应用适配测试工作。(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

  (三十)加强数字政府培训宣传。实施公务员数字化能力提升工程,建立分层次、分系统、普及性与针对性相结合的常态化培训机制,打造数字化能力过硬的领导干部队伍。加强数字政府改革建设优秀经验宣传推广,构建立体化宣传矩阵。举办第二届数字政府建设峰会。(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

  各地、各部门要根据本工作要点,结合实际推进工作,细化任务目标和进度安排,认真抓好落实。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要加强统筹协调,建立常态化监测机制,适时组织开展第三方评估并通报结果。

第6篇: 数字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20-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也是我市乘势而上全面开启数字政府改革建设新征程的一年。做好20-年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出席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和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围绕湛江市“十四五”时期发展总任务,加强与海南相向而行,深度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推动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再上新台阶。坚持大平台共享、大数据慧治、大系统共治,全力开创数字政府改革建设新局面,在省改革建设框架内加快我市建设步伐,为我市全力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打造现代化沿海经济带重要发展极提供有力支撑,为我省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走在全国前列、创造新的辉煌作出湛江贡献,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一、探索以数据赋能为核心的城市治理新模式

  依托市数字政府改革建设成果,结合湛江智慧城市建设需求,借鉴先进城市成功经验,以数据为核心资源,以应用场景驱动数据融合,提高跨部门跨领域的协同指挥能力,形成“平战结合”的运行管理新模式,支撑城市治理与服务的精细化、智能化。

  (一)探索构建“湛江大脑”指挥平台。按照省统一标准规范,探索构建集研判分析、综合指挥、高效处置及监督管理等功能于一体的“湛江大脑”调度中枢和指挥平台,纵向与“粤治慧”(广东大脑)平台对接,逐步实现上下协同联动,横向与市内各系统对接,持续推动信息指令互联互通,将“湛江大脑”打造成全面感知城市家底的运行态势感知中心、支撑科学化城市治理的技术平台赋能中心、跨部门跨领域的一体化城市级联动协同处理中心、基于全局数据关联分析的领导决策分析中心。(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20-年6月底前完成湛江市新型智慧城市规划建设建议书。)

  (二)适时启动智能运营中心筹建。按照“粤治慧”(广东大脑)建设进度,适时启动智能运营中心的筹建工作,探索构建智能运营中心大厅、决策指挥室、可视化指挥调度室、参观走廊、配套设备间等功能模块。通过中心大厅、临时指挥车、移动终端等设备形成平时办公、战时指挥的运行模式,为决策者、政府部门、企业和民众提供不同应用场景的数据资源和智慧应用服务。(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20-年6月底前完成湛江市新型智慧城市规划建设建议书。)

  二、构建更高效便捷的“一网通办”政务服务体系

  深化“放管服”改革,促进政务服务流程再造,推动“粤系列”移动应用品牌向注重用户功能、服务和体验转变,促进线上线下各类政府和社会服务渠道深度融合,构建泛在普惠的政务服务体系,不断提升企业群众办事便利度和获得感。

  (三)加强全市权责清单管理。组织全市各级政府有关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权责事项以及省级通用目录,编制汇总本级政府权责清单并向社会公布。(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司法局、市委编办牵头,市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按职责分工配合,20-年6月底前完成市直部门权责清单编制公布工作。)

  (四)深化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市直部门牵头组织本系统相关单位,梳理市、县两级共有,县级不同区域共有事项清单,并对共有事项清单的业务办理项、申请材料、业务表单、办理时间等要素保持统一。各部门按要求完善本单位政务服务事项要素,确保事项要素准确、完整,提升办事指南规范性和精确度。梳理自然人、法人全生命周期事项,提升政务服务智能、精准推送能力。(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市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按职责分工配合,20-年12月底前完成。)

  (五)推行企业开办一窗通取。设置“一窗通取”专窗,申请人通过“广东省企业开办一网通办平台”成功办理企业开办全部事项后,各部门按规定职责和时限,分别将纸质营业执照、印章、发票和税控设备送至专窗发放,申请人在专窗一次性通取。(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牵头,市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按职责分工配合,20-年12月底前完成。)

  (六)深入推进政务服务流程优化。深化“一件事”主题集成服务,确保落地实施的“一件事”主题集成服务达到60项以上。全面开展政务服务“四免”优化工作,实现全市原则上不少于50%应优化事项完成“四免”优化,落实本地电子证照、数据共享、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等应用尽用。优化行政服务大厅预约系统,提供全市统一分时段预约服务,实现我市预约办率达到100%。推动5个事项线上智能审批或无感申办,实现无人干预自动审批。(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牵头,市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按职责分工配合,20-年12月底前完成。)

  (七)深化“粤系列”平台型应用建设。拓展粤省事平台服务事项覆盖范围,探索推动市场主体公共服务事项进驻,实现实名注册用户突破500万。完善粤商通平台涉企服务功能,拓展粤商码应用场景,实现注册市场主体用户超过20万。加快县(市、区)和部门应用接入粤政易平台,实现实名注册用户超过7万。强化粤视会平台开放接入能力,推动与现有视频会议系统全面对接互通。配合加强粤政图平台支撑服务能力,持续丰富地图产品应用。(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20-年9月底前完成“粤系列”平台事项应用接入服务项目立项采购,并持续推进。)

  (八)推动政务服务向基层群众延伸。在全市部署一批政务服务一体机,对接银行等智慧终端,实现全市镇(街)全覆盖。梳理推动30项跨域通办服务事项接入政务服务一体机平台。推进银行网点开设政务服务专区。考虑不同用户需求,重点关注使用智能技术存在困难的老年人等群体,坚持线上线下渠道相结合,提升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水平。(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20-年12月底前完成。)

  (九)深化政务服务跨域通办。以海口、玉林、钦州、北海等城市为突破口,建立跨区域协作机制,进一步打破事项办理属地限制,优化调整通办事项业务规则,推动不少于80项高频政务服务事项跨区域通办。探索政银合作、政邮合作、政务小屋等创新模式,不断丰富办理渠道,提升企业群众异地办事便利度。(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20-年7月底前完成。)

  (十)优化政务服务便民热线。除110、119、120、122等紧急热线外,统筹推动各地各部门设立的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以及国家有关部门设立的在我市范围接听的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归并为统一的“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提供“7×24小时”全天候人工服务,打造便捷、高效、规范、智慧的政务服务“总客服”。12345平台入口纳入粤省事、粤商通,畅通互联网咨询和投诉举报渠道,提高智能应答能力。(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市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按职责分工配合,20-年8月底前完成。)

  (十一)强化政务服务指导监督。持续推进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加快实现省好差评系统与12345政务服务热线对接,不断提高企业群众评价参与度,优化差评处理回复机制,深化评价数据分析、研判能力和结果运用能力,强化问题整改和监督。配合省建设全省政务服务监管平台,完善全市政务服务地图,实现线上线下监督可视化、评估预警常态化。统一部署政务服务效能评估系统,实现事项标准化监管、服务过程监管、运行能力监管、综合效能监管等在线监管。(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牵头,市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按职责分工配合,20-年12月前完成省好差评系统与12345热线对接。)

  三、创建更精准智能的“一网统管”市域治理新模式

  依托数字政府改革建设成果,紧跟省数字政府改革建设步伐,探索构建以“湛江大脑”为核心平台的“一网统管”工作体系,加强动态感知、联动指挥、辅助决策等支撑能力,不断提升市域治理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水平。

  (十二)加强“一网统管”顶层设计。围绕政府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等五大职能,全面部署专题应用建设,提升市域治理“一网统管”水平。(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市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配合,20-年12月底前着手编制湛江市“一网统管”三年行动计划。)

  (十三)加快“一网统管”试点专题建设。围绕经济运行、应急指挥、消防救援、住房管理、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水利等领域,推动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数据融合共享,加强专题数据库建设,形成标志性成果。(市统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分别牵头,20-年12月底前完成阶段性工作,并持续推进。)

  四、以数字化助力重点领域工作提质升级

  围绕市委市政府20-年工作重点,深入推进重点领域行业特色应用建设,做好重要平台系统的应用推广,推动相关部门业务数字化转型,以数字政府建设助力部门履职提质升级。

  (十四)支撑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高效开展。

  1.提升智慧化多点触发疾病防控预警监测能力。积极配合省建设智慧化多点触发疾病防控预警监测系统,实现疾病及相关因素多维多点的预警预测及处置闭环管理,提高现场流行病学调查质量和数据分析效率。开工建设湛江市全民健康信息综合管理平台,初步实现区域内医疗卫生机构信息互联互通。(市卫生健康局牵头,20-年12月底前完成。)

  2.优化疫情防控数据支撑体系。积极配合省进一步优化“粤康码”服务,推进多“码”融合,推动跨境、跨省、省内健康通行码互信互认。健全防疫数据动态采集、实时共享、深度加工处理、结果及时反馈共享机制,形成业务数据使用闭环,有效支撑疫情防控工作。(市卫生健康局、市公安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20-年11月底前完成公安疫情防控数据支撑。)

  (十五)助推营商环境综合改革不断深化。

  1.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一网通办”。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依托省政务大数据中心加快推进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与相关部门既有审批平台的互联互通,并接入省工程建设项目“一网通办”主题集成服务系统,实现全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一个入口、一张表单、一套材料、并联审批”,分阶段全流程“一网通办”。全面实施网上并联审批,将电水气外线工程审批纳入工程建设审批平台。(市发展改革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20-年12月底前完成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升级改造,接入省工程建设项目“一网通办”主题集成服务系统,并持续推进。)

  2.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应用。搭建“不动产链”应用平台,开展数据上链工作,形成链上不动产登记全市“可信库”,通过“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再提升”建设,更好地支撑“全域登记”“智能登记”等新业务场景,促进办理时限压缩和效能提升。推动不动产转移登记与水电气过户一窗联办。(市自然资源局牵头,20-年12月底前完成。)

  3.打造新一代智慧型税务应用。建设智慧电子税务局,推动实现全程网上办税。加快推广使用加油站智能税控系统,加强成品油流通环节的税收征管。推进税务大数据应用平台建设,提升数据管理和应用水平。(市税务局牵头,20-年12月底前完成。)

  4.推动智慧金融应用。推广应用广东省中小企业融资平台,完成工商登记信息、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信息、部分许可证信息、企业黑红名单信息等接入工作,引导金融机构发布针对高新技术企业的专项金融产品。按照全省统一部署,整合相关部门政务数据,加大对智慧金融应用场景的探索与支持,推动构建金融科技服务生态,提高企业融资便利度。(市金融工作局牵头,20-年12月底前完成。)

  5.构建智慧信用应用体系。优化升级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广东湛江),形成全市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应用、评价、监管闭环,补齐公共信用服务短板。上线“信用+大数据”精准监管综合评价模型,建立“信易+”应用系统,构建湛江特色的智慧信用信息应用体系。(市发展改革局牵头,20-年12月底前完成开发。)

  6.提升全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水平。依托数字政府公共支撑能力,进一步完善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系统,根据公共资源交易目录持续推进应进场的各类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电子化。推进公共资源交易智慧监管系统建设,实现市场主体和交易过程信息全面记录,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的监督力度。继续加强中介服务超市推广应用。(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牵头,20-年12月底前实现招投标项目不见面开标和各类进场的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电子化,完成公共资源交易智慧监管系统建设,组织完成市直单位中介服务超市工作的宣传培训。)

  7.深化“互联网+监管”平台应用。加强监管数据归集、治理和应用,推进与各行业专业监管系统互联互通。完善“双随机、一公开”功能,提高监管精准化、智慧化水平。完善行政执法“两平台”功能,完成市、县(市、区)两级平台一体化工作,实现平台用户覆盖全市360个执法主体、超过1万执法人员和11个监督部门。

  8.建设招商项目管理系统。汇聚各县(市、区)相关部门的招商项目数据,促进招商项目信息的整合共享,形成集招商项目信息、资源互通和企业服务为一体的管理系统,实现招商项目全领域覆盖、全流程跟踪、全过程管理。

  (十六)推动民生保障能力取得新突破。

  1.提升教育考试招生信息化水平。推进教育考试公平考务项目建设,实现信息基础设施集约化,加快考试招生信息管理、考试考务综合管理等平台建设,提升教育考试数字化、智能化水平。

  2.推动民政业务一体化建设。按照“一体整合大平台、共享公用大数据、协同联动大系统”的思路,进一步整合资源,推进民政领域大救助、大养老、大儿童、大慈善、大社会治理“五大工作体系”建设,构建智慧民政数字综合信息平台。深入开展数据治理和深化民政数据综合应用,提升内部运作效能和科学决策水平。

  3.深化人社数字化应用服务能力。建设智慧人社服务平台,提供人社业务的经办、分析、决策和监管的智能化服务,探索建立人社领域创新型信息化应用。推进社会保障卡居民服务“一卡通”,支持整合各部门各类民生服务卡,配合省加快实现社保卡在全省范围内互认互用、通办通用。

  4.强化住房数字化管理。对接省“数字住房(粤安居)”一体化平台,围绕住房全生命周期进行信息化管理和服务,实现住房业务全程网办。汇聚房地产管理核心数据,建立房地产行业数据库,满足政府服务监管需求和行业应用需求。

  5.构建“互联网+退役军人”服务模式。依托广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综合服务平台,完善市退役军人数据库,助力全市退役军人事务精细化管理。

  6.推进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全市一盘棋”。上线全省统一的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实现信息互联互通,形成全市医疗保障业务经办系统一体化格局,为全市医疗保障业务提供支撑。

  (十七)支撑平安湛江建设再上新台阶。

  1.深入建设平安湛江。构建综合网格信息化支撑体系,建立综合网格统一指挥协调工作平台。推进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建设,打通政法部门间办案数据流转壁垒。

  2.加快推进大数据智能化项目(一期)建设。深度融合应用人口、车辆等公安基础数据与政务数据,配合省公安厅推出一批“打防管控服”智能化应用,推动社会治安防控从事后被动应对向事前精准预警、趋势预判和主动服务转变,从“单打独斗”向“共建共治”转变,积极支撑“平安湛江”建设,为提升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提供有力支持。

  3.深化智慧新警务建设应用。推动视频图像、公安云图、政务服务、公安人体生物特征与公安大数据平台全面融合应用。推进前端高清化、智能化建设和改造,打造多维即时智能感知体系。全面整合共享数据资源,依托“全省一片云”,整合智慧新指挥、新侦查、新防控、新民生等八大创新警务应用。持续推进“雪亮工程”建设,以用促建、以用促管,全面推进人脸识别技术功能建设,提高打击违法犯罪的精准度。

  4.提升应急指挥系统智能化水平。加强市级应急综合管理平台建设,完善物联网网关、视频智能分析、高性能客户端、高清图像处理器建设,提升应急特殊基础设施服务能力。加强危化品企业管理和化学品知识图谱更新,提升危化品安全风险分析、综合监管能力。

  5.打造新型智慧消防救援体系。建设智能接处警、智慧指挥、三维数字化预案等系统,推广部署火灾监测预警预报系统,建立健全消防实战指挥体系。开展消防数据分析模型建模与优化服务,实现高风险区域风险评估、动态监测、智能分析和精准治理。

  (十八)助力美丽湛江建设取得新进展。

  1.提升自然资源数字化管理能力。建设地质灾害数据综合管理系统,提升地质灾害防治能力。依托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推进自然资源一体化政务管理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信息化建设,为各项自然资源业务管理和领导决策提供数据和技术支撑。

  2.提高生态环境精细化管理能力。做好“三线一单”数据管理及应用平台的使用和推广,实现数据互联互通。进一步探索大数据、AI技术、生态遥感等新技术应用,健全水、气、土、预警应急、污染源精细化管理等功能,形成监测网络全面化、决策分析智能化、业务应用融合化、工作办理便利化的数字化生态环境管理格局。

  3.强化水利管理数字化能力。完善“智慧河长”平台,为河湖管理提供支撑。推进市水利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在全市规模以上水利工程建设视频监控点,深化图像智能化应用,提升水利工程智能感知能力。

  4.提高气象服务保障能力。推动海洋气象观测和卫星遥感监测产品应用,初步建成琼州海峡气象灾害实时监测预警系统,研发临灾阈值智能提醒AI机器人,加强跨部门数据融合共享,提升气象服务保障智慧化水平。

  (十九)推动行业管理水平实现新提升。

  1.强化财政数字化监管能力。建设财政综合管理一体化信息系统,推动财政业务一体化管理。建设完善财政资金监控平台,深化财政大数据应用,建设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系统,实现预算单位、财政、代理银行、人行等单位全方位、全业务流程电子化管理,提高办公效率和财政资金运行效率。

  2.深化交通运输数字化应用。建设治超非现场执法数据综合管理平台,有效防止超限车辆出站(厂、场),进一步提高治超效能,提升对货车和源头企业的智能监管力度。启动交通大数据决策系统二期项目建设,构筑全面支撑交通规划、建设和运行管理决策的技术支撑平台,提高城市治理现代化水平。

  3.提升农业农村数字化管理水平。依托全省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信息服务平台,推进湛江市农村产权转交易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建立“互联网+”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服务体系。利用农田建设管理信息系统,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供支撑。依托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推进农业数字化应用,创新智慧农业新模式。

  4.推进审计作业全过程智能化。加快“金审工程”三期项目建设,建设审计专网、审计分析网、数据分析室、现场审计作业云,实现审计现场资源随时共享、计算处理能力按需提升。根据各被审计单位“数字政府”建设情况,不断适配完善审计数据分析平台,推进数字化审计和大数据审计。

  5.强化国有资产数字化管理能力。推进市国资监管云平台项目建设,完善数据分析平台与业务处理平台,实现业务流程协同化、决策分析智能化。加快形成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信息化监管体系,不断优化监管方式,对重大国有资产流动等关键环节实施实时监控、动态监管。

  6.提升供销社为农服务综合能力。推进广东数字供销公共性农业社会化服务管理平台(湛江节点)建设,对接广东数字农业,通过建设农资农技、冷链物流、农产品直供配送、农产品供应链金融等平台,实现四级助农服务平台数字化管理。

  五、逐步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

  探索建立公共数据法治环境和管理体系,逐步推进公共数据资源有序开放和开发利用,推进数据要素交易流通,助力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十)健全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制度。在省的统一建设框架内,探索建立我市数据产权保护和利用机制,完善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法治环境。探索建立统一协调的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组织架构,加快构建公共数据管理制度体系和标准规范体系。

  (二十一)稳步推进公共数据开放和开发利用。逐步构建公共数据分级分类开放目录和动态更新机制,配合完善“开放广东”公共数据统一开放平台。推进公共数据开发利用试点。

  六、稳扎稳打夯实数字政府基础支撑保障能力

  牢固树立“全省一盘棋”理念,强化数字政府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一体化管理,持续提升政务云、政务网及大数据中心能力,守住安全底线,稳扎稳打夯实数字政府基础支撑保障能力。

  (二十二)提升政务基础设施支撑能力。持续提升市级政务云平台支持能力,资源总量达到6704核vCPU、25024GB内存、988TB存储,提高资源利用率和使用效率。贯彻落实《广东省电子政务外网专项规划》,构建有韧性、多代际的服务型电子政务网络,推进全市电子政务外网升级。探索1.4GHz或700M频段无线政务专网在移动政务、公共安全、应急通信等场景的应用。选择部分领域,探索建设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国密算法加密能力的去IP化新型视频传输网络。

  (二十三)提升大数据中心支撑能力。持续推进全市公共数据资源普查工作,推进广东省政务大数据中心湛江节点部署、对接,有效盘活数据资产,支撑全市政务大数据管理和数据治理工作。按照全省构建统一标准、统一架构、分级管理、互联互通的省市一体化政务大数据平台要求,试点建设湛江市大数据分析平台。加大现有视频资源、感知资源的统筹整合力度,推进共享交换能力建设。

  (二十四)完善公共支撑平台服务能力。配合省完善全市统一身份认证账户库,推动“一次认证,全网通办”。推广电子签名在高频服务场景的应用,有效减少群众、企业跑动次数。规范和加强本市电子印章管理,提升统一电子印章公共支撑能力。推动一批高频业务系统与省电子印章平台、省电子证照平台、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等公共支撑平台对接,提高我市电子印章、电子证照实际签发使用量。

  (二十五)提升安全保障能力。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建设数字政府省市一体化安全运营平台湛江节点。加强与数字政府建设运营中心及网络安全技术支撑单位的合作,积极参加“粤盾杯”攻防演练,发布数字政府网络安全指数。初步完善政务云平台密码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国产密码应用支撑能力。

  七、强化完善数字政府体制机制保障

  进一步完善数字政府体制机制和保障体系,加强标准规范和制度体系建设,优化数字政府建设运营生态,整体性提升数字政府改革建设成效。

  (二十六)完善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全面构建政务数据共享管理体系、安全制度体系、技术防护体系,推动数据供需对接更加精准顺畅。建立证明事项信息数据收集、共享、核查机制,实现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数据核查联动,为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提供有力支撑。

  (二十七)提升数字政府建设运营能力。优化数字广东网络建设有限公司湛江分公司定位,强化核心技术能力建设,加强日常指导监督,提升运营服务质量。优化全市数字政府建设运营生态,探索建立数字政府相关产业联盟,提升各行业专业化建设水平。

  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各相关职能部门要根据本工作要点,结合实际提出具体措施,细化任务目标和进度安排,认真抓好落实,于20-年7月10日、20-年1月10日前报送阶段工作进展情况。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要发挥牵头抓总的作用,坚持挂图作战,加强督促检查,适时组织第三方评估,并通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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