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深化改革工作总结范文
工作总结,就是把一个时间段的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总检查、总评价、总分析、总研究,分析成绩、不足、经验等。 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民政局深化改革工作总结范文(通用7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篇一】民政局深化改革工作总结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放管服”改革专项督查的通知》,我局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关于加强“放管服”改革工作,并结合我市财政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定价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和政府基金实行目录清单管理情况,就我局“放管服”工作开展自查。我局简政放权工作在有序推进中初见成效,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进展成效
1、强化领导,压实责任。为抓好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努力提高行政效能和公共服务水平,优化发展环境,推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我局成立了简政放权工作领导小组,以局长为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按照工作要求将工作责任细化到人,确保了工作有序、高效、顺利推进。
2、加大宣传,营造氛围。深刻认识推行“放管服”工作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充分利用局微信工作交流群、政务公开栏等宣传阵地,广泛宣传“放管服”理念,公开承诺“马上就办”,充分展示机关干部的崭新风貌,树立机关的良好形象。
3、理顺关系,分清职责。我局根据法律法规、细则、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对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定价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和政府基金实行目录清单管理等赋予财政部门的权责情况,对本局各股室以及下属事业单位的,清理行政权责和编制权责清单工作。力求通过清理行政职权和编制权责清单,进一步理清收费项目,更好地履行各项职能。梳理出了具体的责任内容和办事流程,明确需要提供的有关资料,把“放管服”工作与党风廉政工作有机结合,加大作风建设力度,不断提升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积极促进“放管服”工作取得实效。
4、整合部门,优化职能。加大业务下发指导力度,明确责任科室和注意事项,开通有关咨询服务电话,做好镇(街道)财政业务指导工作和对服务对象的服务工作。
5、立足服务,提升水平。发扬“马上就办”服务理念,引导财政干部转变作风,主动作为,全面提升服务水平。办事标准进一步规范,办事程序进一步简化,办事期限进一步压缩,办事结果进一步优化,办事效率得以显著提高。今年以来,财政局窗口在办业务704宗,办结695宗,办结率98.7%。
二、存在问题
近年来开展的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但也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部分许可事项下放权责进度迟缓,改革滞后。部分事项难以一次调整到位,如会计从业资格证办证发放、调转变更和丢失补办等还需到我局办理,还未能实现在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一站式办理,行政审批项目精简力度需进一步加大,提速办理监督力度需进一步加强。二是推行全流程“互联网+政务服务”与部分项目的实际审批流程产生冲突。因我局的审批业务有的需要到现场勘查(如投资评审决算审核工作),因此只能接受网上或电话咨询业务,无法实现全流程网上办理。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政务服务工作实际,接下来我局继续重点做好五方面工作。一是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有计划、有步骤的对机关干部职工、镇(街道)财政所行政人员进行教育培训,提高大家对改革和法制的认知度,形成良好的舆论和社会氛围。二是加强下放事权的监督检查。加大监管力度,通过开通监督举报电话、受理举报投诉、不定期深入一线调研检查等方式,加大对局机关有关业务科室、镇(街道)财政所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各项“放管服”工作落到实处。切实把收费清单的落实情况纳入部门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和机关效能考核,确保“行政收费进清单,清单以外无收费”。三是加快建立完善网上审批。对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承办、批准、办结和告知等环节实行网上审批、网络全程监控,及时发现和纠正违规审批行为,启动推进行政审批受理预登记(挂号)系统和信息系统证照库建设。四是加大规范政务运行力度。完善政务公开各项制度,进一步扩大政务公开范围,将财政工作职能及各股室工作程序、审批程序和岗位责任制等推行网上公开,在政务公开栏上公布办事流程,公布审批和服务事项办理承诺,明确办事责任主体、条件、标准范围、办理时限、监督渠道等内容,坚持“该公开就公开,能公开就公开”,打造“阳光财政”。五是加快推行限时办结制度。如专项资金审核,领导签批相关业务股室进行项目审核的,各单位资料报送完整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发放,对手续完整并符合相关制度规定者即时受理,并将发放资格证书时限从1个月提前到25天;项目资金、基建款项的拨付在资金调度到位的情况下,根据工程或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拨付。
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各相关部门大力支持下,我们将主动配合,积极服务,及时汇报请示。以“两学一做”为抓手,以人民群众满意为目标,做好我市“放管服”工作,服务高州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篇二】民政局深化改革工作总结
按照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的具体安排部署,吉木萨尔县民政局紧紧围绕“改革创新、奋发有为”主题,以制度改革为主线,坚持“放管服”三管齐下、协同推进,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服务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团登记、婚姻登记等领域中切实发挥牵头作用,努力做到放得更活、管得更好、服务更优。我们的具体做法是:
一是抓好“一个关键”。加强组织领导,吉木萨尔县民政局始终坚持谋在先、想在前,认真履行抓总责任,并先后召开专题会议,对全局“放管服”改革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进一步明确了工作目标,落实了责任。具体工作由党组书记向月华同志亲自抓,亲自督导,各个科室按照自己的工作业务认真进行分析查找,力求把能放开的坚决放开,并使我们的服务及时能够跟进,服好务。
二是做好“一个重点”。夯实阵地基础,紧紧围绕“为民、务实、便捷、高效”这一主题,对照事项清单,梳理民政部门“最多跑一次”事项,实现了群众“进一扇门、办结所有事”的便民服务目标。根据县政资局有关梳理、细化“最多跑一次”的具体要求,县民政局立即进行了专题研究部署,有专人负责,统筹有关业务科室,再一次的对民政部门的所有涉及到的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给付等进行了再梳理,细化了设定依据、受理条件、办理所需材料、办理流程等,并进行了公示,方便群众办理有关事项,切实达到只跑一次腿、只进一个门、办结所有事的目的。比如,我们简化了养老机构的审批程序,有原来的审批简化为备案,大大降低了养老机构的时间成本。在具体运作中,我们对新申请的养老机构,在确保房屋建筑安全、场所消防安全的前提下,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按照“两优化一简化一提速”的要求,进一步简化前置审批、优化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限,为养老机构申办设立许可提供便利和支持,保证养老机构安全达标和设立许可等工作高质量进行,进一步优化了养老服务领域营商环境。另外我们在婚姻登记领域中,我们提出了“婚登服务多作为,群众办证少跑腿”的工作目标。按规定,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的当事人,其婚姻登记档案不在婚姻登记部门的,需到婚姻档案保管部门取得婚姻登记档案证明材料。以往群众来补办结婚证时,需先到档案局调取档案并复印证明材料,再回到登记处办理证件,有些群众住在乡下村里,找到档案局后查完档案再来补办往往要跑好几趟,交通成本也不低。现在,我们在婚姻登记处登录档案管理系统,输入要查询的夫妻双方的姓名,即可检索出所要查询的结婚登记档案信息,方便又快捷。当事人补领婚姻登记证再也不用来回跑,只要凭有效证件就可以在政务中心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窗口直接取得婚姻登记档案证明材料一站式办理。
三是突出“一个亮点”。即:精准为民服务。坚持把“办事流程精确、办事地点精准”作为提升便民服务质量的重要原则,对群众日常服务审批事项、资料目录、办事流程、办理地点等,通过政务公开和发放宣传资料的形式向群众进行了广泛宣传,制作发放了便民服务手册,随时为群众提供办理咨询服务,基本实现了群众“事先准备、一趟办结”的便民服务目标。我们先后在4.15全民安全教育日,5月份宪法宣传月,以及“5.20”新人扎推办理婚姻登记等重大时间节点上,印制了民政部门放管服的业务范围,业务类型等宣传手册、宣传展板等进行了广泛的宣传,切实做到了服务精准,办事流程精准,使广大群众切实感受到放管服给他们带来的实实在在的方便。
四是做好“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简化优化网上办事流程。进一步简化优化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流程,缩短办理时限。推进办事材料目录化、标准化、电子化,建立完善网上审批机制,及时推送预审结果,对需要补正的材料一次性告知。我们将对民政部门所有涉及到的行政许可、行政确认等所需的材料、办理流程、表格,以及法定办理时限和承诺办理时限,联系电话等都在政务服务网站上进行了公示,极大方便了办理群众,同时也接受群众的监督。
五是做到强化宣传,营造“放管服”改革良好氛围。要求把经验做法信息的报送工作作为一项常态工作来抓,形成改革良好氛围。同时,通过不断拓宽宣传思路,创新宣传方式,多形式、多渠道、全方位广泛进行宣传,积极营造想改革、谋改革、善改革的浓厚氛围,提高公众对“放管服”改革的知晓度。
“民之所望,施政所向。”吉木萨尔县民政局广大干部职工将按照宁可让民政工作人员多作为,也要让群众少跑路、好办事的工作要求,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更进一步做好放得更活、管得更好、服务更优。
【篇三】民政局深化改革工作总结
3月16日下午,朝阳区民政局副局长杨彤同志与社会救助调研小组成员一行深入清和街道,为推动《长春市社会救助“放管服”改革试点实施方案通知》落实,按朝阳区民政局“放管服”工作具体要求,对社会救助“放管服”的改革工作情况进行调研及指导,并召开座谈会。
本次调研重点是了解街道的优化审核确认程序和管理服务功能,指导街道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清和街道自“放管服”改革工作以来,极大的提升了低保申请审批流程时间,承诺十五个工作日内办结事项,切实解决申请人的急难问题,真正做到了便民利民。
区民政局副局长杨彤同志表示:要做好常规性救助和临时性救助。针对急难型、支出型、突发型进行救助,做到快速反映诉求,及时调查认证,做到全区一盘棋。
下一步清和街道将在把握政策的前提下,更好地为辖区居民服务,加强工作人员的责任心,把好“责任关”,做到不错保、不漏保,切实为群众解决燃眉之急。
【篇四】民政局深化改革工作总结
按照州政府放管服工作具体要求,为进一步深入推进民政系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向纵深发展,州民政局以审批制度改革为突破口,创新体制机制,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强化审批权力监督,不断提高行政审批效率,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一、工作开展情况简政放权方面
根据省民政厅和州委州政府要求,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事项,规范行政审批行为。XX年以来,我局先后组织对民政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三轮梳理,共取消了社会福利资金资助项目审批和成立、变更、注销和全州性社会组织分支机构审批2项。目前,我局共有行政审批项目4项,分别是社会组织成立、变更、注销事项;因公牺牲审批;假肢和矫正器生产企业资格认定事项;州级建设殡仪馆服务站、骨灰堂事项。
对照州民政局权力责任清单,我局共有行政事项65项。其中,行政处罚46项、行政强制6项、行政确认3项、行政检查3项、行政监督3项、其他行政权力4项。事中事后监管方面
1、对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实行直接登记和双重管理制度。取消了州级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审批;下放异地商会和非公募基金会登记审批权限,进一步简化和规范登记流程,对12家社会组织实行了直接登记。至XX年底,全州查处注销了8个“僵尸”组织,对不按照章程规定开展活动的社会组织给予了年检不合格的结论。3月13日至3月30日,我局社会组织专项组办公室在全州开展了排查整治非法组织和社会组织非法活动专项行动。
2、全力推进社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三证合一改革工作。全部完成了对全州性社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新版证书换发工作,2017年,将全面完成全州社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改革工作,构建社会信用体系和综合监管体系,进一步推动社会组织发展和诚信社会建设。依托青海省社会组织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了对全州社会组织网上登记、年检、评估、督查等信息化管理,改进了对社会组织管理和服务方式,提高了工作效率。
3、不断完善社会组织退出机制,优化治理环境。按照国家、省州关于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要求,我局对兼任社会团体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开展了清理整顿工作,共有29名兼职公务员退出了行业协会工作人员队伍,提前完成了第一批3个脱钩任务,另外又超额完成了2个行业协会与行政机关脱钩任务,不存在社会组织脱钩进展缓慢情况;XX年,我州对本地区退休领导干部在社会组织兼职情况进行了认真的自查和一次性清理工作,科级以上退休领导干部全部退出了社会组织领导岗位。通过完善社会组织会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制度,实现了社会组织年度检查、日常监督、诚信建设、等级评估与执法监察有机结合,加大了社会组织执法监察力度,有效的维护了社会组织内部稳定。
4、社会组织购买社区服务工作。根据青海省民政厅、青海省财政厅等13家单位联合下发的《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社区服务实施方案》,我们及时制定下发了《2017年度xx州民政部门向社会组织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和社区便民服务试点实施办法》,通过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广泛进行宣传,鼓励全州社会组织积极参与。涉企收费清理规范方面
针对有的行业协会强制企业入会并收取费用的情况,我局于2017年4月,按照《青海省民政厅关于开展〈社会团体会费统一收据〉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再次对全州票据使用情况进行了清查整顿,对格尔木个体私营经济协会只收费不服务的行为作出了停发会费发票6个月的行政处罚,目前全州社会组织票据使用情况逐步趋向规范。市场准入方面
州民政局无对外地企业进入本地生产经营设置壁垒现象。(五)公共服务方面
我局派驻州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为财政供养正式人员,且比较固定,一直未曾更换,其年龄低,工作经验丰富,责任心较强。我局驻行政服务大厅窗口严格按照《州行政中心服务大厅窗口服务事项办理规则》开展行政审批工作,按照申请人提交材料—受理—审核—办结的流程进行办理,不存在“两头跑”和“体外循环”现象。在加强日常管理的同时,近期我们要求其加强政府简政放权有关政策的关注和学习,进一步熟悉业务知识,从而全面提高为民服务质量。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将对全州个别脱钩进展缓慢的行业协会发出了督办通知,计划至5月底前完成第二批行业协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加大对社会组织检查、评估和清理整顿力度;对州本级社会组织存在的不规范管理等问题进行集中清理整顿;对州级社会组织实施年度调有关部门协商成立第三方评审委员会,申请项目执行经费后,进行立项评审,正式启动实施社会组织购买社区服务项目;建议政府安排专项资金,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服务;对审批事项的流程进行改进、优化和设计,简化审批环节。上报件、承诺件的法定办结时限和承诺办结时限进一步压缩,提高办件效率,最大限度的方便办事群众。
【篇五】民政局深化改革工作总结
一、承担的主要工作内容及上级要求
根据8月19日**市国务院第八次大督查迎查工作动员会议部署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国务院大督查自查及整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出入境边防检查站主要承担优化**港口岸通关作业流程工作。
二、工作落实情况
(一)高度重视,高站位周密谋划部署。自通知下发以来,我站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落实,结合国家移民管理局、山东边检总站的相关工作部署,认真学习《实施方案》,抽调精干力量组成工作专班,明确责任,细化任务,研究落实措施,切实有效地优化口岸营商环境,服务驻地经济发展大局。
(二)靠前服务,高质量落实上级要求。自国家移民管理局服务航运企业十六项措施与山东边检总站“我为群众办实事”八项措施实施以来,我站高标准严格落实上级要求,实做好贯彻落实与宣传工作。一是全力维护船员换班权益,开设24小时审批流转服务,对因伤病需人道主义救助的开设“紧急通道”快速办理入境手续。二是靠前服务载运特定货物船舶快速通关。积极对接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服务平台,简化和统一单证格式与数据标准,推行边检行政许可证件网上办理,简化边检登记手续与口岸限定区域管理措施,为运输大宗商品、鲜活、抗疫与民生物资的船舶设立专门服务岗,提供优先放行通关服务。三是推行“枫桥式”海港警务模式。面向港航、代理企业建立“警企联络群”,定期公布当值民警联系方式,集中推介边检红利政策,积极听取服务对象建议与群众需求。
(三)主动作为,高标准护航经济发展。我站结合**港经营实际与勤务特点,主动受领任务,逐项研究对策,着力从简化办事程序、服务窗口靠前、协调口岸查验单位等方面积极研究探索符合**港经营实际与航运企业需求的绿色通关模式,缩短代理申报在途时间、船舶货物在港时间,提升航运企业效率。
三、存在的问题及工作短板
一是执勤警力不足。根据总站部署,目前我站抽调部分民警参与外地援勤工作,且警务辅助人员较少,造成单位内留守民警承担各项工作较为繁复,在面临**港多艘国际航行船舶接连入出境时有较大的勤务压力。二是基础设施短缺。**港码头建设较为落后,缺少必要的基础设施建设与相应的信息化设备。三是对外协作不够。与海事、海关的信息交流、业务协作不强,一套协调有力、运转高效的工作体制机制。
下一步,**站将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努力克服困难短板,继续忠诚履职守好海上国门,积极主动融入地方经济发展大局。
【篇六】民政局深化改革工作总结
各县市人民政府,各综保区、工业园区管委会,州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自治州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领导小组2020年第一次会议精神,州人民政府决定,对各县市、州直有关单位贯彻落实《自治州2020年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要点》《自治州关于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改革举措复制推广借鉴工作实施方案》情况进行督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查内容
㈠《自治州2020年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要点》贯彻落实情况。
1.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深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放开民营企业在基础设施、社会事业、金融等领域准入。(州发改委)
2.简并资质资格许可事项。落实职业资格制度改革。(州人社局)优化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方式。(州市场监管局)
3.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推开“证照分离”“多证合一”改革,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州市场监管局)
4.进一步完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推行注销登记便利化。(州市场监管局)落实自然人破产制度。(州发改委、市场监管局)
5.进一步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程建设项目线上审批,优化流程。(州住建局)推进“多审合一、多证合一”“多评合一”“多规合一”“多测合一”“多图联审”“并联审批”等改革。(州自然资源局)简化环评手续,将项目环评审批时间压缩至法定时限的一半。(州生态环境局)
6.减少企业税费负担。把各项减税降费政策落实到位。(州财政局)开展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清理规范。(州发改委、财政局)治理违规涉企收费行为。(州发改委、市场监管局)
7.实施统一的监管规则和标准。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州司法局)
8.推动日常监管“双随机、一公开”全覆盖。加快“两库一单”建设,对一般监督检查事项实行“清单之外无检查”,抽查率达到国家相关要求。(州市场监管局)
9.重点监管重点领域。开展危险化学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州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落实违法失信市场主体严惩制度、惩罚性赔偿和巨额罚款制度、内部举报人奖励制度,建立协同监管机制。(州市场监管局、发改委)
10.加强信用体系建设。推进信用体系建设、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州发改委、市场监管局)
11.加快推进“互联网+监管”。(州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
12.对新兴产业实施包容审慎监管。放宽新兴行业企业名称登记限制,实施互联网平台企业用工、灵活就业相关政策。(州市场监管局、人社局)创新监管方式,实施分领域监管规则和标准。(州市场监管局)
13.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推动实现不动产登记网上办事大厅、“不见面”抵押登记办理系统、“一窗受理”系统全覆盖。(州自然资源局)推动14大类57个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业务系统应用。(阿拉山口海关)推进“三检合一”检验。(州交通运输局、公安局、生态环境局)推进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工程。推进电子营业执照应用。(州市场监管局)提高办税服务水平。(州税务局)优化出口退税流程。(州税务局、阿拉山口海关)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减少申请材料。(州司法局、民政局)
14.持续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2020年6月底前,推动实现自治区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数据共享。将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纳入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各类公共服务热线,建设自治州“12345”平台。(州行政服务中心)
15.提高社会领域服务能力。加快推进双创示范基地建设。(州科技局、工信局、人社局)提升商业银行服务水平,开展银行卡解绑和异地注销难、“睡眠卡”收费不透明等问题自查自纠工作。(博尔塔拉银保监分局)完善网上预约诊疗服务和接诊就诊制度。(州卫健委、医保局)推进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州医保局)开展社会保障卡“一站式”服务。(州人社局、医保局)协调推动全区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使老旧城区改造与托幼、教育、健康医疗、养老、文化、旅游、家政等社会服务能力同步推进和提高。(州住建局)抓好教育信息化应用建设。(州教育局)提升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质效。(博尔塔拉银保监分局)全面放开放宽落户政策。(州公安局)在养老、社保、医保、就学、就医、低保等民生领域,大幅提升个性化服务能力。(州民政局)
16.提升公用事业服务水平。推动公用事业服务进大厅。(州行政服务中心)优化办电流程,推进“三省”“三零”服务。(州发改委、国网博尔塔拉供电公司)优化水气报装、供暖服务。建立完善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州住建局)
㈡《自治州关于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改革措施复制推广借鉴工作实施方案》落实情况。
⒈开展开办企业全程网上办理、压缩设立登记时间、推广电子营业执照、优化印章刻制服务、实行社保用工登记“二合一”、企业档案“容e查”的情况。(州市场监管局)
⒉开展客户用电线上报装、低压小微企业接电“零上门零审批零投资”、客户接电移动作业终端实时响应、接电工程双经理负责制的情况。(州发改委、国网博尔塔拉供电公司)
⒊开展纳税“最多跑一次”、纳税人线上“一表申请”“一键报税”情况。(州税务局)
⒋开展不动产登记、交易和缴税“一窗受理、并行办理”、不动产登记信息网上查询和现场自助查询、不动产登记信息和权籍调查数据信息融合互通、不动产登记和土地权籍测绘投诉机制、土地纠纷相关信息公开制度建立的情况。(州自然资源局)
5.开展推广应用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口岸通关提前申报、海关内部核批“一步作业”、口岸分类验放、优化关税征管全流程服务的情况。(阿拉山口海关)
6.开展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全程网上办、“通缴通取”的情况。(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7.开展数字化联合审图、工程招投标交易全过程电子化、施工许可证全程网上办理的情况。(州住建局)
8.开展建立“基本解决执行难”联动机制、网上立案与司法数据常态化公开、全流程网络化办案、建立诉讼服务平台的情况。(州中级人民法院)
9.公开口岸收费目录清单,规定清单之外不得收费。(阿拉山口市)
二、督查方式
㈠县市人民政府。采取明查暗访的方式进行督查。
㈡州直有关单位。采取现场查看的方式进行督查。
三、日程安排
实地督查时间另行通知。
四、督查组成员
组长:李鸣豹自治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副组长:赵大文自治州行政服务中心党组书记、主任
党剑亭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成员:陶峰自治州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科科长
杨娟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督查科副科长
杜辉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服务科副科长
郝新梅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政策法规科工作人员
五、相关要求
㈠高度重视。各县市、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重要意义,按照任务分工,进一步明确责任,细化工作任务安排,建立完善25项任务台账资料,确保“放管服”改革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㈡认真自查。各县市、各部门要对照任务分工认真开展自查自评,自查自评报告请于6月25日前报送自治州政务服务办公室,纸质版加盖公章,电子版通过OA系统报送:州政办/政策法规科∕郝新梅。自查自评报告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反映问题和不足、提出整改措施及相关建议的篇幅不少于报告总篇幅的40%。
㈢督查通报。督查结束后,州人民政府督查室将下发督查通报,全面反馈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对工作不重视、自查不彻底、应付差事的单位将进行全州通报,并将督查结果纳入政务服务年度绩效考核。
【篇七】民政局深化改革工作总结
2020年,市民政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政策文件内容,持续推荐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按照部门职责及分工,积极开展民政系统深化“放管服”改革和社会信用体系工作,优化营商环境,扎实推进“放管服”改革,着力解决办事难、办事慢,多头跑、来回跑等问题。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强化组织,健全改革服务机制
健全完善市民政局深化“放管服”改革领导小组工作成员,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形成社会福利和养老服务股、社会事务和儿童保障股、社会组织管理股、局办公室统筹协调,各业务股室和局属事业单位协同配合的工作推进机制。
二、严格规范,动态调整行政权力事项和优化审批流程
对市民政局承担的行政权力事项进行了进一步梳理、规范,做到行政权力事项的调整科学、严谨、规范。由具体承办股室负责对所涉事项进行流程再造,进一步简化办事环节,不必要的环节一律省略,能够授权办理的事项一律授权到位,对所有许可事项的办理时限均在法定时限基础上缩减了80%以上。将调整后的行政权力事项清单、民政相关政策法规,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微博向社会公布,并加强宣传工作,方便群众知晓少跑腿、不走弯路,真正做到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在全市民政系统中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梳理执法依据,分解执法职权,确定执法责任,并将梳理执法权限结果进行了公告。坚持政务公开,加快市政府公众信息网站、“双微”等公示平台建设,实现信息系统互联互通,确保各类信用信息准确、高效地实现交换共享与公开公示。积极拓展信息公布渠道,依法全面、及时、准确、真实地公开政府信息,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公布行政许可事项4项,行政确认事项3项,行政处罚事项17项,行政检查事项3项,其他行政权力事项5项。
三、强化服务,保障改革成效
一是稳妥有序推动我市村级建制调整及社区优化改革。2020年,我局在推进全市村级建制调整及社区优化改革工作中,提前科学谋划、主动作为、自加压力、多方协同,积极稳妥有序推动我市村级建制调整及社区优化改革。并抓住机遇,顺势而为,进一步调优镇(街道)行政区划,理清社区管理权责,解决多年社区治理遗留问题,为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奠定了坚实基础。本轮改革,我市行政村由182个减少至62个,减幅66%,社区由39个,增加到59个,增幅51.28%。撤并村及村转社区后,村级建制由221个(182个村,39个社区)减至121个(62个村,59个社区),减少100个,减幅比例45%。调整改革后,全市形成的特色产业村(社区)43个,消除了“城中村”,城镇化率预计提高了3.8%。截至目前,全市所有涉改村(社区)均已完成赋码挂牌授印,村(社区)临时党组织、工作委员会组建完毕,村(社区)干部已经到位,社会反响良好,各项收尾工作正有序开展。
二是做好民办养老机构指导服务工作。对新举办的民办养老机构,市民政局在选址、申办流程、养老政策、建设标准、服务质量等方面给予全方位的指导,减轻了申办方因信息不对称带来的时间和精力成本。截止目前,我市已取得许可或备案的民办养老机构4家,设置床位426张,现入住老人175人。
三是持续开展养老服务质量提升行动。为全面提升我市养老机构服务水平,我市以全国养老院服务质量专项行动为契机,已连续三年在各养老机构开展养老服务质量专项行动,我局编印了《市养老院养老服务质量标准化建设—规章制度汇编》,为全市养老机构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整治提供了操作标准和指南。同时采取市与市、院与院、养老院自查、市级部门联合检查、第三方公司评估等多种方式对服务质量开展情况进行检查,进一步提升我市养老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二是加强养老从业人员业务培训。每年,我局将安排专项培训资金,结合省、市培训机会,分别对养老机构管理人员、护理人员及后勤人员进行不低于两次的养老知识专业培训,提升养老从业人员综合服务水平。
四是加强监督管理。市民政局联合公安、食药监、卫计、工商质监等部门,对养老机构开展了服务质量大检查,对照115项国家标准进行检查、评估。同时委托第三方服务公司对养老机构按季度进行服务抽查,提升民办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和规范化建设。继续开展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联合市发展改革局对全市各行业协会商会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四、加强宣传教育,推进诚信建设
充分发挥社区、社会组织的作用,深入开展多种宣传教育活动,公众信用意识逐步提高,为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创造了良好的服务环境,民政对象的“服务需求”得到了最大可能地响应。结合社会组织年检工作,指导社会组织分批完成章程修订工作,建立健全了以章程为核心的内部管理体系,从制度上促进社会组织依法、按章程开展活动,树立了“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服务理念,逐步畅通了民政服务对象需求获取渠道,促进了合理需求的最大满足。加强全市民办非企业单位信用管理,对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注销、撤销,始终坚持日常办理和集中办理的相结合,严格办事程序,做到了执法文明、公平、公正,在信息采集、信息管理、信息录入等方面,做到及时不断更新信息数据,通过“自律诚信”建设,使民办非企业单位更加规范,提高了其社会公众诚信和公信力。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放管服”工作的安排部署,切实推动“放管服”改革深化发展,为人民群众提供便捷、高效、优质服务,有力做到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一是继续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清理整顿行业协会商会收费,以减轻企业负担为工作着力点,协助企业解决运营中的困难和问题,加强行业指导,不断总结经验,逐步建立长效帮扶减负机制并认真组织实施,切实纠正行业不正之风,优化企业经营环境。
二是加大社会兴办养老机构的支持力度,优化提升现有养老机构建设标准,完成省、市下达的民生任务。继续深入推进“为老助餐”工作;继续深入推进养老院服务质量专项行动工作,确保到2020年我市养老院服务质量全面提升。为全市70周岁以上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三是进一步加强社会工作体系建设。加强社会组织建设,严格规范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制度,清理两年以上未年检的社会组织和僵尸社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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