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放管服工作总结范文七篇
工作总结,就是把一个时间段的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总检查、总评价、总分析、总研究,分析成绩、不足、经验等。以下是小编整理的2022年放管服工作总结范文七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2022年放管服工作总结1
根据县审改办有关通知精神,我局认真对照《XX市深化“放管服”改革重点工作方案》(【2020】1号)和《XX市加强和规范事前事中事后监管重点任务分工方案》(【2020】2号)确定的工作任务,逐项梳理工作进展情况,深入查找问题,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优化提升政务服务事项标准。按照省政府“互联网+政务服务”优化提升统一工作部署自上而下对国务院、省政府发布的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进行了逐级认领、修改完善政务服务事项库,并进一步进行优化提升,共梳理完善事项53项,其中行政许可10项,行政确认18项,行政奖励3项,行政裁决1项,其他服务事项6项,公共服务事项15项。
二是积极推进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正在按照省政府要求的时间节点,有条不紊的开展工作。为了实现规定时间节点完成规划编制工作,我们联合技术单位,对规划工作进行分解,结合时间进行工作倒排,细化到每周工作安排,及时沟通联系,争取早日高质量、高要求完成XX县国土空间规划的编制工作。
三是推进用地、规划“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根据《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推进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的实施意见》 (冀自然资规[2020] 4 号)工作要求,进一步推进用地、规划“多审合一、多证合一”。行政审批局与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进行业务对接,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合并,2020年5月1日起,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统一核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行政审批局不再单独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不再单独核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同时简化项目审批流程,助力项目审批一次办妥。
四是全面实施“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工作。目前我局通过结合优化审批流程、精简报件材料等措施,一般登记办理时限压缩至5个工作日,抵押登记办理压缩至3个工作日。设立了企业办证服务专区,为企业提供便捷服务。同时与各银行加强沟通交流,齐心协力,携手创新不动产交易登记业务办理方式方法,力争将“一网通办”工作精准落实落地,切实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便捷、安全的服务。
五是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充分利用“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 平台。严格按照各级有关部门的安排和部署,及时将许可、处罚、检查等事项清单,发生事项结果信息录入平台,实现“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在制度建设、工作推进的速度上较为缓慢,与其他部门的协调与沟通还有待加强。
二是多个平台重复录入,不同的平台所需要的资料清单也不一致,平台的对接也只是端口的对接,在内容、形式、要求、标准扔难事项一窗办结和“一网通办”
三是对机关各股室的学习培训、沟通交流、存在问题的研究方面较少。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我局将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努力学习改革相关政策、文件精神,切实增强改革工作的责任意识和紧迫感,勇于担当,积极落实各项改革任务,推进完成 “放管服”改革工作目标,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满意度。
一是根据《河北省深化“放管服”改革重点工作分工方案》的主要任务,制定我局2021年“放管服”改革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
二是进一步梳理、清理事项清单,实行动态调整,并细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环节。
三是严格规范审批事项流程,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对各环节做好相关工作,对案卷及时做好整理归档,做到有卷可查、有法可依。
四是加强人员配置,提高窗口效能。
2022年放管服工作总结2
今年,我局继续贯彻落实李克强总理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重要讲话精神,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通过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等一系列审批便民化工作,努力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进展及成效
(一)开展政务大厅窗口单位事项梳理工作。积极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三集中三到位”改革工作要求,督促窗口单位落实事项进驻与授权。结合新一轮机构改革,3月份我局联合区委编办发函到各进驻单位,开展事项进驻、行政审批股进驻窗口工作情况调查。针对部门提交的事项名称等办事指南与广东政务服务网不一致问题,组织人手进行核对,要求存在问题的部门重新提交,做到线上线下办事指南一致。目前区政务服务大厅23个进驻窗口单位共进驻事项329项(其中行政审批事项270项,公共服务事项59项)。
(二)督促职能部门调整职权事项。机构改革后,联合区府办、区委编办颁发正式文件,督促各职能部门进行职能调整,重新上报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截至7月份我区各职能部门的职能调整基本完成,有34个职能部门按要求调整职能并上报了共3125项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
(三)开展国家监管事项梳理与录入。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和对接工作的通知》(国办函[2018]73号)和《广东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关于转发国办电子政务办“互联网+监管”系统近期重点工作要求的通知》(粤政数函[2019]189号)文件精神。 6月下旬,区政数局召开“国家监管事项系统录入培训班”,牵头组织区38个职能部门开展“国家监管事项动态管理系统”事项梳理与录入工作,邀请市政数局工作组人员前来授课。7月中旬,我区共完成668项监管事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以及其他类权力事项)的梳理与系统录入工作,完成率100%。监管事项梳理录入工作顺利完成,形成了我区监管事项库,我区职能部门的监管行为、监管对象、投诉举报、知识库等相关监管数据资源实现与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对接。
(四)开展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专项工作
根据省、市文件要求,成立区标准化梳理工作专项小组,指定专人统筹梳理工作。7月份召开标准化专项工作培训班,邀请市政数局工作组人员前来授课。严格督促区40个职能部门按照要求认真梳理本单位7类依申请办理的行政权力事项(行政许可、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奖励、行政确认、行政裁决和其他类权力事项),并在广东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中进行纳入与信息补全工作,旧事项系统不再使用。目前,除了个别待省统筹事项,我区全部完成依申请事项共1498项的纳入与补全工作。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个别部门工作人员系统操作不熟悉,个别单位对各项涉及到的工作重视不够,进度较慢,在推进相关工作的过程中配合力度不足,标准化工作进度与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下步工作计划
一是各部门加大配合力度、协同作战、合力攻坚,定期召开
培训,学习兄弟单位先进做法。建议法制部门和第三方具有资质的单位参与事项梳理、清单编制及系统研发,提高标准化工作质量。
二是开展镇村事项梳理与录入系统,将审批便民化工作向基层延伸。
三是积极推动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建设以及在线应用,督促部门严格按照标准公开办事指南及办理实际业务,并通过实际应用倒逼部门不断完善事项标准,为全面推行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夯实基础。
2022年放管服工作总结3
近年来,浙江省烟草专卖局(公司)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决策部署,切实把“放管服”改革摆在突出重要位置,不断提高专卖管理和服务法制化、规范化水平。
一是大力推进简政放权。取消特种烟草专卖经营企业许可证核发审批事项,将设立烟叶收购站(点)审批权下放至设区的市级局,对中介服务事项、零售点布局、准运证办理要求等进行清理,实现行政审批“能放则放”“能清则清”“能快则快”。
二是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在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办理方面全面实施“先照后证”,简化申请材料,通过工商部门“双告知”网络平台及时认领接收有关审批登记信息,流程更便利、服务更主动。
三是切实规范权力运行。推进“清单上网”,梳理编制了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畅通政务服务网和省局外网,有效把行政权力关进制度“笼子”,增强了办事透明度,真正实现权力法定化、程序公开化、责任制度化、监督广泛化。
四是加强专卖事中事后监管。积极创新监管模式,持续完善APCD精准监管,强化随机抽查监管,大力建设信用监管机制,探索社会公众参与式监管,不断提升市场监管水平。
五是不断改进专卖管理服务。认真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积极推进零售许可证网上办理工作,行政许可办理时限明显缩短、手续更加简便、服务更加到位,实现了“一口受理、限时办结、规范办理、透明办理、网上办理”。
2022年放管服工作总结4
根据《**州201X年放管服工作调度方案》文件精神,按照州政府放管服工作具体要求,为进一步深入推进民政局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向纵深发展,**州民政局以审批制度改革为突破口,创新体制机制,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强化审批权力监督,不断提高行政审批效率,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1.调整、取消和新增部分行政审批事项。为加快部门职能转变,持续简政放权,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我局启动历时半年的行政职权事项清理工作,现共计行政许可6项,其中,承接省级下放行政权力3项(建设殡仪服务站、骨灰堂和在土葬改革地区建设殡仪馆审批;建设公墓审批;跨省运送尸体、骨灰审批),保留原有行政许可3项(社会团体成立、变更、注销登记;民办非企业成立、变更、注销登记;火葬地区建设殡仪馆、火葬场审批)。取消行政审批3项(临时救助审核审批;社会团体变更登记及注销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及注销登记)。
2.精简审批环节。一是缩减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社会团体登记办理时间。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与社会团体登记办理时间由原先“自收到成立登记申请的全部有效文件之日起60日内作出决定”缩短至30个工作日内办结,截止7月31日,共办结社会组织登记9家,变更登记15家。其中:社会团体成立登记5家,变更11家;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4家,变更4家。二是将临时救助金下放到各县,生活困难的群众可以直接向所辖乡镇提出申请,经由县民政局审批后,直接发放临时补助金,及时保证救助资金的有效落实,上半年已临时救助金503.05万元。
3.优化服务工作。全面实施社会组织网上申请、网上年检、网上变更工作,全面推进社会组织法人信息管理,实施社会组织法人信息库项目,建立社会组织法人数据库。已按要求及时录入社会组织信息,全面实施社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工作,实施三证合一、统一登记证书代码工作,并在每月10日、20日、30日分别按时向省民管局上报社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使用情况。从3月1日起,组织全州年检工作,全州818个社会组织,其中社会团体的430个,民办非企业单位388个。应参检730个,实检617个,未参检113个。经过年检,432个合格,20个不合格,74个需要注销,由我们直接登记管理的全州性社会组织185个,应参加年检的154个,全州参检率84.52%,合格率70.02%。
4、稳步推进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已配合州财政局制定出台本级承担政府购买服务社会组织目录,整理出需要购买的项目8项,即社会组织管理规划、咨询及宣传服务,社会组织发展数据采集、统计分析及档案管理,社会组织管理信息系统的维护,社会组织专业化人才培训,社会组织孵化服务,社会组织“枢纽化”管理服务,为初创期公益性社会组织提供注册协助、能力建设、发展指导服务和社会组织年检、撤销中所涉及的审计、评估等服务。
二、下步工作打算
1.强化政务公开,提高服务效率。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依托省州电子政务网平台,促进实体政务大厅向网上办事大厅延伸。
2.严格依法管理,加强对社会组织管理者的业务培训,督促社会组织选配优秀人才充实工作岗位,提高办事效率。
3.加强社会组织管理服务队伍的建设,确保事有人管、责有人负,重点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保障工作经费确保服务到位、执法有力、监管有效。
今年以来,市工商局与各市(县)、区市场监管部门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紧贴市委全会提出的战略指导思想,切实把“放管服”改革工作摆在中心位置,扎实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和事中事后监管,服务“双创”环境建设取得新成效,为“强富美高”新无锡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一、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全力推进“放管服”改革
(一)持续深化商事改革,加快推进工商登记便利化。
今年以来,市工商局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为契机,以工商登记便利化为抓手,围绕提速增效,积极履行登记职能,“放管服”取得了新的成效。今年1-8月,全市累计新登记各类内资企业25373户,新增注册资本1617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9.05%和70%。具体而言,围绕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我们主要做了如下工作:一是深化落实三证合一改革。结合营改增企业换照,加快一照一码换照和向基层乡镇街道延伸。截至目前,我市全部80余个基层市场监督管理分局均可实施一照一码的换照,超过半数的分局具有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一照一码的核准权,17个分局可以发放有限公司的一照一码营业执照。至8月底,无锡各级工商(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已累计完成核发一照一码营业执照14.43万份,超过了在业企业的60%。二是继续推进先照后证改革。今年2月15日,无锡市政府以锡政发〔201X〕23号文的形式,正式对外公布了无锡市的两个目录。与省目录相比,对省前置目录进行了合并,合并为53项;结合法律修改和无锡实际,将无锡市的后置目录调整为172项。此外对无锡市的“双告知”进行了明确。一方面,通过营业执照照面提示、窗口提醒、网站公告、申请人承诺等方式强化对当事人的告知;另一方面,通过无锡市行权网,将工商部门的审批信息及时告知许可部门,方便许可部门认领。今年1-8月,无锡市各级已累计核准先照后证营业执照近1.2万余份。三是不断深化住所经营场所改革。今年6月7日,无锡市政府以锡政发〔201X〕124号文的形式,正式对外公布了《关于印发无锡市放宽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实施细则的通知》。与省政府文件相比,我们对允许住用商的行业放宽至13个,并允许直接登记。对负面清单进行了拓展,增加了网吧、培训等行业。对“住用商”引入了首次登记经营期限不超过2年的限制,便于管理部门对投诉多、整改不到位的市场主体进行监督管理。对独立住宅,人防工程,车库和小区配套用房用于住所登记进行了明确。对住所信息申报制进行了系统性安排,明确了允许申报的范围,设计了申报的程序。今年以来,我局先后登记住用商企业514户,一照多址87家,一址多照20xx余家,并在23个集中办公场所实行信息申报,登记企业上百家。四是试点探索简易注销改革。7月8日,我局出台了《无锡市企业简易注销登记管理规定(试行)》,在未开业企业和无债权债务企业中试行简易注销。简易注销程序取消了清算组备案和清算公告,合并了注销决议和清算报告,引入了信用承诺制度。8月份,市工商局窗口完成了首批3家企业的简易注销。五是加快工商全程电子化登记试点。逐步推出名称和企业设立的网上登记,不断加快全程电子化登记的试点步伐。今年1-8月,无锡共计核发全程电子化登记营业执照66份,发放电子营业执照1.5万余份,完成不含行政区划的国家级名称的全程电子化登记86件。
(二)聚力提升监管效能,逐步构建市场监管新机制。
根据市政府《关于20xx年推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我们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为抓手,一步一个脚印地推动改革措施落地,努力探索构建以信息公示、信用监管为核心的监管新模式,提高监管水平。一是有序推进20xx年度企业年报公示,引导企业自觉履行年报义务。今年以来,我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多措并举,通过政务网站、电视报纸、户外广告屏、举办企业年报培训班、开通咨询热线等方式进行了全方位宣传,引导帮助企业自觉履行年报义务;优化流程,及时解决每一户市场主体遇到的具体问题,提高企业自主申报率;加强对下督促指导工作,从4月份开展每月通报各县(区)工商局年报进度,为20xx年度市场主体年报工作的顺利完成提供了坚实保障。据统计,截止6月30日,20xx年度企业年报率83.4%,完成了市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二是全面落实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制度管理要求。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是加强企业信用约束,实施信用监管的主要措施之一,自《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实施以来,各市(县)、区工商(市场监督)局按照《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的规定,负责做好登记企业的异常名录管理工作,对通过抽查或根据投诉举报,一旦查实企业有列入异常名录情形的,应入尽入,并对外公示。截止201X年9月底,仍有65535户企业因未按期年报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有62596户个体工商户因未按期年报标注为异常;因住所失联列入的1119户;因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列入的57户;目前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对外公示经营异常名录数据累计达12万条(次)。三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发〔20xx〕62号文件,推动建立我市事中事后监管新机制。根据市政府的要求,我局代拟了《无锡市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该代拟稿征求了市法院、市检察院、市编办、法制办、发改委、经信委等50个相关部门的意见,最终形成了送审稿。8月31日,无锡市政府以锡政发[201X]189号文件形式公布了《无锡市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9月13日,市政府在新闻发布会上出台《无锡市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提出加快构建政府部门间共联、共享、共管的市场监管新机制,对各有关部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提出明确要求。同时我局草拟了市场监管信息平台管理办法(试行),就部门间共联、共享、共管做出了具体规定,实现信息互联共享,形成监管合力,将进一步征求各部门意见,为平台上线应用做好准备。根据市政府要求,9月19日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将在市行政服务中心上线运行。
二、瞄准目标,攻坚克难,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提升服务“双创”效能
对于下一步“放管服”改革工作,我们要坚持以新的发展理念为引领,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围绕供给侧改革和需求两端发力,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为无锡经济发展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营商环境。
(一)继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全力服务“双创”战略。紧跟国家及省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的部署,减少行政审批、推动职能转变、降低准入门槛。一是加快延伸三证合一改革的内涵外延。按照国务院和省的统一部署,将三证合一向多证合一拓展;指导推进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的两证合一。二是加快探索实施信用承诺制度。进一步强化市场准入的主体责任,在住所、经营范围、简易注销等改革中,探索建立市场主体准入前信用承诺制度。三是加快推进各项试点工作。围绕企业简易注销、名称登记改革等工作,加快实施和推进,扩大覆盖面;开放企业名称库外网查询,提升名称登记的效率。四是综合发挥职能作用。充分发挥动产抵押、股权质押、信用助贷对企业发展的支撑作用;加大对广告产业“一园一基地”的扶持力度,鼓励、引导互联网广告产业对接驰著名商标企业协同发展;培育一批具有良好市场基础、先进技术和丰富文化内涵的自主品牌,年内完成申报驰名商标2件,省著名商标240件,认定市知名商标480件。
(二)大力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健全信用监管机制。在放活市场主体的同时,要把严管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充分利用大数据资源,积极探索事中事后监管的新模式,建立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监管制度,努力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一是认真落实事中事后监管方案要求。充分发挥商事制度改革的牵头组织作用,在落实《无锡市推进“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推进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方案》要求上走在前、做表率;要主动向政府领导汇报贯彻落实措施,提出工作建议,协助政府安排部署有关工作;要积极会同各级政务办做好服务工作,通过上下联动,横向沟通,共同推进,争取使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尽快在全市上线应用。二是认真做好年报公示后续工作。要做好企业年报分析报告,结合区域、行业等特点,按照法定职责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加强对企业年报数据的研判分析,提高发现问题和防范化解区域性、行业性及系统性风险的能力,为地方经济发展决策提供正确资料。要稳妥推进20xx和20xx年度未年报企业摸底排查工作,建立台帐,为清理吊照工作做好准备。三是组织开展20xx年度企业年报公示信息抽查。组织部署落实好20xx年度企业年报公示信息抽查工作,做到程序规范、检查到位、数据录入及时,提高检查有效性。要综合运用提醒、约谈、告诫等手段,强化对市场主体及有关人员的事中监管,提高监管针对性和有效性。有条件的单位可以试点建立检查人员随机抽取机制。四是要做好长期未经营企业的清理工作。
要按照省工商局与省税务局的联合发文要求,组织开展对无正当理由长期不经营企业的清理工作,通过与税务部门信息数据的互联互享,明确清理对象,依法吊销“僵尸企业”营业执照,做好企业数据库的清理工作。五是要加强对信用数据的分析应用。要进一步推进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江苏工商系统黑名单”管理应用,探索建立部门联动响应机制,对被载入经营异常名录或“黑名单”、有其他违法记录的市场主体及其相关责任人信息实现共享交换,实施联合惩戒,推进我市企业诚信建设。下半年要全面推进企业公示信息核查软件、市场主体信息归集软件、数据比对软件的上线使用,完善“主体+”监督数据库,形成“市场主体全息图”,进一步运用大数据提升监管效能。
2022年放管服工作总结5
根据伊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的工作安排,伊州区税务局紧紧围绕国务院关于“放管服”改革工作要求,按照国家税务总局、自治区税务局和哈密市税务局的工作决策部署,认真梳理“放管服”改革工作,现将2019年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放管服”工作基本情况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和推进“放管服”改革的系列部署,国家税务总局下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环境的若干意见》税总发〔2017〕101号,进一步深化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环境,激发市场主体创业创新活力。伊州区税务局严格按照上级工作部署,转变工作职能、发挥税收作用、优化税收环境、减轻纳税人负担,持续落实“放管服”改革各项工作措施。
二、主要做法及取得的成效
伊州区税务局以放权到位、管理规范、服务优质为思路,从大力落实简政放权制度、严格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持续优化纳税服务等方面着手,让纳税人切实享受到改革带来的便利。
(一)完善“一厅通办”。哈密市伊州区税务局共6个办税服务大厅,设置国土资源局和十三师两个契税征收点。共49个综合服务窗口,全部实行第三级“一窗通办”。持续推行的同城通办、全区通办、优化办税流程、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度”、“最多跑一次”清单等内容。并取得的明显成效:一是提升了纳税人的办税效率,二是促进了办税理念和服务观念的更新,三是促进了税务机关服务资源的有机整合。同时,税务机关在“一厅通办”的过程中,不断规范服务标准,调配资源,实现了征管资源的共享。
(二)确保行政审批事项按期办结。严格执行行政审批相关制度规定,承诺办结时限,规范审批行为,按照“窗口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窗口出件”的方式,确保行政审批“零逾期”。健全后续检查管理工作,每周对税务行政许可受理情况进行检查核实,保证行政许可事项“零差错”,同时,及时主动向社会和广大纳税人公开审批结果,保障纳税人在行政执法过程中的知情权。
(三)打造自助办税厅、推广网上办税。充分发挥自主办税终端的辅助办税作用,实现了“人机交互”的办税模式。目前自助办税厅配备自助终端机54台,纳税人可进行发票申领、代开、即领即开、清卡业务,逐步分流实体办税服务厅排队等候压力,同时为纳税人提供网上申请发票、网上代开发票业务。
(四)搭建多元化税收宣传平台。充分利用办税服务厅公告栏、税企互动平台、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向纳税人推送最新税收政策解读、申报应注意的热点及要求、税收与财务指标关联性提示,以协助纳税人正确理解税收政策,减少纳税风险。
(五)建立联合惩戒机制。一是加强协调,理顺惩戒工作流程。积极落实区局制定的具体工作措施,定期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及时传递涉税信息,接收反馈意见,形成多维度联合惩戒和解除惩戒机制,确保各环节顺畅。二是多措并举,促使惩戒措施落地。广泛宣传,加强解读,为实施联合惩戒打下舆论基础。加大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的审理力度,严把案件推送质量。强化税务管理,对涉税违法企业严格按照《纳税信用管理办法》降低信用等级。共享“黑名单”,扩大社会影响,提高涉税违法成本。三是主动作为,推动服务提档升级。采取一对一等多种形式开展政策大辅导,提高纳税人的政策知晓度。同时,做好技术服务单位的监督协调,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开展“线上购票、线下配送”,减轻纳税人负担,让守信纳税人办税更便捷、更省心、更顺心。
(六)推进商事制度改革,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自开展三证合一和两证整合以来,伊州区税务局严格落实国家税务总局、自治区税务局、哈密市税务局下发的文件精神,主动与工商、质监部门沟通,加强合作,扩大宣传,提高纳税人对三证合一和两证整合知晓率,对内梳理业务流程,加强金税三期中对于三证合一和两证整合业务的操作培训,确保三证合一和两证整合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七)深入开展“便民春风行动”。2019年是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第六年,推出一系列便民举措:一是通过推出切实落实减税降费措施、切实精简涉税资料、切实优化发票办理、切实响应纳税人需求“四个切实”4项措施大力减税降费。二是通过推出提速优化流程、提速纳税申报、提速税费缴纳、提速退税办理“四个提速”4项措施全力提速增效。三是通过推出改善“线上”服务渠道、改善“‘线下”服务渠道“两个改善”2项措施着力整合升级。三是通过推出发挥纳税信用增值效用、发挥管理部门协同效能、发挥涉税专业服务优势“三个发挥”3项措施合力协同共治。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2019年,伊州区税务局将继续落实“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纳税服务。
一是结合实施权利和责任清单完善纳税服务工作细节,依法取消或下放行政审批权限,帮助企业双减负,为经济发展让出快车道。
二是在事前管理上简政放权,进一步完善事中、事后监管。以税收风险管理为导向,充分运用大数据落实“互联网+税务”行动计划,保证取消审批与事中事后监管同步开展、无缝衔接。
三是协同推进“放管服”改革,既要“放”到位,又要“管”得住,确保便民办税承诺落到实处,让每一位纳税人从中受益。
四是在进一步简化办税流程的同时,继续推进网上办税服务厅建设,探索并深化税务部门与工商、银行的合作模式,让涉税信息共享为纳税人办税提供更多便利。
2022年放管服工作总结6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放管服”改革专项督查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7〕5号)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对“放管服”改革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并向国务院办公厅提交自查报告。2017年4月下旬,国务院办公厅将派出督查组对“放管服”改革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实地督查。2017年3月21日,咸辉主席作出重要批示:“要高度重视,各部门和市县要主动积极配合牵头部门和负责人,把‘放管服’专项督查工作落实好”。为落实好咸辉主席重要批示精神,做好我区迎接实地督查的各项准备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自查单位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各专题组相关成员单位和“放管服”改革工作涉及的有关部门(具体名单附后)。
二、自查重点(自查报告重点内容)
(一)简政放权措施落实情况。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清理规范中介服务事项、简化投资审批流程、取消职业资格许可认定事项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是否到位,是否存在法律法规外自行设立、实施或变相实施行政许可的情况,配套法规是否同步修订;是否有效承接已下放事项等情况,对下放的行政许可事项是否及时采取措施加强管理,防止“自由落体”。(自治区编办牵头,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商局、民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政府法制办、政务服务中心等部门按职责分别负责)
(二)商事制度改革落实情况。取消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实施“多证合一”,推进“证照分离”,推行工商登记全程电子化、商标注册便利化,清理调整各种行业准入证、生产和服务许可证、经营许可证等是否到位,以及放宽市场准入、简化退出程序等决策部署落实情况。(自治区工商局牵头,自治区编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经济和信息化委等部门按职责分别负责)
(三)权责清单制度落实情况。编制并公布权力和责任清单,试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对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定价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家职业资格实行目录清单管理等重点任务完成情况。(自治区编办、政府法制办、财政厅、物价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部门按职责分别负责)
(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情况。督查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建设全国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和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立完善惩罚性赔偿、失信联合惩戒等改革措施推进情况。(自治区工商局牵头,自治区编办、政府法制办、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按职责分别负责)
(五)改进优化政府服务情况。开展减证便民,砍掉各类奇葩证明、循环证明落实情况;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实施“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政务服务平台、推动政府信息系统互联互通等重要举措落实情况;对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是否推行了标准化和规范化,规范办理依据、程序、时限和自由裁量权等情况。(自治区编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教育厅、卫生计生委、住房城乡建设厅、信息化建设办、政务服务中心等部门按职责分别负责)
三、有关要求
(一)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对本地区、本部门相关“放管服”改革工作加快推进,尚未落实的工作立即整改。自治区政府督查室、自治区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将择机组织对各市县(区)、自治区有关部门的工作情况开展督查。
(二)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有关部门要全面总结本地区本部门2013年以来“放管服”改革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下一步工作安排特别是落实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放管服”改革任务的具体措施、有关意见建议等。自查重点内容牵头部门和负责部门的自查报告要围绕自查重点,认真撰写自查报告,要全面梳理有关情况、查找问题、提出整改措施,总结成效要全面、客观,数据要真实、准确,措施要具体、翔实。
自查报告经主要领导审定后,于2017年3月31日(星期五)10:00前将盖章的纸质材料送至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地址:xxxxxxxx,电子版发送至xxx@163.com)。联系人:雷x,联系电话:0xxxxxxxx
2022年放管服工作总结7
2020年紧紧围绕"筒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目标,以"放管服"改革为突破口,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强化审批权力监督,优化服务流程,积极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一、强化舆论引导,营造工作氛围
依托四川省政务服务网、XX区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和渠道,全方位、多层次宣传调整后行政许可事项和重新编制的办事指南、网上办事操作流程等,做到到宣传到位,公开到位,切实将"最多跑一次"改革落到实处。做好舆论引导工作,将办理的相关事项通过各种媒介及时向社会公开,提高办事群众知晓率,努力营造深厚的工作氛围。
二、强化服务便民,让群众少跑路
清理行政审批事项中不合法、不合理以及主要为规避部门责任要求办事群众提供的各种证明、佐证材料,凡是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一律取消,从源头上消除各类“奇葩证明”“循环证明”。积极推行延时、预约、代办、上门等多种服务形式,尽量让办事群众“最多跑一次”,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三、优化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率
按照应进必进原则,进一步整合审批职能,将由相关部门负责的审批服务事项全部进驻区政务服务中心。对涉及现场勘查、专家论证、检验检测程序的,由相关职能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对于不需要部门领导班子集体研究,能当场作出决定的审批服务事项,由各部门授权的窗口首席代表签批办结。对梳理出的事项在四川省政务服务网上进行加载,实行动态管理,提高各项业务办理效率。
四、提高网办水平、强化并联审批
通过电子政务服务平台办理业务,在区政务服务中心办证大厅指定专人,指导办事群众通过政务服务网在线申请办理业务,推进办证大厅与网上服务平台融合,提高审批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由于不同审批事项权限分布不同,为便于医疗机构申请办理,统一以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审批机关为“并联审批”受理机关,即就地受理后让信息“跑路”,通过行政部门内部流转、限时办结,实现“一窗交件、一窗领件”。
目前,XX区卫计局共保留行政许可13项,行政确认2项,行政处罚218项、行政征收1项,行政强制10项,行政给付2项,行政检查15项,行政奖励15项,其他行政权力2项。今年网上办理行政审批事项3404件,受理3418件,同意率99.59%;截至12月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公示数据行政许可信息录入25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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