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总结4篇
工作总结就是把一个时间段的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总检查、总评价、总分析、总研究,并分析成绩和不足,从而得出引以为戒的经验。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市场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总结4篇,欢迎品鉴!
市场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总结篇1
根据城区政府的工作部署和《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和机动车检验“强监管严执法年”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南市监办发〔2020〕42号)工作要求,结合辖区实际,我局依职能在辖区范围内对相关单位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强监管严执法年”专项行动检查工作,现工作总结如下:
一、组织开展重要时段专项检查。为做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我局结合辖区实际,组织开展元旦、春节、“壮族三月三”、“五一”、“六一”等重要节日和全国两会的重点特种设备安全检查行动。重点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三落实、两有证、一检验、一预案”情况。
二、组织开展疫情隔离场所和复产复工企业特种设备安全隐患大排查工作。按照城区政府和南宁市质监局的工作部署,我局自3月份始在城区范围内开展疫情隔离场所和复产复工企业特种设备安全隐患大排查,结合近期的疫情防控情况,有针对性的加强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领域和重点企业的监督检查,特别要突出各类隔离观察场所的检查,要求使用单位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基础上,切实履行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
三、组织开展校园特种设备专项检查。根据南市监发〔2020〕69号《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南宁市校园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工作的通知》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我局于3月下旬组织开展了校园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整治行动,利用广西质监一体化平台,对青秀区各中小校园特种设备安全使用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分别检查辖区内南宁三中、三美学校、南宁二中凤岭校区、南宁市第十七中学、第十九中学、育才中学、天桃实验中学、三中初中分部(青秀校区)等11所学校的特种设备,除个别学校存在未能提供特种设备定期自行检查记录和未对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定期培训的情况外,未发现违法违章行为。
此次专项行动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418人次,共检查133家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检查的特种设备涉及电梯、压力容器、液化充气瓶、大型娱乐设施(如摩天轮、水滑梯系列等)等,排查出问题隐患45条,已责令特种设备使用单位限期整改,现已全部整改完成。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按照文件精神,结合日常监察工作,继续将“强监管严执法年”专项行动工作不断推进。
市场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总结篇2
特种设备隐患排查一直都是我们的一项重要工作,要做到有效防范事故的发生,隐患排查是前提。为了进一步巩固2011年特种设备专项整治成果,全面消除事故隐患,深入开展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根据省局和市安委会有关文件精神,我局结合我县实际,全面开展了全市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取得了实效。
一、明确了目标任务
今年隐患排查治理的总体任务是在去年专项整治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引深隐患排查,对发现的隐患限期治理到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建立隐患排查治理、监控的长效机制;今年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的主要任务,一是全面开展隐患排查并实施建档登记;二是督促企业切实落实隐患治理的措施;三是探索建立隐患治理的长效机制;四是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
二、加强了组织领导
特种设备安全涉及方方面面、各行各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复杂、任务艰巨。我们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形成以我为主、责任明确、各方联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工作格局。建立了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机构,健全了工作机制,周密部署、明确目标、落实责任。我们还借鉴和发扬去年专项整治的好经验、好做法,针对本地区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行之有效的排查措施。我们利用xx日报、xx市电视台等各类新闻媒体,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宣传力度,推动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三、开展了细致排查
排查并发现隐患,是隐患治理的前提。我们在去年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和起重机械专项整治的基础上,分析本地实际情况,巩固去年工作成果,实施全面推进,不留盲区,不存死角。重点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情况,是否做到了“三落实、两有证、一检验”(“三落实”即落实管理机构、落实责任主体、落实规章制度。“两有证”即设备有使用证,作业人员有上岗证。“一检验”是必须对设备依法申报检验);是否建立了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所使用的特种设备是否存在安全隐患,隐患是否得到有效治理。
四、实现了行业整治
学校在用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关系到广大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近日我局与教育局联合行动,拉开了对学校在用特种设备专项整治的帷幕,重点对学校的食堂、浴室、实验室、教学楼使用的锅炉、压力容器(包括气瓶)、电梯等特种设备展开隐患排查与专项整治。一是认真落实“三确认”,对所有特种设备逐台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和使用登记注册,对存在的违规问题通过责令整改予以纠正;二是指导帮助学校建章立制。对全市学校的特种设备安全责任制、设备安全操作规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等情况进行了严格检查,同时提供技术咨询服务;三是不知不扣的落实好设备“四停用”,对排查中发现的xx县部分学校食堂使用的土锅炉全部停用取缔。通过联合专项整治加强了学校在用安全特种设备的监察也提高了学校自身的安全防范意识为广大师生创造了一个安全的学习环境。
五、做到了有效治理
开展隐患排查,核心是治理,我们采取措施努力做到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7个100%指标。一是落实使用单位隐患治理的主体责任。对排查出的隐患,能够马上整改的,我们督促使用单位立即整改;一时整改不了的,我们派技术机构指导并督促使用单位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资金,明确整改时限。二是强化隐患治理监管。对限期整改的隐患,各县(区)局具体落实监管责任,严格跟踪监督,实行隐患整改确认和销号制度。三是实行重大问题报告制度。我们遇到重大事故隐患以及使用单位逾期不整改或者整改不合格的,采取处罚措施,依法责令停止使用,并将重大问题及时报告同级人民政府。
截至5月底,全市共出动执法、检查人员183人次,车辆56次,检查单位321家,检查设备587台,排查治理隐患单位13家,发出安全监察意见通知书13份,提出整改意见3条。排查中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设备14台(其中锅炉4台,压力容器7台,电梯4部),针对排查出的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我们按照内容、标准;、措施、进度、责任人“五落实”的要求,和“三定”(定整改措施、定整改责任人、定完成期限)、“三跟踪”(跟踪监督、跟踪整改、跟踪服务)的办法,由首次发现隐患的检查组负责人负责监督整改措施的落实。对存在技术性问题的,我们派技术机构的人员深入现场,帮助企业制定整改措施进行整改。对发现的可能危及设备安全运行的重大隐患问题,我们采取立即停止设备运行进行整改的办法,保证了设备的安全运行,目前存在隐患的14台设备已全部整改完毕,整改率为100﹪。严格的管理办法,规范的操作程序,确保各项整改措施真正落到了实处,为保证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六、建立了长效机制
隐患排查治理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我们努力探索建立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建立了“六个结合”。一是坚持隐患排查与专项整治相结合,解决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二是坚持隐患排查与季节性安全大检查相结合,根据季节特点,有针对性检查特种设备安全隐患;三是坚持隐患排查与技术服务相结合,对影响特种设备安全运行的各种指标进行技术分析、排查,制定措施,统筹安排,积极协作,彻底根治各种不安全隐患;四是坚持隐患排查与规范日常安全管理相结合,严格落实企业规章制度,规范日常管理,加强现场监督检查;五是坚持隐患排查与推进特种设备安全运行标准;化相结合,加大安全投入,推进安全技术改造,规范作业现场行为,夯实安全管理基础;六是坚持隐患排查与加强应急管理相结合,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制度,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体系,全面推动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急预案的制定、落实和演练工作。
市场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总结篇3
一、基本情况
据统计,自开展“质检利剑”特种设备专项执法行动以来,截止10月底,我局累计出动执法检查人员246人次,先后检查各类特种设备使用单位54家次,电梯维保单位32家,没有发现特种设备安全重大隐患,辖区没有发生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共立案查处特种设备违法案件3起,同时督办县局案件3起。
二、主要做法
一是专题部署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治工作。按照市政府《2018 年钦州市预防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同时我局分别制定实施了《钦州市电梯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2018年全市锅炉压力容器工业管道专项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的实施方案》、《深入开展特种设备安全隐患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实施方案》、《钦州市燃气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等一系列专项排查与整治方案,并专门出台我市《2018年“质检利剑”特种设备专项执法行动工作方案》,做到早计划、早安排、早落实,为全面开展特种设备专项执法行动提供制度保障。
二是组织开展电梯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针对电梯维保市场较为混乱的情况,召开了全市电梯维保单位安全管理工作会议,监督落实电梯维护保养、应急演练等方面工作,组织行政及执法人员开展对电梯维保单位的专项检查,检查电梯维保单位32家,对检查不符合规定的责令限期整改,对未按规定整改的坚决依法从严处理,立案查处了3家不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电梯维护保养的单位。通过开展电梯安全专项整治,有效提高我市的电梯维保质量。
三是组织开展锅炉压力容器工业管道专项整治行动。根据自治区质监局、钦州市安委会的部署和要求,开展锅炉、压力容器、工业压力管道、长输油气管道专项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对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生产、仓储企业的特种设备进行安全大检查,同时对有关使用特种设备的储运企业进行了专项检查,强调企业安全主体责任,督促企业严格按“三落实、两有证、一检验一预案”的要求管理相关特种设备,确保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
四是组织开展液化石油气钢瓶专项整治行动。先后对辖区内气瓶充装单位进行执法检查,对存在问题的单位提出了限期整改意见,联合市市政局对两县开展燃气充装站专项检查,进一步提高气瓶充装站、检验站许可率、充装和检验人员持证率、气瓶使用登记率、定期检验率。同时联合企业开展预防一氧化碳中毒知识宣传。开展特种设备专项执法行动以来,共检查充装单位27家次、检验站4家次、其他经营单位5家次,督办两县局对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气瓶进行充装的单位进行立案处罚3起。
五是组织开展重大节庆重大活动特种设备安全排查。组织开展了中秋节、“两会一节”、国庆节期间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大检查,由局领导亲自带队,对重要公共场所如商场宾馆电梯、景区大型游乐设施及观光车辆等进行检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保证特种设备安全。逢市级重大接待活动,指定专门机构及人员值岗,做好相关场所的特种设备安全。加强节假日值班和安全信息监控,发现情况能做到快速响应。
六是组织开展服务企业年活动。在开展特种设备专项执法行动中,做到监督与服务并重,坚守安全底线,服务企业发展。在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治工作中,主动指导和协助企业消除安全隐患,得到企业的普遍认可。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监管科室和执法人员缺乏,特种设备量大且增加较快,无法适应监管需要。
二是市辖各区没有监管机构和人员,不利于我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的开展。
四、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是按照自治区质监局《关于开展2018“质检利剑”特种设备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桂质监发〔2018〕51号)的要求,结合《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成立60周年庆祝活动期间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工作方案〉的通知》(桂质监办发〔2018〕44号)、《关于在全区开展气瓶充装站、检验站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桂质监发〔2018〕87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自治区成立60 周年庆祝活动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的通知》(桂安委办〔2018〕108 号)等文件部署,持续深入开展特种设备专项执法行动,确保全市特种设备安全。
二是继续做好各种隐患排查工作,特别是重要场所、重要设备的排查,确保安全隐患及早发现、及时整治。
三是突出抓好电梯行业监管工作。随着钦州经济快速发展,电梯数量增长较快,电梯安全问题越来越受到社会的关注,下一步继续将电梯的安全监察作为重点工作来抓。
四是继续做好优化营商环境,开展服务企业年活动。对落户钦州的重大项目,继续做好提前介入、宣传指导、服务跟进,确保项目特种设备的告知、监督检验、使用登记、作业人员培训等工作顺利推进,避免先上车后补票的现象发生,为本地经济发展做好服务工作。
五是加强对检验检测机构、获证单位以及考试机构的监督检查,规范其工作,真正发挥技术支撑作用。
市场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总结篇4
根据《2018年江西省安全生产十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要求,现就开展全市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认真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工作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突出“查大风险、除大隐患、防大事故”工作重点,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监管监察执法,深化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加快构建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
二、目标任务
通过深化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认真贯彻实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江西省特种设备安全条例》以及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等法律法规,充分发挥特种设备“大监管”机制作用,全面排查整治特种设备安全隐患,进一步加强安全宣传教育,进一步落实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坚决打击特种设备生产使用过程中的非法违法行为,提高防范事故能力,减少一般事故、控制较大事故、防范重特大事故。
三、整治范围
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
四、主要内容
(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
以重点监控设备台帐以及通过检查发现存在事故隐患的特种设备为重点;参照新修订的《特种设备目录》(质检总局公告2014年第114号)对目前我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平台中的数据进行全面清理。
(二)特种设备使用单位
开展隐患自查自改工作。重点检查以下情况:
1.是否按照规定进行注册登记,并经检验合格、取得使用证(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应具备牌照);
2.特种设备是否在检验有效期;
3.是否建立安全管理机构,是否配足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操作人员,并是否持证上岗;
4.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岗位职责、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档案;
5.日常维护保养、自行检查、全面检查工作是否开展到位并有记录;
6.是否定期开展应急救援演练;
五、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中旬前)
对特种设备安全进行专项安排部署,根据全市实际情况制定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实施方案,提出明确的检查要求和目标,明确重点内容、工作措施和工作要求,层层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到位。
(二)全面排查阶段(3月中旬至4月,啄木鸟行动)
1.全面开展隐患自查自纠工作。各使用单位对照方案确定的重点内容,对企业在特种设备使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排查梳理,建立台帐,重大隐患要及时报送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同时填写《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使用单位自查表》(附件1),并及时报送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
2.全面开展数据库清理工作。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参照新修订的《特种设备目录》(质检总局公告2014年第114号)对目前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平台中的数据进行清理。对不再纳入《特种设备目录》监管的设备要予以删除,对纳入《特种设备目录》监管的设备要核对设备的在用信息。
(三)专项整治阶段。(4月至9月。清零行动)
1.严格隐患整改。各使用单位对排查出来的隐患要建立专门台帐,能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认真制定整改方案,按照“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的要求切实抓好整改,确保隐患清零。
2.实施风险分级管控。各使用单位要结合特种设备标准化创建工作和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工作,组织开展风险辨识、评估、分级、管控工作,建立“一图、一牌、三清单”,即:绘制安全风险“红橙黄蓝”四色分布图、根据四色图对安全风险制作告知牌、风险管控责任清单、风险管控措施清单、应急处置措施清单。
3.开展督查检查。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要按照“三个必须”的原则,对辖区内使用单位开展专项整治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做到全覆盖,并建立辖区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台账,详见《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汇总明细表》(附件2),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隐患要纳入本单位特种设备隐患后处理台账,实行销号监管;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要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并将辖区内特种设备隐患后处理台账进行汇总,建立全市特种设备专项整治隐患后处理台账;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将从6月开始,对全市专项整治情况进行督查,同时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开展暗查暗访。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依法处罚,对重大隐患要按照挂牌督办,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要严格落实“四个一律”(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和严厉追责)等执法措施。
(四)巩固提升阶段(10月至12月)
开展整治工作“回头看”,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设备逐一复查。及时总结工作经验,通报工作情况,并针对存在的问题,建立长效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乡政府、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坚决克服麻痹侥幸思想,深刻总结和吸取事故教训,清醒认识当前开展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把专项整治作为今年特种设备安全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切实落实责任、细化措施,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要把专项整治与使用单位标准化创建、隐患分级管控、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日常执法等各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协调解决各项工作存在的问题;要建立工作机制,扎实推进专项整治工作。
(二)加大宣传和监督力度
要强化社会和舆论监督,充分发挥媒体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对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广泛宣传,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要畅通社会监督渠道,鼓励群众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举报监督。要积极组织媒体参与整治工作,公开曝光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的使用单位,营造良好氛围。
(三)加强工作调度和信息报送
要切实做好专项整治的工作调度和信息报送工作,各乡镇要及时掌握辖区内专项整治开展情况,及时协调解决相关问题。从3月开始到专项整治结束,每月5日前,各乡镇要将《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表》(附件3)报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科,由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特设科汇总上报省质监局特种设备处。11月5日前报送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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