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工作总结就是把一个时间段的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总检查、总评价、总分析、总研究,并分析成绩和不足,从而得出引以为戒的经验。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专项行动工作总结(通用6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第1篇: 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根据《水利部关于水利系统深入开展扫黑除恶工作的通知》,以及省、市、县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我局精心部署,积极行动,不断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开展。现将2019年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迅速部署
我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多次在局班子会议上进行研究部署,并专门召开由全体干部职工、直属各单位负责人及各镇(场)水利水电管理所负责人等参加的专项工作会议,传达贯彻水利部、省、市、县关于水利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精神,进一步提高水利系统对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和政治责任的认识,研究部署推进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工作。
二、加强领导,压实责任
严格按照省、市、县有关要求,结合实际,制定了《惠来县水利局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工作重点及工作措施;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其它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局人综股、计财股、建管股、农水股、水政水资源和河湖管理股、水政大队、水土保持站等股室负责人为成员,切实形成整体工作合力,确保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顺利开展。
三、履职尽职,狠抓落实
1、加强巡查监管。一是按照“分片巡查、分组负责、队长负总责”的方式,水政监察大队分为二个片区于每周星期二、星期五进行分片巡查,重点加强对原已取缔违法采砂点及乱建、乱搭、乱倒等区域的巡查监管,坚决做到发现一宗,查处一宗;二是向各镇(场)水利水电管理所和局直属各单位下发通知,按属地管理范围,由各单位填报“扫黑除恶”、“环境犯罪”专项行动排查表,定期汇报工作开展情况。三是由局建管、计财等职能股室,重点围绕水利工程建设等易被黑恶势力破坏的领域,特别是对在建工程招投标和建设过程进行全面排查,规范工程建设,确保工程质量。经过排查监管,目前暂未发现在建工程招投标和建设过程存在违法操作等问题。
2、开展联合执法行动。积极联合县环保、自然资源、公安等县直部门及各镇(场)进行打击整治行动。一是联合县环保、建设等部门开展辖区内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2018年惠来县共摸查入河排污口48个,编制完成了入河排污口整治方案,目前已基本完成整治。二是分阶段对河道堤岸等违章建筑物和构筑物进行全面清理、拆除。共清理拆除违章构建物130多宗,合计8000平方米,清除乱堆乱弃物237处。三是开展河道水面漂浮物清理打捞专项行动。共清理河流长度943.642千米,清理池塘140个。
3、加大宣传引导。粘贴《揭阳市扫黑除恶线索办理流程图》,加强工作指引,营造扫黑除恶的宣传声势;依托“众剑行动”红袖章交通志愿服务活动,多角度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借助电子显示屏、宣传海报等媒介多渠道进行正面宣传,不断提高群众的知晓度和参与度。
4、做好基础工作。建立健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管理台账,指定专人负责,定期对开展专项斗争以来的传达贯彻、会议纪要、有关股室和下属单位每周涉黑涉恶问题线索排查情况等进行整理汇总,确保各项工作有登记、不遗漏。同时,根据市、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文件的要求,落实专人,每月二次报送阶段工作进展情况。
四、线索排查情况
一是交办案件情况。我局自接收线索排查案件后均第一时间落实专人,迅速开展调查核实工作,并按有关规定程序及时回复调查核实情况。阶段来,我局共收到交办案件5个,所有线索案件均是历史遗留问题,我局将借历史加强水利基础设施等方面的深挖扩线力度,不断强化巡查监管,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是移交案件情况。自专项斗争工作开展以来,我局经过排查核实,依据有关程序规定取证后,于2018年移交公安部门案件1宗后,今年尚无线索移交。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局将认真按照县委、县政府和上级的工作部署,根据“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无乱强基”的要求,继续完善扫黑除恶工作机制,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确保水务系统安全稳定发展。一是进一步强化线索摸排继续发动群众提供涉黑涉恶问题线索。确保发现一起、上报一起。二是继续进一步强化宣传发动,继续浓厚宣传氛围。三是完善工作台账。做到每件工作留痕和有关涉黑涉恶问题线索来龙去脉清晰可查。
第2篇: 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为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文件精神,按照区委政府的统一部署,2018年**12日,恩阳区住建局召开了扫黑除恶动员会,落实我局开展扫黑除恶专项工作。现将区住建局开展扫黑除恶专项工作总结如下。
一、强化领导,确保专项行动有序开展
为确保“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取得实效,我局成立恩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委书记、局长阳振辉同志任组长,其它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局办公室、城建科、建管科、信访办、财务科、人事科、村镇科、审批科及直属各单位负责人等相关人员骨干力量为成员,恩阳区住建局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建管科,切实形成扫黑除恶整体工作合力,为该项工作奠定了组织基础。
二、领导重视,确保专项行动有序开展
局党组对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分析并明晰了建设领域黑恶势力重拳打击范围、倾向性问题,及时发出预警并全程跟踪处理,及时消除风险隐患。局党组特别要求,针对建筑施工行业、要加强情况信息预警,热门思想汇报密切留意企业动态,发现问题苗头要立即上报和及时制止,并要求我局全体人员提高警惕,增强风险意识,避免发生涉及我局职能管理范围的涉黑涉恶事件。局党组强调,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动,要从提高政治站位的高度出发,统一思想。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做好工作,敢于打击、敢于斗争。
三、广泛宣传,确保专项行动有序开展
我局通过悬挂横幅、LED电子显示屏、建筑工地、小区物业张贴通告等多种方式向建筑施工企业及小区居民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性和参与方式,公开举报方式和奖励规定,有效提升扫黑除恶效果。截至目前,共悬挂横幅80条、LED电子显示屏宣传的小区达8个,督促各建筑工地悬挂条幅150副。
四、积极摸排,确保专项行动取得成效
局审批科、监察大队、建管科、建管站、信访科等单位发挥贴近群众、熟悉民情等优势、积极对违建抢建、阻挠房屋征收、阻挠工程项目施工、恶意欠薪等建设领域容易出现黑恶案件领域进行细致排查。范文写作设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箱和联系电话,便于广大建设单位、施工企业、社会群众投诉举报。
五、下步工作
下一步,我局积极与区打黑办加强对接,做好资料收集与上报,使我区建设领域扫黑除恶斗争取得实效、形成常态。同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深入调查、精准摸排,突出重点精准打击,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优化住建工作环境,促进我区住建事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第3篇: 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三级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切实抓好全市水利行业扫黑除恶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一、广泛宣传,周密部署
一是广泛宣传。加大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宣传力度,在湖南水利网、郴州日报、郴州水利网和郴州水利微信平台等对河湖“清四乱”等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了广泛宣传,相关新闻先后被中国网、红网、新浪网、搜狐网等主流媒体予以转载。在局机关大院增设扫黑除恶宣传横幅和永久宣传栏,在办公室楼大厅滚动播放宣传标语,制作水利行业扫黑除恶宣传画册300份发放给市直水利系统干部职工,督促和指导有独立院落的下属单位青山垅灌区水电管理局和市水电建设公司开展扫黑除恶宣传。 2019年3月我们订制了1200多份两院两部《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通告》、《湖南省举报黑恶势力犯罪线索奖励实施办法》在人民群众集中的灌区、河道采砂场、水利设施周边、水利建设工地等区域进行广泛张贴,营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浓厚氛围。二是周密部署。先后召开3次局党组会和3次局务会研究部署扫黑除恶工作,制定《市水利局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实施方案》明确各业务科室的扫黑除恶工作任务以及目标要求,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河道管理、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河长制工作等结合起来,局领导和相关科室、局属单位各司其职,相互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2019年针对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对郴州市开展督导和督导“回头看”反馈的问题,先后制定了《关于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组反馈问题的整改方案》、《关于中央扫黑除恶督导“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先后多次召开整改工作专题会议,对中央督导及“回头看”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确保督导发现的问题全部按要求整改到位。
二、突出行业重点,全面排查问题
根据水利行业实际,我们通过组织开展非法采砂、河道“清四乱”和水利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整治来排查涉黑涉恶问题线索:一是开展河道“清四乱”专项整治行动。根据省总河长令第5号《关于开展河湖“清四乱”专项整治行动的决定》,市河长办制定了《郴州市河道“清四乱”专项行动方案》,组织各县市区对河湖水域岸线“乱占、乱建、乱采、乱堆”等问题进行深入排查,对相关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及时移交。截止2019年11月排查河道“四乱”问题200多处,查处非法采砂、侵占水域等违法案件27件。二是开展水利工程建设领域涉黑涉恶专项整治行动。为防止黑恶势力强揽水利工程、强迫交易、垄断材料供应、非法阻工等问题,2019年局建管科对参与郴州市行政区域内水利工程建设的招标代理、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和施工、材料设备供应等企(事)业单位及相关执(从)业人员进行了信用信息登记,建立了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机制。出台了《关于开展水利工程建设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组织全市水利系统开展一月一排查并建立排查台账。三是开展河道采砂专项整治行动。为防止发生非法采砂等违法犯罪行为, 2019年局河道科制定了《郴州市非法采砂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组织各县市区水利局针对已进行河砂开采经营权出让的河段,历史以来有河砂采挖的河段、群众反映投诉非法采砂较多的河段进行了河道采砂重点整治,建立问题台账并及时督促整改到位,重点违法问题由河道所在地县市区相关部门立案查处。8月针对市长公开电话反映非法采砂问题较多的现状,下发了《关于打击非法采砂保护河道生态环境的通知》,组织县市区水利局全面排查非法采砂等破坏河道生态环境问题。10月下旬联合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出台《关于联合组织开展河道采砂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启动了河道采砂联合整治行动。四是开展充当黄赌毒和黑恶势力保护伞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制定了《关于整治充当黄赌毒和黑恶势力保护伞方面突出问题的实施方案》,局机关64名在职干部职工全部填写了自查自纠登记表,登记表全部建立台账备查,每个干部职工还签订了无违规参与娱乐服务场所经营活动承诺书。经认真自查,局机关64名在职干部职工均没有发现充当黄赌毒和黑恶势力保护伞方面的问题。
三、加强行业监管,建立防范机制
为建立从源头上防止产生涉黑涉恶问题的防范机制,建管科制定下发了《关于建立全市水利工程建设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报告制度的通知 》,明确了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线索排查、上报和移送的相关要求;河道科制定了《郴州市河道日常监管巡查制度》,加强对河道生态环境的日常监管巡查,从源头上防止发生非法采砂、非法占有河道等破坏生态环境问题。完善刑事司法和行政执法衔接机制,与市公安局联合出台《关于建立“一河一警长”工作机制的通知》,对全市每条河道分河段设立了警长,公开了警长姓名和电话,明确了警长职责,加大了对涉河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
四、严格线索研判,规范线索移送
为加强和规范涉黑涉恶线索研判和移送,制定下发了《全市水利行业扫黑除恶线索管理制度》,对涉黑涉恶线索受理、摸排、甄别、移送等作出了明确规定。为深入发现水事违法案件中可能存在的黑恶势力及“保护伞”问题,主题教育活动期间制定下发了《关于在市水利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开展水事违法案件处理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市县两级水行政执法机构按照通知要求组织对已经办结的水事违法案件开展自查,填写《水事违法案件处理专项整治自查自纠登记表》并建立台账。经全面自查,全市水利行业近两年查处的51起水事违法案件中均未发现黑恶势力及“保护伞”方面的问题。 2019年8月嘉禾县水利局向我局上报河道涉黑涉恶线索2起,经甄别并经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签字确认后,及时将线索移送到市扫黑办。
五、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存在的问题:我市河道、水库众多,水利工程点多面广,当前水事违法问题主要集中出现在河道采砂、河道“清四乱”和水利工程建设等领域,而水行政执法力量明显不足,市级水行政执法机构成立时间不长,人员力量不足,大部分县市区还没有设置独立的水行政执法机构,难以满足涉水涉河违法案件查处的需要。水利工程和河道采砂场所大部分位于偏僻的乡村,在水利工程建设现场、河道采砂场所等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的力度还有待加强。下一步:一是加大宣传发动力度,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从机关、住宅小区向水库灌区、水利工程建设现场、河道采砂现场等延伸。二是进一步通过专项整治深入排查问题线索。要通过重点领域专项整治来发现涉黑涉恶问题线索,组织市县两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所有在建水利工程、河道采砂场等开展涉黑涉恶问题排查,结合河长办组织开展的河道“清四乱”行动,发现问题线索及时按规定移送。
第4篇: 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集中开展危爆物品寄递物流清理整顿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莲山镇抓好五项举措,对危爆物品、寄递物流行业进行全面深入排查调处,坚持遏制发生重大涉爆涉危案件、事故;坚决斩断寄递、物流渠道违法犯罪通道;坚决防止发生人个极端暴力犯罪案件,确保全镇安全稳定。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我镇充分认识开展本次清理整顿和排查化解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建设“平安莲山”的一项重要举措切实抓紧抓好。成立以镇党委书记、镇长、人大主席任组长,镇政法委书记任副组长,综治办、派出所、安监站、交管站等其他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综治办,由综治办负责人牵头开展本次清理整顿和排查化解行动。
二、强化责任,狠抓落实
全镇各村委、相关单位以专项行动为契机,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各负其责,迅速部署启动专项行动,形成工作合力,严格督促相关企业认真落实执行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全力推动相关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到位,确保安全稳定。综治办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加强与相关单位的联系沟通和协作配合,建立健全情况通报、线索转递、联合执法等协作机制,坚决防止出现死角、盲区,确保了对相关领域公共安全问题的“全覆盖、全流程”清理整顿。
三、积极探索,健全机制
镇直各相关单位坚持整顿与规范相结合、专项治理与日常监管相结合,进一步探索健全制度机制,充分运用新技术新手段,改进加强安全监管工作。
四、严格奖惩,加强宣传
建立举报属实奖励机制,公布举报电话,凡举报属实者由政府颁奖奖励。加强舆论宣传,动员广大群众特别是从业人员主动检举揭发涉爆涉危、寄递物流领域违法犯罪线索,动员举报扬言进行个人极端暴力犯罪线索。
五、强化督导,严格问责
镇纪委加强对各项工作措施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并督促整改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排查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对工作措施落实不力,敷衍塞责并引发影响社会稳定问题的地方、单位和有关责任人,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责任查究。
截止目前,共开展清理整顿和排查化解专项行动4次,分发宣传资料800余份,组织召开专题会议3次,排查5家快递公司、4家采石场、21家烟花爆竹销售商,5家药店和2家加油站,暂未发现隐患;各村委(社区)对辖区内矛盾纠纷进行精准排查,共排查矛盾纠纷65起。我镇对辖区内矛盾调处成功率达98%以上,对五起重点人员(群体)做好稳控防范措施,对出租屋和外来人员进行清查管理整治,均为发现安全隐患,确保了我镇辖区内的社会公共安全。
第5篇: 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xx 司法所结合工作实际, 全力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 在全镇范围内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排查化解的范围包括:
婚姻家庭、 邻里、 物业管理、 劳动争议、侵权、 消费、 旅游、 医疗纠纷等涉疫情矛盾纠纷; 受疫情影响, 中小微企业商业产生的合同纠纷、 房屋租赁纠纷、 债务纠纷、 劳资纠纷等方面的矛盾纠纷。
排查化解主要采取五项有力措施:
, 一是组织动员人民调解机构, 有针对性地开展疫情期间和因疫情引起的矛盾纠纷排查工作, 做到“乡 不漏村、 村不漏组、 组不漏户 、户 不漏人”。
对在排查中发现的各种纠纷隐患, 做好预测预警, 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二是立足抓早抓小抓快抓好, 灵活采取多种方式, 坚持应调尽调,依法及时就地进行化解, 防止疫情期间矛盾纠纷交织叠加、 激化升级。积极引导群众通过“线上办” “网上办” “掌上办” 等非接触方式化解矛盾纠纷, 充分运用网上人民调解系统、 调解求助热线等开展调解咨询、 线上调解等服务。
, 三是发挥人民调解法治宣传教育独特功能, 立足基层实际, 创新宣传方式, 采取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 及时向人民群众宣传疫情防控部署、 防控动态、 防控知识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 引导
群众正确看待疫情, 凝聚抗击疫情正能量, 积极支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 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四是全体司法所工作人员和专职人民调解员全部下沉到村, 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 参与了 xx 辖区疫情防控工作, 广泛动员组织群众, 排查化解矛盾纠纷, 全面落实联防联控措施。
兼职人民调解员也充分发挥熟悉人头、 了 解社情民意、 善于与群众打交道的优势,积极参与疫情排查、 卡口 值班、 日常消毒、 信息登记等工作, 努力构建群防群治的严密防线。
五是健全人民调解、
行政调解、
司法调解联动工作机制, 积极推进访调对接、 诉调对接、 警调对接。
健全完善人民调解参与信访工作机制, 积极参与重大疑难复杂信访案件的化解, 组织镇、 村人民调解组织积极参与初信初访案件的排查化解。
第6篇: 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继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之后,木城镇党委、政府迅速召开会议,认真部署,快速行动、严密摸排、形成声势,扎实开展一场扫黑除恶的正义行动。
一、高度重视,认真安排。按照县委政府要求,2月1日组织村干部、第一书记、全体机关干部参加了“夹江县扫黑除恶专项运动部署视频会议”,庚即召开了党委会进行了专题研究部署,2月5日组织机关干部、村(社区)四职干部、第一书记召开“木城镇扫黑除恶部署会”,对全镇的扫黑除恶工作进行在部署、在落实,各村于2月9日前召开了党员、代表、社干部会议将会议精神及本村社区工作做了详尽的贯彻落实。
二、强化领导,压实责任。镇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相关干部为成员的“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扫黑除恶”日常工作及部门协调;各村成立以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的工作小组,确保扫黑除恶日常工作有人抓,有人管。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宣传标语、横幅、村喇叭、微信群等深入广泛宣传,范文参考网全力做好“扫黑除恶”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氛围。向全镇每户群众发放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通告》和《夹江人民发现这十种黑恶势力请马上举报》的宣传资料共8000余份,在全镇主要道路和各行政村显著位置悬挂横幅15幅,设置LED宣传屏一个,对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工作的意义、打击重点进行宣传。设置了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畅通了信息渠道。
四、加强摸底排查,重点人员,突出管理。对辖区内的重点人群进行突击检查,坚决做到“黑恶必除,除恶务尽”,确保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为木城镇提供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由班子成员牵头,组织派出所人员驻村干部、相关负责干部对所驻村、分管领域、重点群体开展“问题”和“苗头”的双重梳理和摸排,做到心中有数、目标清晰,切实为社会大局稳定“保驾护航”。
五、目前存在问题
一是宣传形式和内容比较单一,宣传力度还不够大;二是摸排力度还有待于加强;三是与各部门联动机制不够健全。
六、下一步工作计划
1、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让扫黑除恶深入人心,在全镇范围内形成人人知晓、人人喊打的氛围,设立举报信箱,加大群众监督和举报力度。
2、继续加大摸排力度,对摸排出的涉黑涉恶线索进一步深挖,坚持对涉黑涉恶行为“零容忍”态度,工作总结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的环境。
3、加强信息报送,严格执行“周报告”。对平时的摸排行动加强信息的报送,一经发现有涉黑涉恶的行为,第一时间向上级汇报,及时向县扫黑除恶办报送工作开展情况;实行摸排线索“周报告”制度,各村、社区每周四上午12点前对辖区内摸排的情况进行上报,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各村年终目标考核,对不报、瞒报、谎报的村进行责任追究。
4、加强干部队伍管理。加大力度、坚决打击对农村把持和操纵基层政权、侵吞农村集体财产、横行乡里以及在农村组织从事涉“黄、赌、毒、抢”的严重败坏社会风气、危害社会治安的黑恶势力。
5、加大与各部门相互协作,加强联动机制,实现资源共享,打好扫黑除恶这场攻坚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