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禁渔工作总结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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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 十年禁渔工作总结
水富市位于云南省东北端,素有“云南北大门”之称。长江上游两大支流金沙江、横江交汇于此,金沙江在水富境内流程24千米包含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云南水富段,横江流程46千米,是云南与四川的界河,也是该市实行长江禁捕和退捕工作的主要区域,太平河属于横江的二级支流,长度44千米,也纳入全市长江禁捕区域。
“水富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退捕的重大决策部署,聚焦核心引领、立足主责主业、精准靶向问题、在昭通市率先实现船只全面起水、率先完成退捕任务、率先探索禁捕机制、率先规范垂钓管理,狠抓长江禁渔令落地见效。”水富市农业农村局渔业站站长杜标斌说道。
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于2005年4月,水富市涉及范围为向家坝水电站坝轴线以下1.8公里处至水富中嘴,河道长1.84公里,面积14公顷,海拔范围226.41-226.42米,该功能区为一般控制区。主要保护对象为白鲟、达氏鲟、胭脂鱼等长江珍稀鱼类及产卵场,以及分布在该区域的圆口铜鱼、长鳍吻鮈等65种长江上游特有鱼类及其赖以栖息的生态环境。
高位推进禁捕退捕工作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落实党的十九大“以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为导向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战略布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长江水生生物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8〕95号)、《农业农村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和建立补偿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农长渔发〔2019〕1号)文件要求,水富市开启了禁捕退捕工作。
杜标斌介绍,提高政治站位,高位推进长江禁捕退捕工作。水富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退捕工作,先后多次召开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专题会议和工作调度会议进行研究部署;成立由市政府成刚市长任组长,6名副市长任副组长,25个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水富市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和退捕渔民安置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科学制定工作方案,有序推进禁捕退捕工作。不断探索工作新模式,长效推进禁捕工作。并将禁捕退捕工作纳入政府综合考核、绩效考核、河湖长制度考核及地方长江经济带督查考核内容,层层压实工作责任,确保长江禁捕工作顺利推进。
2019年12月,水富市率先组织开展辖区水域船只专项整治,境内的36艘有证渔船72名渔民、171艘“三无”船只全部起水上岸,36本内陆渔业船舶证书全部收回并完成渔船评估补偿,及时发布《关于实施长江流域禁渔有关事项的通告》,从2020年1月1日零时起,境内长江、金沙江干流及支流实行暂定10年的常年禁捕。于2020年7月3日制定印发《水富市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和退捕渔民安置保障实施方案》,2020年7月14日,水富市所有渔民均已签订渔民退捕转产协议,渔船渔具全部拆解完毕,退捕资金521.635万元已全部兑付。
社会禁渔氛围日渐浓厚
为进一步做好禁捕工作,2020年7月28日水富市公安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联合发布了《水富市禁渔期非法捕捞有奖举报办法(试行)》,2020年7月29日出台了《关于规范垂钓行为管理工作的通告》,规定水富市向家坝电站安全管理区域、城市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和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重点堤坝以及其他部门规定不能进行垂钓的区域严禁任何垂钓行为。
禁钓区域包括:向家坝电站大坝往金沙江上游3千米范围库区水域;向家坝电站大坝往金沙江下游至中咀段水域;中咀往横江上游至向家坝翻坝转运横江大桥段水域为禁钓区域。在禁钓区域外,仅允许垂钓人员进行“一人、一杆、一线、一钩(单钩)”非生产性垂钓,自行负责人身安全;垂钓过程中应主动接受和配合监管部门和执法人员的监督检查,听从管理安排;垂钓过程中应当及时放生幼鱼和禁钓鱼种;每人每日垂钓渔获物不得超过10尾或者5千克;严格禁止垂钓渔获物流入市场及买卖交易,有交易行为的视同非法捕捞;应当保护好水域环境和花草树木,随身带走饵料包装物等垃圾。
杜标斌还说,市委政府并将禁捕退捕工作纳入政府综合考核、绩效考核、河湖长制度考核及地方长江经济带督查考核内容,层层压实工作责任,确保长江禁捕工作顺利推进。今年以来,开展水上巡查35次,陆路巡查381次,收缴皮划艇2艘,收缴非法捕捞工具鱼竿15根、网具57张、地笼53副、大钓61根,批评教育95人次,放生鱼类300余尾。截至目前,水富市按照水富市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退捕风险防控应急预案开展工作,未收到群众信访和投诉举报情况,社会禁渔氛围日渐浓厚。
对非法捕捞加大打击力度
杜标斌还介绍,在上级部门的关心指导下,水富市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和退捕渔民安置保障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面临长江“十年禁渔”新形势,非法捕捞的利益空间大涨,作案方式和手法更加隐蔽,非法捕捞发现难、取证难、处罚难等情况愈加明显,现有渔政执法力量、执法装备与保障和禁捕形势不匹配,打击非法捕捞效果不理想,特别是水富地处两省交界,非法捕捞者易入易出,作案后迅速逃离现场,给打击工作带来难度。
进一步抓好渔民安置保障,实现稳定退捕。以渔船渔民信息数据为基础,实行分类施策、精准帮扶,加大退捕渔民职业技能培训;支持鼓励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带动退捕渔民拓宽转产转业渠道;对就业困难、生活困难的渔民,加大救助力度;加强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等,确保退捕渔民退得出、稳得住、逐步能致富。
进一步抓好社会禁捕氛围营造,斩断非法捕捞链条。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平台,全方位、广角度、多形式宣讲禁捕退捕重大意义,解读禁捕退捕相关政策措施,及时回应群众关切。注重以案释法,适时组织开展警示教育,提高社会公众知晓率和参与度,营造“不敢捕、不能捕、不想捕”的社会舆论氛围。通过广泛宣传,让群众对食用野生河(江)鱼有正确的认识,斩断非法捕捞的源头需求问题。对全市范围内的农贸市场、餐馆等经营主体持续开展清理检查,确保“市场无江鱼交易、餐馆无江鱼招牌、无江鱼菜品”。
进一步加大对非法捕捞打击力度,震慑一片。落实好属地管理责任,加强禁捕水域周边区域管理,把长江禁渔工作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开展好专项打击整治行动,组织公安、两江综合执法大队、市场监管、渔政等部门联合执法监管,强化行刑衔接,强化职能手段应用,对该市境内金沙江、横江干支流流域实现全覆盖监管,切实把江面、河面管起来,确保禁得住,不反弹,有成效。对重大案件挂牌督办,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公布一批典型案件,形成强大威慑,确保长江“禁渔令”落到实处。(田钿)
第二篇: 十年禁渔工作总结
一是提高认识,明确工作职责。成立由镇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镇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工作领导小组。并召开专题会议2次,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重点,细化责任到5个片区,25个村(社区)。
二是积极宣传,营造禁捕氛围。在农贸市场、广场、人群聚集点等场所张贴“十年禁渔”宣传标语,发放宣传资料、线上推送等方式,广泛宣传“十年禁渔”工作要求,大力提升全民守法意识,营造禁捕氛围。截至目前,张贴标语35幅,发放宣传资料300余份,线上推送25次。
三是动态排查,严厉打击整治。按照工作要求开展地毯式排查,严厉打击采购、销售水生野生动物和非法渔获物及生产销售禁用渔具等行为,扎实推进“十年禁渔”目标。截至目前,已开展联合检查3次,处理案件线索11次。
第三篇: 十年禁渔工作总结
为了扭转长江生态环境恶化趋势,农业农村部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把长江“十年禁渔”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会同有关部门健全部际协调机制,组建跨部门工作专班,强化统筹协调,细化政策措施,层层压实责任,加力推进禁捕退捕各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是渔船渔民退捕基本完成。经过逐船逐户建档立卡,沿江10省(市)共核定退捕渔船11.1万艘、渔民23.1万人。其中“一江两湖七河”和332个水生生物保护区重点水域,共有建档立卡渔船8.4万艘、渔民18万人,已全部提前退捕上岸;各省(市)自主确定的其他水域,共有建档立卡渔船2.7万艘、渔民5.1万人,已提前完成2020年退捕任务,剩余1599艘、3072人将按计划于2021年底前完成退捕。
——二是渔民安置保障稳步推进。农业农村部会同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出台系列指导性文件,加大统筹指导力度,截至12月4日,中央财政原计划安排的92亿元补助资金全部拨付到位,各地落实资金114.6亿元。截至12月11日,通过发展产业、务工就业、扶持创业和公益岗位安置等措施,各地累计落实社会保障21.8万人,帮助16.5万人实现转产就业,其中,重点水域落实社会保障17.2万人,占应纳入社保人数的99.9%,落实转产就业12.9万人,占需转产就业人数的99.1%。同时,积极帮助渔民解决上学、看病、住房等实际困难,确保上岸有出路、就业有门路、生活有保障。
——三是打击非法捕捞形成震慑。农业农村部会同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和交通运输部等相关部门开展两个专项整治行动,加强日常执法监管,清理涉渔“三无”船舶,破获一批违法案件,通报一批典型案例,形成持续严打高压态势。6月底以来,沿江执法机构累计查处非法捕捞案件7160起,清理取缔“三无”船舶3.2万艘,查获涉案人员7999人,有力遏制了非法捕捞多发态势。目前,各地正在组织开展“四清四无”(清江、清湖、清船、清网,无捕捞船舶、无捕捞网具、无捕捞渔民、无捕捞生产)大排查,从明天起部际协调机制还将组织禁捕退捕工作大督查和“四清四无”情况水上大排查,确保各项目标任务按期高质量完成。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继续会同有关部门和各级地方党委政府,加强渔民安置保障,做好就业跟踪帮扶,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严厉打击非法捕捞,持续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发扬“钉钉子”精神持续深入打好长江“十年禁渔”持久战,确保禁捕取得扎实成效,推动早日重现水清岸绿、鱼翔浅底、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美景。
据悉,长江是我国生物多样性最具典型性的一条生态河流,拥有独特的生态系统,孕育了丰富的水生生物资源,被誉为中华民族的母亲河、生命河,永葆其生机和活力事关长江经济带建设和中华民族永续发展。长期以来,受拦河筑坝、水域污染、过度捕捞、航道整治、挖砂采石等高强度人类活动的影响,长江珍稀特有物种持续衰退,经济鱼类资源接近枯竭,生物完整性指数降到了最差的“无鱼”等级。
经过国务院领导同意,岁末年初之际,农业农村部还将会同协调机制有关部门举行长江“十年禁渔”同步全面启动活动。
第四篇: 十年禁渔工作总结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关于生态文明建设重大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流域生态文明建设的指示批示精神,切实做好我镇域内重点水域全面禁捕工作,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提高认识,明确工作职责。
安排部署全面禁渔工作,成立以镇党委书记、镇长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农服中心、安办工作人员及各村书记为成员的中山镇“十年禁捕”工作领导小组。并召开了3次会议,制定了工作方案,明确工作重点,细化责任到每个村、社区。
二、积极宣传,营造禁捕氛围。
营造禁捕氛围。充分利用广播、微信群、微信公众号、发放宣传资料、宣传车巡回宣传等多种形式宣传实施天然水域全域禁捕的目的、意义和具体要求,确保禁捕工作人人知晓,共同参与,形成浓厚禁捕社会氛围。截至目前,发放洪雅县“十年禁捕”宣传单1500余份、洪雅县天然水域禁捕宣传手册550余册,制作中山镇“十年禁捕”公示牌20个。
三、动态排查,严厉打击整治。
按照工作要求联合农业农村局、公安局、市场监管局、总岗山水库管理处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截至目前清理“三无”船舶75艘,对有证船只签订承诺书60份落实责任人,收缴鱼竿20竿,收缴地笼5个,劝退钓鱼人员42人,对涉渔餐馆、涉渔商贩、渔具店进行排查20次。
四、改进措施与工作计划
(一)拟采取的改进措施
一是结合政策,在工作开展情况中对进行垂钓人员合理劝退,宣传政策。二是结合全镇实际情况,再工作中创新思路和方法,分享工作经验。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再加强力度宣传,宣传实施天然水域全域禁捕的目的、意义和具体要求,确保禁捕工作人人知晓,共同参与,形成浓厚禁捕社会氛围。二是将“十年禁捕”工作,纳入河长制生态段长巡河工作,常态化进行,实行包段、包片、巡查监管责任。三是要加大对集贸市场、涉渔餐馆等场所的检查力度,要督促餐馆建立鲜鱼购买台账,禁止购买野生河鱼,严厉打击野生河鱼销售行为。加强对水库、河流等天然流域巡查工作,加强渔具店业主、船只业主等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篇: 十年禁渔工作总结
一、安排部署全面禁渔工作
根据9月29日我县县委书记同志在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第1次会议暨长江流域全面禁渔工作安排部署会上的安排,为抓实抓牢“十年禁渔”工作,成立县禁渔办,办公室设在县农牧农村和科技局,同时起草下发县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全面禁捕工作实施方案并成立领导小组,由县委书记亲自抓,开展第一阶段相对应工作。
二、扎实开展xx流域全面禁捕工作
10月10日,县长江流域“十年禁渔”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时间安排,由县农牧农村和科技局牵头联合县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等单位,对我县境内xx流域及县城区域中、大型餐馆、农贸市场进行执法宣传、宣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办法》的规定以及省农业农村厅以《关于开展打击非法捕捞行动的紧急通知》《x农函﹝2020﹞577号》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州长江流域禁捕有关工作的通知》﹝2020﹞64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在规定的禁渔期内,严禁在县域境内的江河、湖泊中电鱼、毒鱼、炸鱼及放生外来物种,禁止所有生产性捕捞及垂钓,禁止市场销售非法渔获物等行为,禁止运输、销售、餐饮等地下产业链。
截止目前共计张贴禁渔公告30余份、悬挂禁渔横幅20余条,签订禁渔责任书45份。
通过此次联合执法宣传为我县全面禁渔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确保全面禁渔工作落到实处、见到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