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整顿整治顽瘴痼疾的措施
"顽瘴痼疾是指顽固难以治愈的疾病,或旷日持久的坏习气。素材范文网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了公安整顿整治顽瘴痼疾的措施,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公安整顿整治顽瘴痼疾的措施
为深入查纠和整改公安队伍存在的突出问题,使一些顽瘴痼疾得到全面排查、有效解决,进一步提升新时代公安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法治化水平,按照开门搞教育整顿的要求,现将《肇东市公安队伍教育整顿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内容及措施》公告如下:
一、专项整治内容
一是整治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问题。二是整治违规从事经营活动、违规参股借贷问题。三是整治违规违法取保候审、行政拘留未执行、监所监管执法不规范和监所公安民警失职渎职问题。四是整治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问题。五是整治滥用技侦措施问题隐患问题。六是整治公安干警勾结中介、鉴定、评估、拍卖等机构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问题。七是整治机械执法司法,影响企业生产经营问题。八是整治纪律作风问题。九是整治工作能力和工作作风问题。
二、整治措施
1、自查自纠。坚持教育大多数、惩处极少数,广泛开展谈心谈话,深入细致做好思想发动和政策宣讲,教育引导广大政法公安干警打开心结、消除顾虑,增强早报告问题早解决问题、早筑防腐堤坝、早割除毒瘤的决心和自觉。
2、组织查处。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开展举报线索核查、涉黑涉恶案件(线索)倒查、重点案件交叉评查、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清查、法律监督专项检查、智能化数据排查及队伍建设巡查等方式,深挖彻查违纪违法线索。对干警严重违纪、违法、犯罪线索,将依规依纪依法予以查办。
3、专项整治。聚焦“六大顽瘴痼疾”,强化全链条发力、全系统整治,强力整治积弊沉疴,务求实效长效。建立销号制度,整治一个销号一个。同时,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工作作风,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集中推出一批便民利民措施,提高公安机关服务群众水平。并且,从个案问题中找到共性规律、剖析深层次原因,深挖顽瘴痼疾的成因根源,找准病灶、分类施策、靶向治疗,推动个性问题与共性问题、显性问题与深层次问题一起解决,实现减存量、控增量、防变量。
公安整顿整治顽瘴痼疾的措施
为坚决整治队伍管理和公安工作中存在的顽瘴痼疾,确保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取得实效,原州区公安分局明确任务目标、精心安排部署,通过“五强化”措施稳步推动顽瘴痼疾整治。
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该局结合上级部署要求和实际研究制定整治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加强统筹领导,督促各部门落实整治工作任务;确定11项顽瘴痼疾分别由1名党委班子成员负责、由各相关部门牵头负责,就每项问题制定具体整治方案,明确目标、措施、时限、责任人,分头抓好顽瘴痼疾的整治实施。
强化动员部署,统一思想认识。采取动员部署、学习教育、谈心谈话等方式,分层分级进行思想发动,印制下发《队伍教育整顿党规警纪知识读本》和《固原市公安局原州区分局民警违法违纪案例汇编》,组织开展“三个专题教育”42场次,教育引导党员民警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坚决参与到整治工作中,把开展顽瘴痼疾整治作为公安队伍教育整顿的重要举措抓好落实。
强化查纠梳理,明确整治方向。该局根据“6+4+1+N”顽瘴痼疾整治体系,紧密结合实际,以组织民警自查自纠、开展警情核查、认真梳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倒查涉黑涉恶案件、召开恳谈会走访调研等形式,对队伍管理和公安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大排查、大起底,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224名在职在编民警和22名事业编警务人员进行排查梳理,并将执法态度生硬、纪律作风不严谨等方面突出问题确定为重点,进一步明确整治方向。
强化靶向治疗,分类精准施治。对排查梳理出来的问题,坚持“当下治”和“长久立”相结合,强力整改思想认识、工作作风、政策制度、体制机制等方面的短板弱项和突出问题。
强化统筹兼顾,确保取得实效。以派出所改革工作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为载体,立足公安业务实际,用队伍新面貌和工作新业绩检验教育整顿实际成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各部门共破获行政、刑事案件249起,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173人,调处化解矛盾纠纷498件、处理求助124件,节假日为群众办理户籍业务140余件、上门办证30余次,为群众找回遗失物品20余件、开展法治宣传20余场次。
公安整顿整治顽瘴痼疾的措施
一、五项共性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内容
(一)贯彻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不到位问题。
整治措施:组织全体公安民警开展自查填报,对填报信息开展排查,进一步梳理相关问题线索;严格落实案件质量终身负责制和违纪违法案件“一案三查”制度,依法依规依纪追责问责;完善长效机制,进一步堵塞制度漏洞。
(二)有案不立、压案不查、降格处理及违规取保候审等问题。
整治措施:对2020年以来的警情案件进行全面筛查,梳理出存疑警情案件;明确责任单位限期自查自纠,逐警逐案查处反馈结果;对自查自纠后依然存疑的警情案件,采取领导包案、挂牌督办等方式,逐个对账销号,依规依纪依法追责问责,确保问题全部整改到位。
(三)违规违法办理罪犯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问题。
整治措施:逐案进行核查,全面澄清底数,对违反法定程序提请减刑、假释和办理暂予监外执行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予以纠正;对在提请减刑、假释和办理暂予监外执行案件中存在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依规依纪依法追责问责。
(四)违规插手、干预经济纠纷问题。
整治措施:对核查发现的违规、违纪、违法人员,依规依纪依法追责问责;加强对公安机关刑事执法权力的监督制约,完善长效机制建设。
(五)违规经商办企业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违规参股借贷问题。
整治措施:依规依纪依法处理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人员;对公安民警和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从业行为进行严格规范管理。
二、五项个性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内容
(一)禁止逐利执法专项整治。
整治措施:对在办案件进行逐案审查,对已办结案件开展“回头看”核查;整治情况纳入年度执法质量考评工作;建立健全防止逐利执法问题的常态长效机制。
(二)信访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整治措施:强化市、县公安机关领导包案案件化解;强化新发信访事项办理,从2021年4月开始,对公安部和省厅交办的新发信访事项,由市、县两级公安机关主要领导接访包案,督办化解。
(三)不作为、乱作为问题专项整治。
整治措施:重点围绕落实“三个规定”、严查以刑干民、规范执勤执法、提升窗口服务、治理假虚粗懒、减少举报投诉、挂牌重点整治、严格监督问责八个方面的内容,强化督察监督,抓好结果运用,突出源头治理。
(四)刑事执法介入经济纠纷专项整治。
整治措施:对自查自纠的问题,制订清单、建立台账、明确时限,逐项挂账销号;依法依规依纪追责问责违法民警和涉案领导干部。
(五)涉黑涉恶线索清理专项整治。
整治措施: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期间未办结的涉黑涉恶线索、群众反复举报的涉黑涉恶线索以及新受理的涉黑涉恶线索,进行全面梳理,责任到人;对未办结的线索开展集中攻坚,加大核查力度,确保清仓见底;加强与纪委监察、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部门沟通,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