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方案三篇
安全生产是国家的一项长期基本国策,是保护劳动者的安全、健康和国家财产,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基本保证,也是保证社会主义经济发展,进一步实行改革开放的基本条件。以下是我能网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关于疫情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方案,以供大家参考!
疫情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方案1
**********公司文件
字【 】15号
**********公司新型冠状病毒防控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指导思想
为深入贯彻**********人民政府6号通告精神,全面打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狙击战,有序组织复工复产各项工作,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二、领导组织机构
为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公司成立防疫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织机构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公司安环部, 为办公室主任,负责防疫期间具体工作安排。
工作措施
人员排查
12月22日前完成复工人员情况统计表,重点统计员工的返回时间、乘坐的交通工具是否途径(或武汉地区)、是否有感冒、咳嗽、发热等状况。各部门员工每天班前打卡,时刻关注员工身体状况,如有感冒、咳嗽、发热等身体不适的症状必须马上汇报,同时安排居家医学观察,等身体恢复健康后上岗;根据《复工人员情况统计表》, 对由武汉返回的员工,自返回之日起按规定接受14日的居家医学观察并向所在社区报备;有过武汉区域人员接触史的员工,自接触结束之日起按规定接受14日的居家医学观察,国内其他地区员工,按14天进行居家医学观察执行。所有接受居家医学观察的员工,每天早晚测量体温各1次,记录后向所属单位报备;若出现发热或者干咳气促肌肉酸痛无力等症状要立即向所属单位报告,由所属单位向公司及属地疾控机构报告并进行进步诊治。各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返程人员管理工作,为接受居家医学观察的员工提供必要的帮助。
宣传教育
利用微信、QQ、手机短信等方式,对全员开展疫情期间注意事项培训教育,保证每一位职工掌握疫情防控基本知识。
消毒措施
1、加强卫生管理,加强大厅、楼道、电梯、会议室卫生间、生产设施等场所环境清洁,每日消毒不少于2次。减少电梯使用,停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所有人在公共区域应佩戴口罩,相互之间交流尽量保持1.5米以上距离,尽可能少去电梯间、餐厅等密闭区域。设置单独废弃口罩回收箱,废弃口置和手套必须折叠封闭后放入指定垃圾桶,不得随便丢弃。
2、疫情防控期间,综合部负责执行全面消毒制度。消杀记录表中记录消毒时间及消毒人员,按规定比例兑制消毒水。
3、重点部位办公人员密集区域会议室每日2次消毒;综合部负责对垃圾中转站、下水道行政大厅、卫生间、电梯轿厢(按键)、公共区各类门及把手、开关等重点部位和关键触点每日2次消毒。
4、综合部负责在每栋楼首层设置“废弃口驾集中回收点”统一贴回收标识,封闭管理。每日2次消毒,对接安全部门集中处置。
必须加强餐饮安全管理,合理安排出行交通方式
1、在疫情解除前,所有人员实施分散就餐制。供餐方式改为由个人到餐厅刷卡后领用单份餐食,避免人员集中用餐,鼓励员工自带碗筷,自带午饭或到食堂打饭后带回办公室就餐,自带餐具自行开水消毒,饭后食物残渣必须清理干净,不得随手丢弃在水池。
2、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鼓励复工员工优先采用自驾、乘坐班车、搭乘其他员工自驾车、骑电动自行车的方式,尽可能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无论采用何种方式都要做好个人防护,乘坐班车和公共交通工具的同志必须全程戴口和手套,途中尽量避免用手接触公共区域,到公司及时洗手后再进入办公室。
3、食堂每天向综合部报备从业人员体温测量数据,发热症状人员一律不得从事餐饮制作及服务,打餐人员必须佩戴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品。
4、综合部负责对餐厅后场每日深度消毒1次,餐具用品须高温消毒,做好消毒记录。
体温测量
1、严格执行测温合格后进入的管理措施,所有进入公司员工须自觉接受体温检测,体温正常方可进入,检测体温超过37.3摄氏度的,按照有关规定自我居家观察休息,必要时到指定医院发热门诊就医。
2、严格访客管理,原则上不接受访客进入公司各部门尽量采用电话、邮件等方式沟通联系工作。确实工作需要的,来访人员须佩戴口罩并登记个人、单位、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等详细信息,接受体温检测合格后方可进入。所有来访人员应在原登记内容中增加体温记录。
值班值守
要加强应急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在岗带班和重要岗位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要强化事故预防责任意识,提高风险防范能力和应急救援水平,同时,要及时如实上报险肇事故,及时处置事故隐患,防止事故扩大造成人员伤亡。
其他要求
1、要充分认识到疫情的严重性,要求各级人员严格按照疫情注意事项做好个人防护和消毒工作,做到非必要不外出。
2、要求服从公司统一安排,外地返岗人员必须按照规定主动做好居家隔离观察,防止疫情蔓延和传播,保证人员的身心健康。
3、要求在疫情期间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做到不聚会、聚餐、聚众闲谈。
、
**********公司
年 月 日
主题词:疫情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抄送:安环部
**********公司 年 月 日印发
疫情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方案2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省国资委《关于切实加强春节后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及国投公司的要求,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此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省国资委《关于切实加强春节后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及国投公司的要求,充分认清当前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和艰巨任务,坚决克服盲目乐观、松懈麻痹思想,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努力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安全检查工作。
二、组织机构 为强化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公司安委会成立复工复产安全生产检查小组。具体组织机构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公司安环部,**担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此次安全大检查工作的开展落实以及督导检查。
三、工作计划
1、节后安全生产检查,发现安全隐患立即整改。计划2月21日至28日完成。
2、检查整改完成后,即可正常开展全面工作。3月1日至12月31日。
四、工作内容
1、节后员工到厂及对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的思想认识情况;
2、对办公区域内的消防设施、水、电、暖、通及封存车辆进行全面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3、对托管公司各矿点、厂区及值班区域组织安全隐患大排查;
4、组织开展员工安全环保教育培训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安全生产思想认识 司属各部室、单位要认真面对目前安全生产工作的严峻形势和艰巨任务,领导干部要坚决克制盲目乐观、松懈麻痹思想,要引起高度重视、警钟长鸣的思想认识,严格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强化措施,切实做好节后复工复产安全生产检查工作。
(二)加大检查力度、消除安全隐患 节后安全检查和复工复产期间,要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忧患意识,高度重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加大检查力度,彻底排查,从隐患源头治理,从根本上消除安全隐患。从复工复产的各个环节抓起,严格落实层级安全责任目标,切实加强管理,把安全生产工作落到的每一个岗位、班组、车间的每一个工作环节上,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三)加强安全环保培训教育工作 复工复产前,各复工复产单位必须组织员工开展安全、环保培训教育工作,新员工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合格后方可上岗就业;
各部室根据工作需要加强行业规范的学习培训。
(四)强化检查督导工作 各复工复产的部室、单位,要切实加大督办督查工作力度,要求主要负责人必须到位,深入一线开展安全督查工作,对人员不到岗、工作不落实及隐患未消除而擅自复工复产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确保复工复产工作顺利进行,保障安全生产。
*************** 2019年2月21日
疫情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方案3
沧住建安〔2020〕17号
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印发《沧州市住建系统落实疫情防控
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建(建设)局、城管局,局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市区各有关企业:
现将《沧州市住建系统落实疫情防控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沧州市住建系统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沧住建安〔2019〕156号)工作部署,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0年2月9日
沧州市住建系统落实疫情防控期间
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沧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落实疫情防控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制度的通知》(沧安办[2020]12号)要求,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安全生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制定本方案。
一、高度重视疫情防控期间安全防范工作
当前正处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关键期,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确保安全形势平稳,对于保障疫情防控大局意义重大。各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治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紧密围绕疫情防控这一当前最重要工作,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行业监管和企业主体责任。
二、强化疫情防控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监督检查
各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要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切实加强对辖区内住建系统各行业领域监督检查力度。突出针对拟复工建筑工程项目疫情管控期间安全生产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防控措施能够全面落实到位。督促、指导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做好住宅小区共用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积极配合消防安全主管部门重点整治物业服务住宅小区消防通道不畅、消防设施维护管理不规范、防火检查巡查和消防宣传教育不到位等问题。做好“双代”工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推动安全主体责任落实。
三、落实各项工作制度,推进安全措施有效落实
(一)落实安全生产定期报告制度。各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请于每周三、周五将本辖区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开展情况(报送内容详见附件1)报送至市住建局安委办。
(二)落实安全生产包联制度。各级各单位要逐一明确本辖区所有建筑施工企业和在建项目的安全生产包联责任人,建立包联责任清单,实行台账式管理,实现安全生产责任包联全覆盖。包联责任人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包联责任,采取电话、视频等方式,定期对分包施工企业和在建项目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督导,对分包企业主要负责人和项目经理进行提醒。包联责任人要每周督导提醒企业、项目1次;各级各单位要每两周组织召开1次安全生产专题督导调度视频会;提示(提醒)内容要根据每周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严禁敷衍了事、寥寥数语。
(三)落实网络在线培训制度。各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要创新方式方法,充分利用互联网网课、在线培训平台、QQ群、微信群等方式和途径,组织本辖区各企业一线从业人员进行在线培训,并如实记录培训对象学习内容、时间、进度等情况,确保学习培训效果。各地要根据辖区、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特点,下发专项学习材料(视频、课件等),并督促企业按时组织学习,及时上报学习情况。
(四)落实安全生产“卡单函令”制度。各级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卡单函令”制度》要求,对照本《通知》要求,以提示卡、告知单等形式对相关工作进行提示、告知,以督办函、整改令等形式对相关问题隐患进行督办整改。市住建局将视情况对疫情防控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开展不力、滞后、走过场的县(市、区)进行督办提醒。
(五)落实安全生产“暗查暗访”制度。市住建局将组织暗查暗访组,对各级各单位和各企业疫情防控期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暗查暗访,重点检查疫情防控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方案制定及落实、安全生产包联、企业复工复产、网络在线培训、集中整治、“双控”机制建设、节前发现问题隐患整改等情况。各县(市、区)要每月至少组织开展一次暗查暗访工作,助推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
(六)落实安全生产“双控”机制。各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要认真制定“双控”机制建设推进方案,明确各阶段任务目标、具体工作措施和完成时限。要督促分管行业领域企业结合实际制定“双控”机制建设具体实施方案,对照省住建厅《关于印发<深入推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冀建质安函〔2019〕151号)、市住建局《沧州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领域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方案》(沧建安〔2019〕1号)、《沧州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指导细则》等一系列文件要求,建立安全风险管控台账、隐患排查清单和隐患治理台账,落实风险管控措施,彻查彻改问题隐患。要督促各建筑施工企业在加强对本单位“双控”工作推进小组(团队)专项培训的基础上,组织全体员工开展“双控”机制建设岗位培训,使员工结合各自岗位,熟练掌握风险辨识方法、风险分级原则和管控措施制定要求。
(七)落实安全生产复工复产制度。各级各单位要认真梳理本辖区建筑工程项目复产复工情况,明确复工复产安全防范措施、验收标准和验收程序,提示各建筑施工企业做到“五个一”:企业主要负责人主持召开一次领导班子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复工复产各项工作;制定一份周密的复产复工方案;开展一次全员安全警示教育和安全培训(网络在线组织);开展一次全部在建项目的安全检查,严格落实特殊作业审批制度;制定一套应急处置方案,保证危险作业岗位和关键装置的应急处理措施落实到位。要严格执行验收标准,认真履行验收程序,聘请专家对各在建工程复产复工条件进行确认,不具备条件的一律不准开工生产,切实做到“合格一个、复产一个”。同时,要严格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延迟企业复工复业的通知》和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认真组织疫情排查,加强职工体温监测,发现情况及时处置。
(八)落实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各项制度。各级各单位要按照《沧州市住建系统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深化重大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严格落实集中整治工作“六查六看”和“一个台账、四个清单”要求。要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工作实际,在保护好监管人员自身安全的前提下,通过“四不两直”、明查暗访等方式强化安全监督检查。要通过信息化、远程化视频监控等方式加强监督检查和具体指导,保持安全生产监管力度不减。保持奖励举报和“打非治违”工作力度,畅通举报电话,对不落实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要求,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行为,按照依法坚决从快从重处罚。
(九)落实安全生产应急值班值守制度。各级各单位要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重要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疫情和安全形势研判,强化与卫生健康等部门的对接联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各级各单位应急救援队伍要随时做好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准备,详细制定疫情防控期间处置各类灾害事故行动预案,确保一旦出现险情能够科学安全高效处置,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这场硬仗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
(十)落实安全生产考核制度。市住建局将疫情防控期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开展情况作为重要内容纳入日常和年终考核,加大考核惩处力度。对疫情防控期间因工作落实不到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造成恶劣社会影响事件的,将取消本年度安全生产评先评优资格,并视情节轻重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十一)请各县(市、区)住建主管部门于2月12日前将本辖区疫情防控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方案、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包联责任清单报市住建局安委办。市区各建筑施工企业请将自查自纠情况按照附表1要求于每周五报送至市住建局安委办。
联系人:丁佳宇 联系电话:8698672
电子邮箱:czsajb@163.com
附件1、沧州市住建系统疫情防控期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
开展情况报表
2、沧州市住建局领导班子落实疫情防控期间安全生产
包联责任清单